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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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承包合同
林木采伐承包合同
篇一:
林木采伐承包协议
林木采伐承包协议
甲方:
珙县盛世金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李建华乙方: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珙县盛世金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珙县辖区内营造的巨桉林,现已到采伐期,为进一步巩固珙县绿化,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辖区的巨桉进行采伐,采伐标准按林业局作业设计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面积:
亩,承包给乙方采伐,采伐单价每吨元(包括上车费),按实际采伐吨位计算。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在年日内完成采伐并全部上路分级堆码。
2、乙方负责组织采伐人员、驮马等,工具由乙方负责(包括油料)。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导的边界进行作业,不得超、越界采伐,伐桩不得超过10cm。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和规格制材,分级堆码装车。
5、在采伐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
6、乙方在作业期内,林地内未采伐的林木和采伐出堆放的木材由乙方看护,不得被盗、流失和私自销售。
一经发现甲方将在乙方采伐款中扣除所有损失。
7、在采伐期间所涉及的道路、青苗、供水供电、通讯线路等均由乙方协调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依法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进行作业。
2、甲方负责办理采伐手续,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安全有序的进行采伐。
4、甲方负责林木销售。
三、结算方式
1、乙方按甲方指定的边界全部采伐完后,经甲方现场验收按实际采伐吨位支付采伐款。
2、乙方在采伐过程中可按实际采伐的吨位,向甲方进行借款用于采伐的一切费用开支,但借款不得超过实际采伐吨位的7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工程完工后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
珙县盛世金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联系电话:
4312630
年月日
篇二:
林木采伐承包合同书
林木采伐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双方自愿充分协商一致,充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砍伐场地1、甲方承包的位于积约至:
亩。
四至范围:
东至:
;北至:
南至:
;西至:
山场,面
。
地名为;2、甲方将其承包的林木(主体树种树)砍伐工程分包给乙方砍伐,乙方只负责按甲方要求将林木砍、断、堆放以及装车工作负责。
3、乙方砍伐质量要求,
(1)乙方包砍并负责直径为以下的木材装车。
2)锯木桩不能超过(分以上的木材:
长度每条以公分)。
3)规格:
(公分公米为标准截断(误差不能超过米择地堆)乙方砍下的正材按截断树桩为中心方圆放,由甲方调运车辆及时运出场地。
二、劳务报酬1、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山场地上之部份林木砍伐工程分包给乙方砍伐,工程报酬按每立方元单位计价,每立方为一次结账期(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即时约定)。
2、甲方在乙方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人每天按日内向乙方实际人数每标准预支付基本生活费和其它费用,甲方在结首次工程款时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收据凭证。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食宿场地,乙方进场自带工具、炊具、饮具、住宿用品,其所需费用自行解决。
三、砍伐工期甲乙双方按《砍伐证》批准的期限实施作业,甲方将派专人现场指导监督乙方工作质量。
四、甲乙双方其它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山场四至范围界至清楚,且分包给乙方的林木权属并无争议。
如因此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保证按受让林木的山场四至范围界至依法砍伐,如乙方越界砍伐,因此发生的责任由乙方处理及承担。
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时甲方须提供上述山场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证明文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审)复印件(留)给乙方。
3、甲方保证林木工作现场道路畅通,有足够面积的临时堆放区域,对低材及砍伐剩下树枝和垃圾由甲方负责清运,因工作保障不到位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对自己工程队监督管理,乙方在组队进场前必须为员工购买意外伤亡保险(此《意外伤亡保险》是与甲方签署合同的必要条件之一),如因乙方未给员工购买《意外伤亡保险》在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进入林区工作必须做好安全防火,环境卫生,不得污染当地水源,特别防火安全,谁出事谁就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不得借故其他原因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与甲方签署合同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审)、复印件(留),员工购买《意外伤亡保险》凭证复印件(留)。
8、乙方装好车后,拉树车在林区道路至乡镇道路段内,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如发生短边木桩,塌车斜车等甲方通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要重复装车的,甲方按每立方米10元装车费付给乙方,乙方不得推卸责任。
9、乙方不准在林区内捕杀任何野生动物。
10、乙方在伐区施工时,应注意施工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
11、乙方发现闲杂人员进入不及时制止,由此造成伐木哄抢、被盗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20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20年月日2
篇三:
林木采伐承包合同
林木采伐承包合同
发包人(下称甲方):
刘荣军
承包人(下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根据林木采伐作业需要,将林木采伐作业发包给乙方,乙方同意承包该
林木采伐工作,乙方按约完成工作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采伐
作业费用。
经甲乙双方本着达到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双赢的原则,一致友好协商达
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作业地点、期限和内容
作业地点位于甲方承包的位于的林场(四至范围:
东
至;北至;南至;西至),面积约为
亩,具体砍伐地点界址由甲方同乙方到实地划定砍伐地点及界址,并对划定后的
界址进行拍照确认。
作业期限天,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开工之日起算。
采伐作业内容:
乙方须完成甲方指定采伐作业地点内符合要求的林木的
伐倒、打技、造材、剥皮、归堆、木材运达集中装车点、木材装车、伐区清理、
伐区管护及木材管护等各项工作。
第2条作业要求
乙方须组织不少于名工人进驻作业点(只能增多人数,不能少于进驻
伐区的人数),取得甲方《林木采伐通知书》后方可开工。
乙方须为其聘用的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或者类似的商业保险。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调整采伐期限,在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
后,乙方须遵照执行。
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不破坏林地表土。
杉(松)木伐桩平整,伐桩上方不高于10厘米,杂木伐桩上方不高于20厘米。
造材:
杉原条木要求在尾径4厘米处断尾,其它各种原木造材规格按甲方要求执行。
集材:
乙方必须当日将采伐下的木材归送至甲方指定的集中装车地点,并且堆放整齐,确保木材安全。
管护:
归堆的木材,乙方必须指派专人看护,防止木材流失、被盗。
看护木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严格按照划定的界址进行作业,不得越界采伐。
乙方须爱护木材,在伐区内采伐迹地上遗弃木材(长度大于或等于2米,小头直径大于或等于6厘米的木材)每公顷不得超过0.5立方米。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示按时完成伐区清理工作。
第3条采伐作业量确定方法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法来确定采伐作业量:
以甲方与购销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检尺)为准,甲方检量检尺单乙方执一份,作为和甲方结算依据。
第4条采伐作业费
采伐作业费按乙方实际完成采伐作业量及单价确定。
采伐作业费已包括乙方应支付其聘用人员报酬、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作业工具、工棚、车辆、油料及其它物料、杂费、保险费、税费、木材装车费用、合理报酬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
采伐作业单价:
杉原条木元/立方(包剥皮),杉原木元/立方,(如需剥皮另加元/立方)。
杂木、松木元/立方,枝杈材元/
吨。
第5条采伐作业费支付及结算方式
预结款:
甲方可以预结一定的款项给乙方作为生活费。
甲方每装运乙方采伐的林木达500立方米时,支付相应的预算采伐作业费的70%(已支付给乙方的预结款包含在其中。
伐区内木材全部完成装车外运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采伐作业费。
第6条甲方权利义务
负责处理阻碍采伐林木及林地周界或权属纠纷。
根据林木采伐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指定采伐区和尽可能的帮助。
监督采伐质量和采伐作业进度。
及时对乙方砍伐的待装车运输的符合要求的木材进行量。
负责在约定时间付款结算。
第7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采伐作业费。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采伐作业,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及时交付工作成果。
乙方自备为完成工作所需的相应工具,并且自付费用,自带工具、炊具、自搭工棚。
乙方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佩戴安全帽等安全劳动保护工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雇佣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按国家规定及时为雇工购买工伤、意外伤害等保险,保证在工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得到有效赔偿。
乙方进场开工7天内达不到限额人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及其代表与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按照甲方技术管理人员指导作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同时终止支付一切
费用,并拒付采伐作业费。
乙方须负责伐区范围内林木(含伐倒木)、木材的管护。
对有可能发生林地产权或界线纠纷的,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或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处理,同时停止该伐区的作业,并有责任保护林木不被盗伐或哄抢。
乙方必须及时与其聘用的人员结算工资,若乙方拖欠工资、与民工发生其他经济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若乙方拖欠工资,则甲方有权直接将乙方应支付的工资直接支付给乙方聘用的人员,并且在应支付给乙方的采伐作业费中进行相应的扣除,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采伐胸径小于6厘米的树木,如有违反除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乙方不得采伐古树名木,如有违反除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乙方须严格按照划定的界址从事采伐作业,如超出划定的范围进行采伐,每超出立方米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乙方超范围采伐林木的,除须按照前述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乙方不得在林区内违反规定使用火源,不得在林区内抽烟。
如因合理需要而使用火源,必须在采取了相应的防火措施的空地使用,并且密切关注火源使用情况,火源使用完毕须确认无明火及复燃可能后方可离开。
如因乙方违反规定使用火源,所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须提高安全意识,积极进行安全教育。
乙方须聘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负荷劳动,如发生意外伤亡,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如甲方因此而遭受任何索赔或有权机关裁定应承担责任,则甲方有权在其承担的责任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