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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作业分级》(LD80—9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3、我国法定职业病分类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目录》所规定职业病有如下:

3.1尘肺

(1)矽肺

(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炭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3.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怀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3.3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0二氧化碳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工业性氟病;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已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含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农药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怀急性中毒

3.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

3.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

3.6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怀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3.7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3.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3)牙酸蚀病

3.9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3.10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

(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4发电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分布的岗位

4.1生产性粉尘

发电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生产性粉尘有:

煤粉尘、煤灰粉尘。

粉尘主要是输煤系统在煤的储存、输送、破碎和煤斗装煤过程中出现,如在碎煤机室、输煤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煤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

磨煤、制粉系统泄漏以及检修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电除尘出灰口及储灰罐出灰口都会产生粉尘。

粉尘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

生产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

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

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防尘措施:

有粉尘作业的场所设密闭装置和除尘系统,皮带设水喷雾设施、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及时清洗地面灰尘,防止二次扬尘。

员工在从事接触粉尘浓度高的场所工作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我公司生产现场粉尘监测情况基本符合国家标准

4.2噪声

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

主要有吸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空压机、给水泵等。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

(1)听觉系统:

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

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直至耳聋。

生理性听力下降的特点为脱离噪声环境一段时间后即可恢复,而病理性的听力下降则不能完全恢复。

(2)神经系统:

长期接触强噪声后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主要有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

长期接触强噪声的作业人员可表现为易疲劳、易激怒(噪声性神经衰弱)。

(3)心血管系统:

在噪声作用下,植物神经调节功能发生变化,表现出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不稳(趋向增高)。

(4)消化系统:

出现胃肠功能紊乱,食欲减退,消瘦,胃液分泌减少,胃肠蠕动减慢。

长期接触强噪声后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

防噪声措施:

在工艺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相关消音器 

在噪声集中地区设置隔声操作室,实行远距离操作控制。

员工在有噪声的场所工作时,应佩戴好防噪声耳塞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4.3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发电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有:

次氯酸钠、盐酸、碱、联胺、氨等主要存在于化学水处理岗位。

产生的有害气体有酸气、氨气等,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

4.3.1一氧化碳

*轻度中毒:

出现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COHb>10%;

*中度中毒:

意识障碍发展为中度昏迷,COHb>30%;

*重度中毒:

意识障碍程度达到深昏迷或并发脑水肿、休克或严重心肌损害,肺水肿或呼吸衰竭,COHb>10%。

4.3.2二氧化硫

易被湿润的粘膜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硫酸,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声带痉挛而致窒息;

长期低浓度接触,可有头痛、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慢性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嗅觉及味觉减退等。

4.3.3氨 

主要作用于呼吸系统,对黏膜有刺激和腐蚀作用。

低浓度时可使眼结膜、鼻咽部、呼吸道粘膜充血、水肿等。

高浓度时氨损伤肺泡毛细血管管壁,使其扩张和渗透性增强,破坏肺泡表面活性物质,肺间质和肺泡产生大量渗出物,形成肺水肿。

同时支气管、毛细支气管亦充血、水肿、痉挛。

4.3.4盐酸(HCL)

主要可对皮肤、眼及呼吸道黏膜产生腐蚀和刺激作用,高浓度可引起严重的灼伤。

其蒸汽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伤。

4.3.5氢氧化钠 

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

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黏膜糜烂、出血和休克。

4.3.6氯

氯被吸收后,与湿润的黏膜接触,形成盐酸和次氯酸,又分解为盐酸和新生态氧,引起上呼吸道黏膜性肿胀、充血或刺激眼结膜。

新生态氧具有强氧化作用,引起脂质过氧化而损害细胞膜。

吸入高浓度氯,常致深部呼吸道病变;

有时由于局部平滑肌痉挛而窒息,或通过迷走神经的反射性作用导致心脏骤停。

4.3.7防毒、防碱措施 

在工艺设计中对产生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用通风措施;

对特定岗位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对接触强酸强碱的作业人员应配备专用防护用品。

防护设施:

化学车间应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应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4.4高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压的部位有:

锅炉、汽轮机、除氧器、加热器、导汽管和蒸汽管道等,同时包括露天煤场等室外作业人员夏季工作的某些时间段。

电厂主厂房属高温区域,需采用自然通风与局部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措施,电厂各集中控制室与主要值班室是运行人员经常值勤场所,须采取保持一定温度范围的采暖与空调措施,改善劳动生产环境。

体温调节产生障碍;

水盐代谢失调 

循环系统负荷增加 

消化系统疾病增多;

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 

肾脏负担加重。

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

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

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防高温措施:

在工艺设计中应尽量使操作人员远离热源,同时根据其具体条件采取必要的隔热降温措施。

4.5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

4.5.1接触毒物岗位有:

化学水处理岗位、锅炉巡检岗位等;

4.5.2接触粉尘的岗位有:

锅炉巡检岗位、输煤巡检岗位、除灰渣岗位等;

4.5.3接触噪声的岗位有:

锅炉巡检岗位、汽机巡检岗位、输煤巡检岗位等。

4.5.4接触高温的岗位有:

锅炉巡检岗位、汽机巡检岗位、输煤巡检岗位、除灰渣岗位等等。

5公司对职业病防护采取的措施

5.1职业卫生管理 

5.1.1 

遵循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予以了考虑。

5.1.2制定了《员工健康与职业病防制的管理程序》、《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设置职业卫生及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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