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总法律事务管理体系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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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人授权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三)参与公司对外重要业务的谈判;

(四)重大决策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规范;

(五)诉讼、仲裁以及行政处罚的承办与管理;

(六)法律事务咨询及规范文件的指定;

(七)法律事务的监管、检查;

(八)外聘律师。

第五条法律事务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总公司的相关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二)坚持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建立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法律监督机制。

第六条法律事务的具体工作要求: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即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处理法律事务,尽量不受其他因素的制约;

2以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经营风险控制和管理、预防法律风险为工作重点;

3法律预防为主,法律救济为辅;

4制定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定期修改完善;

5在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法律事务管理机构承担监督责任;

6以公司利益为已任,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严密审慎,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法律事务管理体制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企业法律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副职领导具体分管法律工作。

第一节法律事务机构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机构,是指企业设置的专门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九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指导、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

法律事务部是领导公司法律事务的专门机构,是控制业务法律风险、监督合同实施的管理机构,是协助各部门处理法律问题的服务机构。

第十条法律事务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核、修订等工作;

(四)参与企业分立、合并、投融资、担保、租赁、招投标、资产处置以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五)提供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

(六)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本单位的公证、鉴定、行政复议、仲裁、诉讼以及非诉讼活动;

(七)了解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债权债务管理,提出债权债务处理的建议和对策;

(八)负责选聘外聘律师和法律服务机构,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价;

(九)办理或者协助办理本单位工商登记及相关证照的年检变更;

(十)负责本单位商标、专利、著作权、企业名称、商业秘密的取得和保护等工作;

(十一)开展或者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本单位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备案、年检、注册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三)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工作应当由公司的法律事务部承担。

法律事务机构认为确有必要聘请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其工作的,应当执行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以外聘的法律服务机构取代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办理企业的日常法律事务。

第十二条公司及各部门应当支持法律事务部依法履职,为法律事务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和物质保证。

第十三条依照总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任命的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应得到总公司的审批。

第十四条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向总公司法律事务部报告上年度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各项法律事务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情况、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情况以及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评价情况。

第二节企业法律顾问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法律顾问,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公司聘任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法律顾问对重大业务决策有审查权和建议权。

第十六条公司充分重视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引进、储备法律专业人才,将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活动列入企业员工的培训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

第十七条公司支持员工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定期组织法律业务培训,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并为其取得执业资格创造条件。

第十八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二)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任企业中层管理岗位主要负责人满年,或者担任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满年。

第十九条企业法律顾问履行职责的基本目标:

(一)为公司实现资金筹措提供法律支持,包括企业融资、企业上市、银行借贷、定向募集等;

(二)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包括合营、技术联盟、项目合作、业务重组等;

(三)为公司增加(保护)资产提供法律支持,包括知识产权登记、技术(对外)许可、经营资质有偿使用等;

(四)为公司降低经营风险提供法律建议,包括审核各种合同、提供政策法规合规建议、避免行政或民事责任等;

(五)为公司主动创造价值,包括新业务探索研究、最新法律法规调研分析、典型案例分析研究及标准化合同体系建立等。

第二十条企业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二)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决策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就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重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

(四)组建和领导公司法律事务机构;

(五)按照权限负责外部法律服务机构的选聘,指导、监督和评价外部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六)负责公司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

(七)对本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第二十一条企业法律顾问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复制本单位有关文件、资料及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和经营情况分析等,全面了解参与事项有关背景及当事人的资信情况;

(二)办理企业法律事务时,依法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情况,收集证据;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二)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为本单位提供正确完整的法律意见和方案;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企业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条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部的建设,对以下问题提出方案:

(一)针对预测的法律风险,规划年度法律事务开支总额;

(二)法律事务部内部的分工及组织结构;

(三)建议人员配备及培训情况。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制度,具体评定和聘用办法按照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施行。

公司执行企业法律顾问技术职务的评聘规定,按照规定落实企业法律顾问的技术职务待遇。

第二十五条根据总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总公司法律事务部对各单位法律顾问的任免具有建议权。

公司法律顾问发生变化的,应当报总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节基本制度建设第二十六条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加强对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第二十七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含修改和废止,下同)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签订合同的管理内容及流程。

第二十八条公司法律事务部对新订立的规章制度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与总公司的规章制度相一致;

(二)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九条规章制度成文下发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律事务部登记备案,法律事务部定期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整理汇编。

第二节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第三十条公司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法律风险控制,建立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为中心的法律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主要包括:

(一)合同的会签审核制度;

(二)合同的台账管理制度;

(三)合同的监督履行制度;

(四)合同的存档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合同会签审核制度是防范业务工作中经营风险的最重要制度,业务承办部门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认真遵守,各部门通过合同会签流程审核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法律风险、财务风险、成本控制风险、经营风险等。

第三十二条会签审核制度主要包括合同会签的参与机构、经办机构、会签评审权限、会签流程制度、会签结果处理等方面。

第三十三条为全面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对正在履行合同的事中控制,建立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合同台账的格式、合同台账的负责人、合同台账归档管理、合同台账的报送等方面。

第四十条合同台账管理制度是掌握合同履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制度,纳入合同台账的合同应当是正在履行的有效合同,依照流水加滚动跟进管理的原则,对纳入合同台账的合同持续跟进、更新,不断反映合同履行进度、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回款情况等方面。

第四十一条合同台账的主要栏目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性质)、合同对方单位、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的有效期、合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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