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监理合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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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
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
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
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
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
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
需
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
性。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
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
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具体填写说明:
1、监理范围一般要与工程项目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
一致,或与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2、在写明“监理内容”时,要详细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可
按照《建设监理规定》中所列的监理内容进一步细化。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一般是包括:
检测试验设备、
测量设备、通信设备、交通设备、气象设备、照相录像设备、电算设备、打字复
印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
4、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对于合同加盖单位印章的规定,原则
上我方单位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如不需填写该项条款,填入“无”或“/”。
目录
1.工程概况:
.............................................1
2.监理的范围和内容.......................................1
3.监理的期限和地点.......................................1
4.监理工作要求..........................................1
5.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2
6.委托人权利和义务.......................................3
7.监理人权利和义务......................................3
8.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4
9.保密..................................................4
10.不可抗力.............................................4
11.违约责任..............................................4
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
13.争议的解决............................................5
14.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5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委托人:
大连北宇置业有限公司住所:
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
法定代表(负责)人:
张仁川
监理人:
庄河市宏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住所:
庄河市黄海大街一段1号
王宝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
用的原则,双方就大连北方家居城土石方工程项目工程监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大连北方家居城土石方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地点:
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
工程规模:
挖土方604463立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总投资:
6,743,元。
2.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监理范围:
投资方面控制;
质量方面控制;
安全方面控制;
档案管理;
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
监理内容:
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全部监理。
3.监理的期限和地点
监理期限:
自XX年10月20日至XX年11月30日;
监理地点:
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
4.监理工作要求
监理人应组建2名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监理机构,其中马广东为总监理工
程师;
监理人更换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人同意;
监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各项安全、环保、生产指标;
监理人应在完工前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在内的项目监理规划,按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并报送委托人;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书面同意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的通知及时参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并于监理业务完成后15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应在监理工作完成后15日内移交给委托人;
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当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人、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委托人应于15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监理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马广东;
委托人更换常驻代表,要在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
其他约定:
无。
5.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
监理费的计取
监理费用总价:
(大写人民币):
壹万肆仟元整;
(小写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
选择下列第一种方式。
一次性支付:
监理任务完成,委托人收到并认可监理人提交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后15日内支付全部监理费用。
分期支付:
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监理费用总价的%;
(按照进度支付):
;
甲方在最终结算时扣除监理费用总价5%的费用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
质
篇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XX-0202),对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在格式上,参照FIDIC(客户/咨询)格式,实现国际化接轨,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职责、内容、程序和方法,对于规范监理行为发挥重要作用。
一、监理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监理人就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除具有委托合同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必须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
委托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企业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符合。
(2)监理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监理合同是以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控制和管理为主要内容,因此监理合同必须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的程序,符合国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各种标准、规范要求。
(3)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
建设工程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察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成果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下称“协议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下称“通用条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下称“专用条件”)及附录组成。
(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
“协议书”是一个总的协议,是纲领性的法律文件。
其中明确了当事人双方确定的委托监理工程的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总监理工程师;
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的监理报酬及各建设阶段的服务酬金;
监理期限;
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
“协议书”是一份标准的格式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在有限的空格内填写具体规定的内容并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通用条件,其内容涵盖了合同中所用词语定义,监理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违约责任,支付,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争议解决,其他情况。
它是建设监理合同的通用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监理委托人、监理人都应遵守。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由于通用条件适用于各种行业和专业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因此其中的某些条款规定得比较笼统,需要在签订具体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时,结合地域特点、专业特点和委托监理项目的工程特点,对通用条件中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
所谓“补充”是指通用条件中的条款明确规定,在该条款确定的原则下,专用条件的条款中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使两个条件中相同序号的条款共同组成一条内容完备的条款。
所谓“修改”是指通用条件中规定的程序方面的内容,如果双方认为不合适,可以协议修改。
(四)附录
为便于工程监理单位拓展服务范围和进一步细化合同义务,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XX-0202)分别增加提出了附录A和附录B两项内容。
附录A和附录B两项内容都是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附录A列出了委托监理单位的相关服务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及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并且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监理单位也可结合自身条件服务水平将服务范围和内容延伸到项目定义、决策阶段,如: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等。
附录B所列的委托单位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等内容是实施监理的必要条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三、监理合同的订立
(一)监理合同的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2.变更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主观或客观条件的变化,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
根据《合同法》第77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