气体灭火系统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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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压力下呈液态贮存。
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是由氮气、二氧化碳气体和氩气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气体,IG-541混合气体灭火属于物理灭火方式,以环保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灭火剂。
灭火设计浓度不大于43%时,该系统对人体是无害的。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内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向阀、选择阀、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及吊钩支架等组成。
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由灭火剂瓶组、加压气体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项阀、选择阀、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及吊钩支架等组成。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项阀、选择阀、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及吊钩支架等组成。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由灭火剂储存装置、总控阀、驱动器、喷头、管道超压泄放装置、信号反馈装置、控制器等组成。
系统控制方式
(一)自动控制方式
(二)手动控制方式(三)应急机械启动工作方式(四)紧急启动/停止工作方式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
扑救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
电气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不得用于:
扑救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适于扑救:
电气火灾;
液体表面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固体表面火灾;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
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
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
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
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其他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
液体火灾;
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其他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封闭空间的结构特点和位置来划分1.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
2.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3.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
4.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防护区耐火性能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
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
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一般为30min)包括:
探测火灾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
延时时间为30s、释放灭火剂时间:
①对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1min;
②对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应大于7min。
防护区的耐压性能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防护区的泄压能力1.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2.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3.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4.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防护区的封闭性能1.在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敞开孔洞,否则将会造成灭火剂流失。
2.在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关闭的装置。
在喷放灭火剂前,应自动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
安全要求1.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在30s内撤离完毕。
2.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
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可增设闪光);
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
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3.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
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4.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每小时5次。
5.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储瓶间内应设应急照明;
储瓶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下部,可通过排风管排出室外。
6.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管网,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
7.有人工作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应大于有毒性反应浓度。
8.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
9.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10.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一般规定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①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
②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一般规定
(1)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2)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3)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一般规定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
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①启动释放二氧化碳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
②组合分配系统的二氧化碳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区域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③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
a.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b.对于高压系统和单独设置备用储存容器的低压系统,备用量的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应能与主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
二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倍,并不得低于34%。
当防护区内存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可燃物时,防护区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应采用可燃物中最大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
全淹没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的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min。
当扑救固体深位火灾时,喷放时间不应大于7min,并应在前2min内使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30%。
*设计用量:
①当防护区的环境温度超过100℃时,每超过5℃增加2%。
②当防护区的环境温度低于-20℃时,每降低1℃增加2%。
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系统的设计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可采用面积法或体积法。
①当保护对象的着火部位是比较平直的表面时,宜采用面积法;
②当着火对象为不规则物体时,应采用体积法。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应小于。
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不应小于。
其他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一般规定
(1)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
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2)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应按其中最大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确定。
(3)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4)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与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5)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48)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6)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7)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
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
②喷头安装高度小于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
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③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最大距离不宜大于。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倍(防护区不应大于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倍。
①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②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③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④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计喷放时间:
①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不应大于8s;
②在其它防护区,不应大于10s。
灭火浸渍时间:
①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
②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min;
③其它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
④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min。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
氮气的含水量不应大于%。
管网的管道内容积,不应大于流经该管网的七氟丙烷储存量体积的80%。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储存容器的增压压力/充装量/喷头工作压力①一级+(表压);
不应大于1120kg/m3;
≥②二级+(表压);
不应大于950kg/m3(焊接)1120kg/m3(无缝);
≥③三级+(表压);
不应大于1080kg/m3;
≥
IG541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倍。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
IG541灭火系统喷放时间:
不应大于60s且不应小于48s。
②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宜采用10min;
③其它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
IG541灭火系统储存容器充装量/喷头工作压力①一级充压系统,充装量应为m3;
②二级充压系统,充装量应为m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一般为管网灭火系统,管网灭火系统由灭火剂储存装置、容器阀、选择阀、压力开关、安全阀、喷嘴、管道及其附件等组件组成。
高(低)压系统:
①存储容器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采取良好的绝热措施);
②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1(至少2)套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19±
(MPa±
)Mpa,(储存装置的高压报警压力值应为,低压报警压力值应为MPa);
③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应为0~49℃(-23~49℃);
④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专用的储存容器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