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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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三五”环保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16
4.1污染减排与总量控制16
4.2水污染防治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17
4.3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重点工程20
4.4固废污染防治规划及重点工程22
4.5声环境保护规划23
4.6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工程24
4.7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任务27
4.8环境风险防治规划任务28
5保障机制31
5.1完善环境法治建设,健全环保市场机制31
5.2强化党政环保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31
5.3强化组织实施,严格评估考核32
附表:
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汇总表
1总论
1.1规划背景
三台县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偏北,地处长江中上游二级支流的涪江中游,属川中丘陵区,北邻绵阳,南连射洪,西靠中江,东接盐亭,地理坐标:
东经104°
42′~105°
7′,北纬30°
42′~31°
23′,幅员面积2659.38平方公里,辖63个乡镇(其中镇41个、乡22个)、932个行政村、110个社区。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三台将围绕“建设四川丘区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幸福美丽三台”的发展总体定位,以“一核两副四轴”为总体发展格局,构建“一园两带多点”工业发展、“三片一带”农业发展及“三区一带”生态发展空间格局,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域协调发展。
面对资源环境压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道重远,为促进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统筹谋划“十三五”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和制度保障。
根据省、市、县对编制“十三五”环保规划要求,以及《绵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三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征求县住建、农业、林业、水务等多个部门以及辖区乡镇意见,本着保护生态环境,使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特制定《三台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县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1.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天蓝、水绿、水净、人和的美丽三台。
1.3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保护优先。
坚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控各类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活动,降低资源能源消费量、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从源头抓起,避免出现新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着力解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集中综合治理重点流域、农村环境污染。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结合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条件,认真研究境内工业、农业、养殖业等行业之间的链接互动,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规划目标和任务。
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
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通过多种形式、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吸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加规划开放性和可操作性。
以公开推动监督,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知行合一,建成环境保护统一战线。
1.4总体目标
在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思路大前提下,总结“十二五”期间全县环境保护成果和存在问题,客观分析全县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综合考虑全县“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达性,有针对性、导向性的制定总体目标,分区分阶段实施环保重点项目,持续有效推进生态县城建设。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为:
到2020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治理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绵阳市下达的“十三五”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得到保障,生态主体功能区基本形成,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1.5指标体系及具体目标
1.5.1指标体系
规划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与国家、省、市、县相结合,针对三台县主要环境问题,制定“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包括约束性、预期性指标。
表11“十三五”主要规划指标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规划目标值
指标属性
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2.地表水现状水质达到要求或优于Ⅲ类水体,保持稳定
3.鲁班水库鲁班岛断面水质要求
/
2018年达到Ⅲ类
4.环境空气质量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83.1
城区PM10年均浓度
μg/m³
75.3
城区PM2.5年均浓度
39.7
5.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6.土壤环境质量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4
污染物减排
7.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
万吨
达到省市要求
8.氨氮年排放量
9.二氧化硫年排放量
10.氮氧化物年排放量
预期性
污染防治
11.污水处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12.生活垃圾处理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
≥80
生态保护与建设
13.生态乡镇建设
≥50
14.建立生态管治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
环境管理
15.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
16.重点污染源排放许可证发放率
1.5.2具体目标
(一)环境质量
(1)水环境
——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推动涪江、凯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控制断面水质、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Ⅲ类标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水库及地下水水质指标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水质达标率达100%。
(2)大气环境
——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二类区标准,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废气达国家标准。
(3)声环境
——县城和乡镇的区域声环境噪声基本稳定,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交通干线噪声基本稳定,满足声环境功能质量要求。
(4)土壤环境
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
(二)污染防治和总量控制
——加强涪江、凯江流域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减少污染物排放;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持续推进全县区域秸秆禁烧工作。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继续削减。
(三)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
——完善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加强生态空间管制,有效保护水源涵养林、饮用水源、农田生态系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按照绵阳市级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强化执法力度,控制生态空间开发强度,确保2020年规划面积不低于877.5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33%。
——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加快生态修复和生态风貌建设。
——全面开展生态县建设,有序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结合三台农产品主产区域功能特点,以提高绿色农产品生产供给能力为重点,加快农业现代化,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和转型升级。
(四)环境管理
——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严格产业和工艺环境准入要求。
——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严禁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优化新增产能布局和结构。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
实现核与辐射、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进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
——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资源调配体系,提高风险防范保障水平。
——持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2“十二五”环保规划工作回顾
2.1“十二五”期间环保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落实总量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生态县建设,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总的来说,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有所减少,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
(一)污染减排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台县人民政府与绵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同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执法监督的力度,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展。
“十二五”期间,全县先后关停三台县斯坦瑞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和三台县嘉盛化工有限公司等31家污染企业,其中水污染物企业24家、大气污染物企业7家;
二是大力实现工程减排。
完成佳联印染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等工业源减排项目和6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项目,实现县域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
截止2015年,全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350.68吨、1662.68吨,同比2010年的17377.69吨、2100.26吨,化学需氧量减少17.41%,氨氮排放总量减少20.8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4843.74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744.8吨。
表21三台县“十二五”期间总量削减情况对照表
2010年排放量
2015年排放量
2015年目标排放量
完成率
化学需氧量
吨
17377.69
14350.68
100%
氨氮
2100.26
1662.68
二氧化硫
5352.47
2242.8
4843.74
氮氧化物
1342.86
744.8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