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1326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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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辩护律师在48小时以内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本案侦查机关是检察院,选项A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

住处监视居住,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的监视居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在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执行的监视居祝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题目中并没有交代可能有碍侦查的情节,所以选项B错误。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所以选项C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根据第2项可知,被监视居住人要与他人通信是经过执行机关公安机关批准,所以D错误。

第2题:

关于货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A.以货币碎片为材料,加入其他纸张,制作成假币的,属于变造货币

B.将金属货币熔化后,制作成较薄的、更多的金属货币的,属于变造货币

C.将伪造的货币赠与他人的,属于使用假币

D.运输假币并使用假币的,按运输假币罪从重处罚

C

选项A、B错误。

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发行权的人,非法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妨害货币的公共信用的行为。

变造货币是指非法对真正的货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使其变为面额、含量不同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可知,伪造是模仿真实的货币,即存在与所造的假币相对应的真货币,也可能是行为人自行设计制作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币;

变造则是对真正的货币本身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改变其面值、含量的行为。

以真货币为材料,制作成丧失真货币外观的假币的行为,应认定为伪造货币罪。

将金属货币熔化后,制作成较薄的、更多的金属货币的行为,属于伪造货币。

因此,选项A、B中的情况都属于伪造货币的行为,而不属于变造货币的行为。

选项C正确。

使用假币罪中的“使用”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而使用。

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假币,如购买商品、兑换另一货币、存入银行、赠与他人,或者将假币用于交纳罚款或者罚金等,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货币,如将假币用于赌博。

因此,将伪造的货币赠与他人的,属于使用假币的行为。

选项D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171条、第172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因此运输假币并使用假币的,应当以运输假币罪与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第3题:

关于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政部可以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则不可以

B.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制定规章,但国务院办公厅则无权制定

C.教育部制定的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依法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特别规定与旧的一般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B

A错误,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

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因此,民政部与国务院法制办均可以。

B正确,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3条,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组织起草,地方政府规章由盛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起草。

国务院部门可以确定规章由其一个或者几个内设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其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因此,国务院办公厅无规章制定权。

C错误,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第3条第2项,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报国务院备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由主办的部门报国务院备案,因此教育部制定的规章不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错误,新优于旧,特别优于一般,因此适用新的特别规定,无需裁决。

第4题:

关于律师辩护权行使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______

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B.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C.辩护人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辩护人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可见,只有辩护律师才有权自行调取证据,非律师辩护人并没有自行调取证据的权力。

本题为选非题,选项C表述错误,当眩

第5题:

关于违反法庭秩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警告制止由审判长决定

B.强行带出法庭由审判长决定

C.由院长决定可以进行拘留和罚款

D.拘留、罚款决定可以向院长提出复议

D

法庭秩序《高法解释》第250条规定:

“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二)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三)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通过决定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通过决定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将复议申请、罚款或者拘留决定书和有关事实、证据材料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故D选项错误。

第6题:

S市某市政公司保安潘某因酒后与人争吵,情急之下用酒瓶将对方砸成重伤后逃窜至T市。

被群众扭送当地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立案侦查,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以下关于刑事拘留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拘留后,应立即将潘某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12小时

B.除无法通知或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于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潘某家属

C.公安机关拘留潘某时,除紧急情况外,必须出示拘留证

D.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潘某,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1款: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据此可知,不论是否是紧急情况,均须出示拘留证。

C项错误。

该条第2款: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

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A项错误。

由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而故意伤害罪并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因此不符合通知可能有碍侦查而不予通知的条件,因此B项错误。

该法第84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D项正确。

第7题:

某区检察院对女青年王某控告章某强奸一案进行审查后,发现章某当时并不在犯罪现场,则应如何处理?

A.撤销案件

B.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C.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D.侦查终结

没有犯罪事实的处理《高检规则》第40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故B正确。

第8题:

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

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第9题:

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对接听电话的丙实施了诈骗,骗取丙大量财物。

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诈骗既遂

B.甲本欲枪杀乙,但由于未能瞄准,将乙身旁的丙杀死。

无论根据什么学说,甲的行为都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事前的故意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应按犯罪既遂处理

D.甲将吴某的照片交给乙,让乙杀吴,但乙误将王某当成吴某予以杀害。

乙是对象错误,按照教唆犯从属于实行犯的原理,甲也是对象错误

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

根据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在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内的对象错误,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

选项A中,甲打错电话误将丙当作乙实施了诈骗,并骗取了大量财物,虽然该行为对象错误,但是仍然在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内,应认定为诈骗罪既遂。

选项D中,乙属于对象认识错误,但甲不属于对象错误,甲属于打击错误。

选项B错误。

甲欲枪杀乙,因未瞄准而将丙杀死,属于打击错误。

对于打击错误,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认定不同。

法定符合说认为,甲在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也导致他人死亡,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具体符合说认为客观事实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没有形成具体的符合,因此甲对乙承担杀人未遂的责任,对丙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二者属想象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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