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预算概述doc 50页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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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牧露滑坡所在斜坡西高东低,总体坡向98°
,上部坡度约24°
,下部约18°
,滑坡后缘西南方向约70m为大牧露小学,滑坡体上及后缘附近分布12户居民,前缘为牧露村委会及大牧露小组景区。
大牧露滑坡大致呈马蹄形,中部宽约82m,长约124m,面积约9750m2,滑向98°
,滑体厚约0-10.1m,平均厚约9.2m,体积约8.97万m3,属中层小型牵引式滑坡。
大牧露小组12户居民共计62人位于滑坡体表面及滑坡后缘侧壁,2016年6月滑坡发生急剧变形破坏,滑体表面居民房屋损毁已不能居住,现已暂时撤离,滑坡后缘侧壁房屋目前还在使用,村庄房屋多为砖混结构,建筑成本高。
滑坡直接威胁滑坡体表面及后缘侧壁大牧露小组12户居民合计62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滑坡前缘为大牧露小组景区项目,该项目根据现场询问全部投资约3000万元,大牧露滑坡的存在直接制约该景区项目的运营;
滑坡后缘西南方向约70m为大牧露小学,大牧露滑坡的继续发育可能诱发滑坡后缘失稳,间接威胁大牧露小学学生及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该滑坡的勘查及可研成果,在深入分析滑坡的形态特征、活动性状、危险性、发展趋势、影响因素、危害特征等的基础上,结合大牧露小组开发利用情况,并考虑可行性研究方案推荐情况,大牧露滑坡采用“抗滑桩支挡工程+地表排水工程+回填反压”方案。
(1)抗滑桩板墙工程:
为大牧露滑坡的整体稳定,在滑坡前缘5-5’、6-6’剖面位置布置一排抗滑桩板墙;
为了大牧露滑坡后缘上部斜坡的稳定,在斜坡前缘9-9’剖面位置呈折线线布置一排抗滑桩板墙。
(2)回填反压工程:
在5-5’、6-6’及9-9’剖面抗滑桩板墙后实施回填并反压坡脚,桩后回填主要采用上部抗滑桩开挖弃土。
通过回填土方可对滑坡前缘进行反压稳固,有利于稳定滑坡。
(3)埋头抗滑桩工程:
为大牧露滑坡H1-1滑块的稳定,同时考虑工程施工可行性,于8-8’剖面位置布置一排埋头桩;
为H2-1滑块的稳定,于7-7’剖面位置布置一排埋头桩。
(4)截排水工程:
由于滑坡区无完善排水设施,居民生活生产废水沿坡自然排放,且滑坡区中上部泉点出露,地表水流随意径流不利于滑坡稳定,为此完善的排水工程是保证滑坡稳定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地形特征结合治理工程,在滑坡体坡面布置截排水沟各一条,将滑坡体地表水引入西洋江,防止滑坡体外地表水流入滑坡体内,进而产生危害。
1.2编制依据
1、《云南省广南县董堡乡牡露村大牡露滑坡勘查及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3、水利部水总[2005]389号《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
4、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
5、《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6、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7、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8、水利部办公厅、办水总〔2016〕132号文《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12、云南省水利厅云水规计[2016]17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13、云国土资[2016]21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办法的通知》;
14、云价综合[2012]66号文《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1.3计算说明
本项目各项费用均按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办水总〔2016〕132号文《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21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取,并参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编制暂行规定》等要求编制。
1.3.1基础单价计算说明
工作区海拔在小于2000m,人工调整系数为1.00,机械调整系数为1.00。
(1)人工单价:
根据云国土资[2016]21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办法的通知》,广南县属二类区,人工费比照引水工程,工长9.61元/工时,高级工8.91元/工时,中级工6.96元/工时,初级工4.98元/工时。
(2)主要材料原价参考《广南县建筑工程单价调查表》以及《文山州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广南县(营改增:
除税价),结合当地调查的现行市场价加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计算;
运杂费根据《云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材料运杂费计算相关规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规定计算;
钢筋、水泥等主材运输保险费按材料原价的4‰计算;
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价格的3%计算。
汽油、柴油直接采用发布价(不计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
项目区场内外交通条件较好,不存在材料二次搬运。
(3)机械台班费按《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用定额》(2002)规定计列。
(4)施工用电采用50KW柴油发电机发电:
发电机供电价格为88.44÷
(50×
0.8×
(1-4%)×
(1-5%))+0.03+0.02=2.474元/度;
施工用水按1.80元/m3计算。
施工用风量较少,按照0.12元/m3计算。
(5)混凝土配合比中卵石换为碎石,粗砂换中砂按规定系数调整材料用量。
(6)修建施工临时道路按2万元/km计算,施工仓库按300元/m2计算。
(7)施工临时工程:
包括施工便道、施工临时房屋及仓库建筑等,按照设计施工组织措施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计取。
本项目施工其它临时工程按工程费的1.5%计取。
(8)根据合同,本项目“勘查费+可研费+设计费”按可研设计方案一项目概算总投资的9%计算。
1.3.2费用构成
根据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编制暂行规定》,本项目预算费用由工程费、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三部分构成。
工程费包括建筑及安装工程费、设备费;
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其他税费等项。
其中,建筑工程费用构成如下:
(1)工程费:
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构成。
其中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它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组成。
直接费又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
间接费=直接工程费×
间接费率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
7%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
11%
(2)独立费用:
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建房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本次独立费用按部省相关部门规定动作标准计取,详见独立费用计算表。
独立费用=工程费×
各项相关费率。
(3)基本预备费:
包括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国家政策性变动增加的投资及为解决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按相关规定,费率取3%。
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独立费用)×
3%。
1.3.3费率确定
各类费用的费率参见下表1-1:
表1-1各项费率汇总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一
其他直接费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基本直接费
0.5
2
夜间施工增加费
0.3
3
临时设施费
1.8
4
安全生产措施费
1.4
5
其他
0.6
二
间接费
土方工程
直接工程费
石方工程
10.50
模板工程
7
混凝土浇筑工程
8.5
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
9.5
6
其他工程
三
利润
工程措施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
四
税金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
11
1.3.4建设及施工场地占用费
包括施工永久占地、临时占地。
补偿标准在参照《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2014年5月),同时结合当地政府提供的评估价进行计算。
项目位于广南县董堡乡,征地补偿标准为三类区,永久占地按31500元/亩计算,临时占地按3000元/亩计算。
1.3.5工程监测费
云南省概预算暂行规定()文件中工程监测费的文字说明中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中检测与监测标准进行计算。
表1-2监测费用表
治理工程监测
工作项目
单位
工作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监测点埋设
四等点
点
1314
5256
防治效果(形变)
四等水平位移
点.次
162
95
21060
监测频率:
18次/水文年
四等垂直位移
35
技术工作费(22%)
5789.52
合计
32105.52
1.4工程造价
该工程预算总价为3662809.90元。
其中建筑工程费为2801248.12元,施工临时工程费61303.72元,独立费用693574.28元,基本预备费106683.78元(详见预算表)。
2项目投资概算表
2.1总预算表
单位(元)
编号
建安工程费
独立费用
合计
占一至五项投资比例(%)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2801248.12
78.77
抗滑桩工程
2303938.89
64.79
挡土板工程
292287.62
8.22
截排水工程
127774.06
3.59
77247.55
2.17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61303.72
1.72
房屋建筑工程
19000.00
0.53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42303.72
1.19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693574.28
19.50
建设管理费
3213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