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和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其他人员,按其完成的工作业绩所获得的奖励性绩效收入。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因素,包括教学业绩津贴、研究业绩津贴、管理业绩津贴和综合岗津贴四类。
具体计发办法见《经济与管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与发放办法》(附件二)
四、经费来源
学院进行收入分配的经费来源为学校直接发放给教职工的基本工资、保留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学校预算划拨到学院的人员经费以及其它收入中划入人员经费的部分。
五、本办法未涉及的收入分配事宜,如学校有相关政策,则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如学校没有相关政策,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六、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由学院院长负责解释。
附件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岗位性绩效工资计算与发放办法
学院岗位性绩效工资是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完成岗位职责,承担学院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的基础性绩效收入,其主要体现岗位类别、岗位职级、岗位职责等因素。
根据《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三峡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暂行办法》(三峡大人〔2015〕28号)、《三峡大学规范绩效工资管理的实施细则(暂行)》(三峡大人〔2013〕24号)、《三峡大学岗位设置及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意见》(三峡大人字[2002]6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学院岗位性绩效工资计算与发放办法。
一、发放对象
岗位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为完成岗位职责,承担学院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院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学院领导、管理岗人员、思政岗人员和实验室人员,下同)。
二、发放标准
岗位性绩效工资等于岗位津贴分乘以岗位津贴分值。
岗位津贴分由学校人事处依据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及任职年限核定。
教职工的岗位津贴分见《三峡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暂行办法》(三峡大人〔2015〕28号)附件2《岗位性绩效分值表》。
岗位津贴分值暂定为25元/分,学院可根据每年的财务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普通合同工的岗位津贴分计算公式为Q=X*K1*K2,其中Q为普通合同工岗位津贴分;
X为基础分值25;
K1为学历系数,研究生学历取值1.1,本科学历取值1,专科学历取值0.9;
K2为在学院持续工作时间系数,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系数增加0.02,即K2=1+在学院工作年限*0.02。
普通合同工的岗位津贴分值暂定为15元/分,学院可根据每年的财务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发放方式
岗位性绩效工资按每年12个月分月预发,年末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核算。
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如为称职或优秀,则获得全额岗位性绩效工资;
如为基本称职,则扣发2个月岗位性绩效工资;
如为不称职,则扣发6个月岗位性绩效工资。
四、教学科研人员的业绩考核最低标准
根据《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的规定,教学科研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的相应业绩总积分以及教学、科研、社会工作单项积分见表1:
表1年度考核业绩积分最低标准
岗位
类型
类别
教学为主型
教学科研并重型
科研为主型
年度考核业绩积分总分
社会服务与推广型
教
学
分
研
究
社会
工作
年度业绩总分
优秀等次总分
授
二级
75
30
50
150
25
225
310
420
460
三级
60
120
180
280
390
430
四级
100
260
360
400
副
五级
90
45
135
250
330
六级
40
80
235
370
七级
33
66
99
220
290
350
讲
师
八级
20
190
340
九级
22
67
230
320
十级
18
36
54
170
210
300
助
十一级
105
10
70
35
140
十二级
200
五、教学、研究、社会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办法
1.教学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化积分计算按照《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中的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进行。
2.研究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办法
研究工作包括科研和教研两个方面,两者不重复计算业绩积分。
研究工作量化积分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归属项目负责人和成果第一所有者。
如果存在多人参与项目,或多人共同拥有成果,由项目负责人和成果第一所有者决定是否划分积分,以及如何划分积分。
科研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原则上按照《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中的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进行,同时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见表2:
表2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类别
单位
基本
分值
备注
成
果
类
著
作
学术专著
分/部
1.基本字数20万字,在其基础上每增减1万字增减基本分的2%,但超过50万字不再加分。
2.编著k=1,译著k=0.8。
3.学校和学院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不计算科研积分。
学术编著(译著)
200Xk
T级:
《中国社会科学》(含外文版)
分/篇
2000
A级:
SCI一区期刊论文
CSSCI、CSCD中的A级期刊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论文)
A类会议论文
500
1.A类会议由教育部学科评估认定。
2.《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论文字数不能少于2000字。
B级:
SCI/SSCI/EI/A&
HCI期刊论文
CSSCI、CSCD中的B级期刊
C级:
CSSCI/CSCD期刊论文
D级
D1级:
中文核心期刊;
CSSCI扩展版期刊视同中文核心期刊。
D2级:
三峡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外文学术期刊论文
检索收录
转载
SCI/SSCI/A&
HCI收录
分/次
每篇文章的检索收录转载考核只记一次,按得分最高者记。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EI学术期刊收录、《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EI国际会议论文收录
CPCI-S/CPCI-SSH收录
学术及社会影响力
ESI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800
每项成果只记一次,本人申请本年度对该项成果进行考核并提供证明,科技处负责认定。
SCI/SSCI总引频次≥100/研究成果被中共中央或国务院采纳或国家领导人重要批示
SCI/SSCI总引频次≥70/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机构采纳或此级别领导人批示/央视电视台技术类、学术类讲座
SCI/SSCI总引频次≥40/研究成果被地级市政府机构采纳或此级别领导人批示/省级电视台技术类、学术类讲座或央视级节目顾问
成果鉴定
国际领先、国际先进
分/项
国内领先
科技奖励
国家级
一等奖
/特等奖/最高奖
5000
1.指政府的自然科学奖(基本分值X1.2)、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社科成果奖。
重复获奖,按最高等级计算;
自然科学奖按分值*1.2计算。
2.单位需标注三峡大学。
二等奖
3000
省部级
1000
三等奖
市、厅、校级
项
目
项目立项
自科A1类、社科A1/A2类
项目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给三峡大学,且只对项目负责人计分。
自科A2类、自科A3类
社科A3类
600
重点类
一般类
市厅级
国际类
申请
项目申报
经费考核
科技经费
分/
万元
业绩津贴只对项目负责人按10分/万元计分。
教师年度考核对项目参与人按所分割的经费计分,计分标准为25分/万元。
教研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原则上按照《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中的教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进行,同时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见表3:
表3教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