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安全环保管理考核规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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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参考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3?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3.4?

工伤保险条例?

  3.5?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6?

环境体系文件?

  3.7?

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3.8?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4名词和定义

  4.1伤亡事故:

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2损失工作日:

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即员工因受伤自医治休假至伤愈到岗之间的休假天数)。

  4.3化学需氧量:

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时所需的含氧量。

  4.4失能伤害

  4.4.1暂时性失能伤害:

指伤害及中毒者暂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4.4.2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

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4.4.3永久性全失能伤害:

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4.5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

  4.5.1千人负伤率

  4.5.1.1千人负伤率=(工伤人数/职工总人数)×

1000‰。

  4.5.1.2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职工总人数)×

  5权责

  批准审定审核拟定

  总经理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公司分管高管安环处

  5.1安环处负责本规定的拟定、修订和监督实施。

  5.2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主管、公司安全员、值班长的安全职责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执行。

  6内容及要求

  6.1安全管理责任及目标分解

  6.1.1安全管理责任

  6.1.1.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6.1.1.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分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并具体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并认真执行。

  6.1.1.3加强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

  6.1.1.4做好本部门负责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法制常识教育,提高各类员工的安全、消防意识。

  6.1.1.5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处室每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本处室存在的安全隐患。

  6.1.2目标、指标管理

  6.1.2.1公司安全生产高管目标、指标管理

  

(1)由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存有不足造成死亡事故发生,处罚金2000元;

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重伤事故,处罚金1000元。

  6.1.2.2安全环保处安全目标、指标管理

  

(1)由于安全生产管理不足导致死亡事故发生,事故当月考核安全环保处主管2000元;

年度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重伤事故,考核安全环保处主管1000元。

  

(2)公司年度千人负伤率超过指标,考核安全环保处PI分5分,安全环保处处长300元,相关责任片区安全管理人员200元;

年度无死亡、重伤事故,年度千人负伤率达到指标,奖励安全环保处PI分4分,安全环保处处长200元,安全环保处管理人员200元。

  6.1.2.3其他部门安全目标、指标管理

  

(1)由于部门(处室)安全生产管理不足导致本处室发生死亡事故,当月考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3000元;

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重伤事故,考核第一责任人2000元/人﹒次。

  

(2)发生死亡事故,考核事故单位当事人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含兼职安全员)50%的绩效工资。

  (3)发生死亡事故考核责任处室PI总分30分。

  (4)年度处室重伤事故超指标1(人/次),考核责任单位PI分10分,同时考核经理800元,主管1000元,安全员400元,依次加倍。

  (5)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处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内不得晋级晋职。

  6.1.2.4年度安全(轻伤/轻微伤)目标、指标管理

  

(1)年度处室安全管理轻伤目标、指标未完成,超指标1(人/次),按轻伤事故考核标准加倍考核处室PI分,同时考核经理400元、主管500元,依次加倍。

  

(2)年度处室安全管理轻微伤目标、指标未完成,超指标1(人/次),制造、装备所属处室及模具处考核PI分2分,经理200元、主管300元、;

辅助及其他处室考核PI分2分、经理300元、主管400元、。

  6.1.2.5一次事故中发生多人伤害,统计指标按一次事故计算。

  6.1.2.6如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行为,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6.1.2.7各处室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控制指标、目标,根据公司年度方针、目标进行调控(具体见附件1)

  6.1.3各部门月度目标、指标管理

  6.1.3.1制造厂所属生产处室,一个月安全事故为零,当月奖励处室PI分1分,主管120元、处室安全员180元;

如月度发生轻伤事故,按照事故类别当月给予考核外,包括当月六个月内(跨年度)不再给予奖励;

如月度发生轻微伤事故,包括当月三个月内(跨年度)不再给予奖励。

年度内安全事故为零,奖励处室PI分2分,分别奖励主管300元,安全员200元。

  6.1.3.2装备动力部各维修、动力处、生管模具处,若连续两个月内安全事故为零,奖励处室PI分1分,主管120元、处室安全员180元;

如月度发生轻伤事故,按照事故类别当月给予考核外,包括当月八个月内(跨年度)不再给予奖励;

如月度发生轻微伤事故,包括当月四个月内(跨年度)不再给予奖励。

年度内安全事故为零,分别奖励主管200元,安全员150元。

  6.1.3.3材料处、成品处,若连续三个月安全事故为零,奖励处室PI分1分,主管100元、处室安全员120元,如月度发生轻伤事故,按照事故类别当月给予考核外,包括当月十个月内(跨年度)不再给予奖励;

如月度发生轻微伤事故,包括当月五个月内(跨年度)不再给予奖励。

年度内安全事故为零,分别奖励主管100元,安全员100元。

  6.1.3.4品保部所属的各质检处、实验室、斜交部办叉车班,若连续六个月(跨年度)安全事故为零,奖励处室PI分1分,主管100元、处室安全员120元,如月度发生轻伤事故,按照事故类别当月给予考核外,包括当月十二个月内(跨年度)不再给予奖励;

如月度发生轻微伤事故,包括当月六个月内(跨年度)不再给予奖励。

  6.1.3.5公司月度内轻伤事故为零,奖励安全环保处PI分2分、安全环保处主管200元,安全环保处管理人员200元。

连续三个月内轻伤事故为零,奖励安全环保处PI分3分。

  6.1.3.6公司月度轻伤事故超过2(人/次),考核安全环保处PI分1分、安全环保处主管100元,安全环保处片区管理人员50元.

  6.1.3.7由于未严格、及时执行事故分析会所制定的纠正措施,造成类似事故重复发生,考核责任单位主管500元,处室安全员300元。

  6.1.4环保目标指标管理:

  6.1.4.1废水达标率达到100%,奖励动力处200元,安全环保处100元;

  6.1.4.2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公司目标,污水在线监测数据比对合格,奖励动力处200元,安全环保处100元;

  6.1.4.3烟尘黑度达标率达到100%,奖励动力处200元,安全环保处100元;

  6.1.4.4烟尘浓度达到公司目标,废气在线设备监测数据比对合格,奖励动力处200元,安全环保处100元;

  6.1.4.5SO2浓度达到公司目标,奖励动力处200元,安全环保处100元;

  6.1.4.6噪声达标率达到100%,奖励安全环保处100元。

  6.1.4.7每季度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公司及国家标准,且各类环保检查达到环保要求,奖动力处PI分2分,安全环保处PI分2分。

  6.1.5环保目标考核周期

  环保指标以季度为考核周期,数据来源根据环保部门监测监察结果进行统计核算,如有某项指标未完成,对责任部门进行该项指标加倍处罚。

  6.2安全事故管理:

  6.2.1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6.2.1.1小事故(轻微伤):

指损失工作日低于2日的失能伤害。

  6.2.1.2轻伤事故:

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6.2.1.3重伤事故:

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6.2.1.4死亡事故

  1.一般事故:

指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重伤3人以上。

  2.较大事故:

指一次事故造成3~9人死亡(含3人),重伤10人以上。

  6.2.2安全事故责任者的认定:

  6.2.2.1直接责任者:

即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

  6.2.2.2主要责任者:

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

  6.2.2.3领导责任者:

即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6.2.3工伤事故上报

  6.2.3.1发生工伤事故,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

工伤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

执行。

对各类事故瞒报、虚报,考核责任单位主管200元/次,处室安全员150元/次,班组长100元/次。

  6.2.3.2轻伤、重伤事故需在事故发生当日立即上报安全环保处,无故拖延一天,考核责任单位主管50元/天,处室安全员20元/天。

  6.2.3.3在申报工伤中,出现虚假证明,证词,考核责任单位PI分2分,考核直接责任者100~500元/次,情节严重者按公司瞒报事故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6.2.3.4工伤事故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要求,各部门应严格按?

执行,未按规定要求及时申报或因申报材料不符,影响事故上报考核主管50元/次,处室安全员20元/次。

  6.2.4工伤事故考核

  6.2.4.1安全未遂事故及轻微事故

  1.处室发生安全轻微伤事故情况,损失工时在2工时至2日内。

事故发生后的3小时内由事故单位向公司安全处报告,所产生的各项治疗及检查费用由公司处置。

  2.处室发生轻微伤事故,在季度综合考评(千分制)中,考核考评总分50分。

  3.安全环保处负责在每月7日前汇总公司上月事故统计情况,上报集团公司。

  4.对于已发生的安全隐患未遂事故(未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由安全环保处会同事故相关单位,立即召开现场事故分析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2.4.2轻伤事故

  1.发生轻伤事故,各处室根据公司PI分权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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