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保证措施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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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改善劳动条件,增强劳动防护,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整洁,机械设备安全运行,防止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必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生产场区、生活营地、工地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开展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一系列活动,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
1.1目的
通过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落实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为工程施工提供良好环境条件,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在完成合同内容的同时,搞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1.2依据
1.2.1小峡水电站主体土建工程CⅢ标施工招标文件。
1.2.2适用于本工程的有关国家安全法规、安全管理规程及环保法规;
1.2.3本行业有关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支护、基础处理工程、金结制安和安全施工等的技术要求、规程、规范;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5中国水利水电总公司《水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1.2.6我局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1.3范围
我局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合同内容工程项目的全部范围,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覆盖全部生产场地及生活营地,并纳入安全保障体系进行有效运行。
2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局各施工区、厂、队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必须包括:
(1)安全例会;
(2)持证上岗;
(3)班前安全会;
(4)安全一票否决制;
(5)工地设立安全警示牌;
(6)建立文明工区、文明生活区等
2.1安全方针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和“以人为本”、“人文主义”为指导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2.2安全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
防止一切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即“零目标”。
2.3安全管理制度
2.3.1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机构,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聘用事业心强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监察员。
监察员为国电公司安全监察执证人员,并做到每班作业都有安全员。
2.3.2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执行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发出的有关规定和指令。
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2.3.3依据《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技术工作手册》要求制定各专业、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规程,经常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坚持先进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的教育后允许上岗的制度。
2.3.4严格执行“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情况,总结生产的同时总结安全工作”的“三同时”制度。
2.3.5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结合自己的实践编印通俗易懂适合本工程使用的《安全手册》,分发给全体职工。
2.4安全组织机构见附图2-1
3安全管理职责
3.1施工局长
3.1.2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经常性的工作中指定一名主管生产的副职直接负责安全生产
3.1.2保证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在本单位(项目)的有效贯彻执行。
3.1.3负责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单位(项目)的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人身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文明生产。
3.1.4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要有安全工作的内容。
安全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附图2-1
项目施工局长
施工局领导及各部室、施工
区主要负责人共11人组成
3~5人组成
各工区主任为工区
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
3.1.5按施工生产需要及时设置安全专管机构,大力支持安监部门的工作。
3.1.6组织领导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各项专业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指定专人限期解决。
3.1.7督促有关部门对新职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抓好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全员安全教育面百分之百,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3.1.8组织对本单位伤亡事故和较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3.1.9对重视或忽视安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或处分。
3.1.10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考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议。
3.1.11负责本单位的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领导工作。
3.2生产副局长
3.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局长完成分管具体工作,开拓全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新局面,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2.2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经营方面对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3.2.3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关,并使之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依据。
3.2.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3.2.5在布置安排生产任务时,先布置安全工作,并责令有关部门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3.2.6在深入现场或到基层检查工作时,应有检查安全工作的内容,若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时,应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3.2.7督促检查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情况,适时指导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3.2.8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逐事故。
3.2.9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督促解决尘毒危害,实现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
3.2.10组织全施工局的安全生产总结表彰活动,奖励先进。
3.2.11负责检查、落实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3.3总工程师
3.3.1对本项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检查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在开展本职工作中切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
3.3.2组织编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和工业卫生,防尘、防毒、环境保护规划。
3.3.3贯彻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和批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
在审批施工措施、技术设计报告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3.4领导安全技术革新工作,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进行鉴定和推广。
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3.4质安部
3.4.1在主管局长领导下,对本单位安全技术负有组织、推动、督促、检查的责任。
并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4.2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生产、环境保护政策、法令、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3.4.3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防尘、防毒措施计划,“三废”污染排放措施计划;
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4.4正确掌握使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改经费,并监督合理使用安全经费。
3.4.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临建工程,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组织设计的会审,参加永久性工程开工、竣工的检查、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3.4.6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处理不安全问题,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安监人员有权先停生产,撤出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4.7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工种的安全培训。
3.4.8对所属安全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专业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交流推广。
3.4.9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研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有权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对工伤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分析统计标准,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定期编写安全简报,事故通报。
3.410有权越级反映安全工作意见,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不当,有权越级控告。
3.4.11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4.12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4.13负有对各工区和项目的安全部门、有关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责任。
3.4.14负责对工区或工程项目上的安全部门人员培训工作,使他们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3.5工程部
3.5.1负责编制新开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规划;
负责校核各工区、工程项目上报的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5.2工程项目技术科负责编制单项工程开工的安技措施,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5.3负责制定技术指标、施工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视施工安全、工业卫生、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5.4参加调查研究伤亡事故和职业中毒、职业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技术改进措施。
3.5.5参加安全检查,对重大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3.6管理部
3.6.1制定生产计划的同时,并制定安全生产计划。
3.6.2在编制年度计划、生产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列入在内。
3.6.3在编制月计划时,应同时列入施工单位或安全、技术部门提出的安全劳动保护项目。
3.6.4确定本项目有关保险,划拨用于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费用。
3.7机电物资部
3.7.1负责制定、修订机械、电气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运行规程和维护制度。
在施工机电设备进行安全、改装、拆卸、修理时,应首先考虑安全问题,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会同安全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3.7.2审查机电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推广新工艺、新技术、采用新设备、新操作方法时,要审查其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7.3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机电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做好对机电技术管理干部和机电特种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考试等工作。
3.7.4经常与定期检查督促搞好机电设备,特别是运输、绞车、起重、焊接锅炉、电气、通风防尘等设备的安全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3.7.5负责统计、调查、分析、处理机电设备事故,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同时抄送安全部门。
如涉及人身伤亡事故,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7.6保证按计划及时采购安全装置、防护设备等物资,并负责验收、保管与发放。
3.7.7提供各种有危险性的材料、物资、设备的性能说明,无说明提供有关部门试验记录,并负责与施工、技术、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研究,确保安全使用办法。
3.7.8制定易燃、易爆和化学药品等物资的保管储存安全规程及仓库防火措施。
3.7.9负责向搬运、装卸危险性器材的工人介绍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与检查搬运、装卸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备。
3.8综合部
3.8.1组织对新入厂职工一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不准分配工作,对调换作特种工种的工人,应通知单位领导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合格考试持证上岗。
3.8.2根据享受保健食品的工种范围,负责报送享受保健食品的工种人数。
3.8.3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