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方法标准的编写食品安全标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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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标准前言的要求同产品标准。
示例:
本标准代替GB/T5009.204-2005《食品中丙烯酰胺含量的测定方法气相色谱一质谱(GC-MS)法》。
本标准与GB/T5009.204-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第一法稳定性同位素稀释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将外标法改为稳定性同位素稀释法。
在检测方法标准中,标准名称、前言、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的要求与产品部分相同,但要注意的是,检测方法的标准名称一般采用两段式,如“植物源食品中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各要素之间空一个汉字的间隙,英文译名各要素的第一个要素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各要素之间连接线为一字线。
植物产品中氟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Determinationoffluorineinplantproducts
—Ionchromatographymethod
使用的检测仪器名称应统一,如: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
如果标准涉及食品安全,标准名称则应加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采用三段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性食品中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三、警告
对健康或环境有危险或有危害的所分析的产品、试剂或分析步骤,必须引起注意并注明所需的注意事项以避免伤害。
这些内容用黑体字印刷和安排。
——如果危险属于一般性提示或来自所分析的产品,应在标准名称后标出;
——如果危险来自特殊的试剂或材料,应在试剂或材料名称后标出;
——如果危险属于分析步骤固有的,应在“分析步骤”一章的开始标出。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
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四、范围
应明确方法中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及适用的对象,示例: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源食品中多菌灵残留量液相色谱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果和蔬菜中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
本章中易出现的问题:
——没有规定用什么方法进行测定。
因为测定一个成分的方法很多,如可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因此在范围内应明确规定;
——适用范围过宽。
因为同一成分在不同的基体中表现是不一样的,在样品的处理方法上存在很大差异,如农药残留在植物组织中和在动物组织中的提取方法是不同的,因此不宜在适用范围中规定过宽,认为一个方法什么都可以测定。
五、原理
在本章中可指明所用方法的基本原理、决定方法用途的方法特征和基本步骤。
试料经磷酸缓冲液和水饱和的正己烷提取,用正己烷脱脂,再经过C18固相萃取柱进一步净化,用磷酸溶液/三乙胺—乙腈溶液洗脱其中的氟喹诺酮类药物,用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测定,外标法定量。
六、反应式
必要时应列出主要化学反应式,化学反应式应尽可能用离子方程式表示,特别是当测定的元素氧化状态发生几种连续变化时,化学反应式可证明从测定的数据中得到的计算结果。
通常原理和反应式写在一章。
如:
2Cu++I22Cu2++2I-
七、试剂与材料
本章应列出在试验中所使用的所有试剂和材料,以及它们的主要特性(浓度、密度等)。
如果需要,应注明纯度的级别。
如果有,宜给出相应得CAS号。
除了多次使用的产品,仅在制备某试剂中用到的产品不应列在本章中。
本章有一段导语作为开头: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当使用按GB/T6682所规定级别的水时,可用下列表述: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分析纯试剂。
水为GB/T6682规定的X级水。
”按照GB/T6682-2008规定的要求:
——一级水用于液相色谱分析;
——二级水用于元素分析;
——三级水用于化学分析。
(一)试剂和材料的排列顺序
a)以市售形态使用的产品(不包括溶液);
b)溶液或悬浮液(不包括标准滴定溶液和标准溶液),并说明其大约含量;
c)标准滴定溶液和标准溶液,应说明制备方法;
d)指示剂;
e)辅助材料(如干燥剂)。
所列试剂和材料,应写明以市售形态使用产品的形式,并说明其特性(如化学名称、分子式、纯度、CAS号),特别是固体产品应写明结晶水。
标准滴定溶液:
此种溶液的浓度应表示为物质的量浓度,单位为mol/L;
符号为c。
[c(NaOH)=2mol/L]。
标准溶液:
此种溶液的质量浓度应表示为g/L,或其分倍数表示。
如果溶液的浓度是以质量分数或体积分数给出,应用毫克每千克(mg/kg)、克每克(g/g)、毫升每升(mL/L)或其分倍数表示。
如果溶液由一种特定溶液稀释配置,按下列方法表示: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稀释为总体积为V2的最终混合物;
——“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加到体积为V2的溶剂中。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试剂
3.1.1氧化镁(MgO)。
3.1.2三氯乙酸(CCl3COOH)。
3.1.3甲醇(CH3OH):
色谱纯。
3.2试剂配制
三氯乙酸溶液(10g/L):
称取1g三氯乙酸加水溶解,转移到10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刻度。
3.3标准品
咖啡因标准品(C8H10N4O2,CAS号:
58-08-2):
纯度≥99%。
3.4标准溶液配制
3.4.1咖啡因标准储备液(2.0mg/mL):
准确称取咖啡因标准品20.0mg于50mL烧杯中,用甲醇溶解,转移到10mL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
放置于4℃冰箱可保存半年。
3.4.2咖啡因标准中间液(200μg/mL):
准确吸取5.0mL咖啡因标准储备液于5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
放置于4℃冰箱可保存一个月。
(二)标准溶液的有效期
标准溶液一般分为三种,一是标准滴定溶液,二是农兽药标准溶液,三是元素标准溶液。
三种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不同,分别是:
——标准滴定溶液。
常温下保存,有效期2个月。
浓度小于0.2mol/L时,应在使用前稀释配制;
——农兽药标准溶液。
500mg/L-1000mg/L标准储备液,保存在0℃左右冰箱中,有效期6个月;
0.5mg/L-1mg/L或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保存在0℃-5℃左右冰箱中,有效期2周-3周;
——元素标准溶液。
100mg/L标准储备液,保存在0℃-5℃左右冰箱中,有效期6个月;
1mg/L-10mg/L或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保存在0℃-5℃左右冰箱中,有效期为1个月。
(三)本章中易出现的问题
——不写导语,水的级别用错;
——试剂和材料的排列顺序不规范,将辅助材料排列到标准溶液之前;
——溶液组分的表示不规范,如“乙酸锌溶液{w[Zn(CH3COO)2]=18.3%}”写成“浓度为18.3%乙酸锌溶液”;
“丙酮—正已烷溶液[(C3H6O+C6H14)=8+2]”写成“丙酮—正已烷溶液(V/V)”;
——将质量浓度写成浓度;
——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八、仪器
本章应列出在分析过程中所用的仪器和设备的名称及其主要特征。
一般仪器设备的排列顺序为分析仪器、常用仪器。
编写本章时应注意,不应规定分析方法所采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厂商或商标等内容。
4.1高效液相色谱仪,带荧光检测器。
4.2分析天平,感量±
0.0001g、感量±
0.01g。
4.3组织捣碎机,20000r/min。
4.4氮吹仪。
4.5旋涡混合器。
4.6滤膜:
0.45μm,有机相。
本章易出现的问题:
——只写仪器设备名称,不写仪器设备主要特征;
——规定了分析方法所用仪器设备的厂商。
九、采样(取样)
(一)实验室样品、试样和试料
实验室样品:
为送往实验室供检验或测试而制备的样品。
试样:
由实验室样品制备的(包括粉碎、干燥等物理处理)从中抽取试料的样品。
试料:
从试样中取得的(如试样与实验室样品两者相同,则从实验室样品中取得),并用以进行检验或测试的一定量的物料。
一般检测方法标准中本章的标题为“试样的制备”。
(二)试样的制备
在本章中,应具体写明试样的所有制备过程(如取样量、研磨、干燥、匀浆),并给出所制试样的特性内容(如粒度分布、大约质量或体积),还应写明试样储存容器的材料和特性(如类型、容量、气密性)以及储存条件。
1.实验室样品缩分
将实验室样品用四分法混合后,根据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进行样品缩分,按以下方法预处理样品:
——对于个体较小的样品(如坚果),去掉皮、核、壳等,取出可食部分;
——对于个体较大的基本均匀样品(如西瓜、冬瓜等),可在对称轴或对称面上分割或切成小块;
——对于细长、扁平或组分含量在各部分有差异的样品,可在不同部位切取小片或截成小段;
——对于果皮可食的样品,取全果进行缩分,对于果皮不可食的样品,取果肉进行缩分;
——对于谷类和豆类等粒状、粉状或类似的样品,应堆成圆锥体—压成扁平形—划两条交叉直线分成四等分—取对角部分进行缩分。
注:
部分水果样品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不以可食部分计算,而以全果进行计算,样品处理时应注意。
2.试样制备过程
不同样品制备过程如下:
——谷类、豆类:
粉碎样品使其全部可以通过425μm的标准网筛;
——蔬菜、水果:
称量样品约1kg,切碎后均一化制成匀浆;
——食用菌:
新鲜的食用菌按蔬菜、水果处理;
干制品按谷类、豆类处理;
——茶叶、脱水制品:
——香辛料:
根据形态,按照种实类或水果进行处理;
——冷冻制品:
解冻后(冷冻样品中的冰晶和水不得丢弃),立即均一化制成匀浆;
——酱、油和汁,搅拌均匀;
——可能除去脂肪层,切碎均一化;
——脂肪:
尽可能除去瘦肉层,切碎均一化;
——肝脏、肾脏以及其他食用部分:
切碎均一化;
——乳以及蜂蜜:
充分混合,均一化;
——鱼类:
将可食部切碎均一化;
——贝类:
去壳,切碎均一化;
——甲壳类:
将小型甲壳类全部位、大型甲壳类去外壳后切碎均一化;
——蛋:
去壳,将蛋白与蛋黄一起充分混合,均一化(除了蛋白中或蛋黄中设定有残留标准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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