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考点笔记原创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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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考点笔记原创Word文件下载.docx

外企在中国的代办处不具有法人资格

4、申请专利的权利为民事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仍有民事权利

5、专利代理人在其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注意:

通过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没有开始代理业务仍可以申请专利)

6、

(1)只有在“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情况下才能约定申请权归属,其他“职务发明”情形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职务发明包括:

(1)本职工作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1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退休返聘、从其他公司借调的技术人员完成某公司交与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该公司所有,此情形属于“职务发明”

(3)奖励:

3个月内发明不少于3000实用新型和外观不少于1000

实施专利取得利润发明和实用新型≥2%外观≥0.2%许可费≥10%

7、共有专利权,可分别单独实施或普通许可他人实施,后者许可费为共有

行使共同拥有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应当取得共有人同意

甲乙共有专利申请权,甲要转让其申请权,不需经乙同意,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8、《专利法》是特别法,其效力优于普通法

如《合同法》339条规定: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权的,委托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条件。

《专利法》没有“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这一条,应以专利法为准

9、专利代理人不得自行接受委托,只能承办专利代理机构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授权的办事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得以单独名义办理代理业务

10、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

(1)18周岁以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理工科院校毕业,懂一门外语(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法律知识(4)2年以上科技工作或法律工作

专利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颁发专利代理人职业证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不能是兼职)(3)不具有专利代理或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在专利代理机构中连续实习满1年,并参加上岗培训(4)年龄不超过70周岁(5)品行良好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股东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3)能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4)年龄不超过65周岁(5)品行良好

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情形:

(1)不具完全民事能力

(2)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离职(3)作为另一家专利代理机构股东不满2年(4)受惩戒(通报批评或收回资格证)不满3年(5)受到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11、民法意义上的专利代理人为专利代理机构(法人),因代理人个人过失导致客户损失的,应由代理机构承担责任,代理机构可在之后向代理人追究责任

12、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

3名以上合伙人资金不少于5万

有限责任公司制专利代理机构:

5名以上股东资金不少于10万

申请设立办事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

10名以上代理人设立时间满2年

律所开办专利代理机构:

专职律所中有3名以上有代理人资格

13、不授予专利权情形: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规则及方法(3)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植物新品种(5)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志作用的设计

14、(a)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中可以包含已知材料名称,即可以将现有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不属于对材料本身作出的改进

例:

“现有的钢质材料的自行车车架用玻璃钢替代”

出现“新材料”三字肯定不符合实用新型授权条件

(b)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属于复合层结构

(c)产品可以是在特定情况下具有确定的空间形状,冰杯、降落伞等

15、不授予外观专利情形:

(a)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

(b)产品内部结构

(c)需要借助特定工具(显微镜等)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

(d)要求保护的不是产品本身常规形态,如毛线团

(e)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

注意下列可保护的对象:

博物馆、立体车库、活动板房、印有长城图案的月饼包装盒、女性躯体形状的香水瓶、糕点

16、注意以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用于美发的染发剂&

烫发方法(单纯美容方法,不介入人体或不产生创伤)

(b)一种从动物尸体骨架上提取磷的方法(从已死亡的人体或动物体上实施的病理解剖方法)从天然植物中分离物质的方法

(c)直接目的不是获得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而是从活的人体或动物体获取作为中间结果的信息的方法(如形体参数、生理参数)的方法

(d)采用辐射饲养方法繁殖高产乳牛的方法(非生物学方法,取决于人的介入程度)

(e)一种含有兴奋剂成分的饮料

(f)一种从植物中首次分离出的化合物(不是以游离态存在于自然界中)

(h)一种判断死者死亡时间的方法(从已死亡的人体或动物体上实施的病理解剖方法)

(i)一种检测和分析动物排泄物成分的方法(直接目的不是获得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而是对已经脱离人体或动物体的组织、体液或排泄物进行处理或检测以获取作为中间结果的信息的方法)

(j)微生物或微生物方法(不属于动物或植物品种)

(k)放射性同位素的一种新用途&

一种为生产同位素专门设计的反应堆

(l)一种能致人失明的公安部门使用的防暴武器

(m)一种计算机汉字输入的新方法(可与特点的键盘相结合)

注意以不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可使彩灯闪烁的电流(不属于产品也不属于技术方案)

(b)使用特定方法涂抹药水的方法(伤口处理方法)

(c)投币式游戏机,可抛出奖品(含有妨害公共利益的内容)

(d)记载计算机程序的光盘

(e)庆祝申奥成功纪念币(涉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

17、专利法所谓“违反国家法律”:

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违反国家法律(不包括违反行政规程和规章)

18、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以人体或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

不包括非治疗目的手术方法,如美容为目的

19、抵触申请(不是现有技术):

(1)在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包括外观)的新颖性判断中,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本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国外申请不算)提出并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2)还包括满足以下条件的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

①申请日前由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②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由专利局作出公布或公告③为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3)“抵触申请”判断原则:

不仅查阅权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说明书,应当以全文内容(全部内容)为准,即把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同在先申请中的任何一项技术方案(此处技术方案可以存在于在先申请的任何部分,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包括附图))分别进行对比,只要在后申请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与在先申请中任何部分相同,那么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4)抵触申请不属于现有技术,评价创造性时不予考虑,只用于评价新颖性。

(5)注意“抵触申请”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判断上的区别。

“同样的发明创造”判断原则:

将两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或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进行比较,而不是将权利要求书与专利申请或专利文件的全文进行比较。

“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件或两件以上申请(或专利)中存在的保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

如果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一项权利要求与另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某一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同,应当认为它们是相同的发明创造。

(涉及数值范围的,数值范围仅部分重叠的,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6)抵触申请案例:

涉案专利要求保护色彩,对比涉及所公告的为带色彩的外观设计,即使对比设计未要求保护色彩,也可以将对比设计中包含有该色彩要素的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进行比较。

(原则:

对比文件的全部内容)

对比设计所公告的专利文件含有使用状态参考图,即使该使用状态参考图中含有不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也可将其与涉案专利比较。

20、数值范围破坏新颖性判定方法:

(1)【对比文件数值范围(申请文件数值范围)】不破坏新颖性

(2)

【申请文件数值范围(对比文件数值范围)】破坏新颖性

(3)部分重叠或一个端点重叠破坏新颖性

(4)[xpqy]与(x,y)破坏x、y的新颖性,不破坏p、q的新颖性

21、甲由(A+B+C)组成

(1)(封闭式)乙由(A+B)组成,甲具有新颖性

(2)(开放式)乙含有(A+B),甲不具有新颖性(3)(排除法)乙不含有C,甲有新颖性

22、下位概念(也称具体概念)使上位概念(也称一般概念)丧失新颖性(因为下位概念落在上位概念的范围之内)

23、新颖性判断:

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组合、或者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

独立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可能具有新颖性。

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应该具有新颖性。

24、不丧失新颖性:

申请日前6个月

(1)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2)在规定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3)他人未经申请日同意泄露

请求不丧失新颖性应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声明,并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25、不同申请人同一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均符合授权条件,均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对此条尚未规定)

26、“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1)一种假定的人

(2)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所属技术领域所有普通技术知识(3)能够获知该领域所有现有技术,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4)不具有创造力

27、创造性审查:

(1)只与对比技术相比,现有技术包括各种形式的公开(发表公开,使用公开、口头公开、其他公开);

将一份或者多份现有技术中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评价。

(2)具有创造性与否是对权利要求书而言的,仅记载在说明书中不予考虑。

(3)省去一项或多项要素后,相应功能消失,不具备创造性;

反之,依然保有原来全部功能,或者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具备创造性。

(4)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不再审查其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具有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也具有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则不具备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包含独立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

(5)在具备新颖性前提下,才考虑审查创造性。

(6)在审查是否具有创造性时,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所述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

(7)“技术偏见”:

在某段时间内、某个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对于某个技术问题普遍存在的、偏离客观事实的认识,它引导人们不去考虑其他方面的可能性,阻碍人们对该技术领域的研究和开发。

克服了技术偏见的发明,通常具备创造性。

(8)在实用新型创造性审查中,应当考虑其技术方案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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