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讨论)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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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应开展深入调研,准确把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合理规划专业教育体系,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凸显专业优势与培养特色。
以“加强基础,拓宽面向,更新内容,优化结构,重视实践,提高素质”为基本原则,强调课程体系与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之间的映射,整体优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提高课程设置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处理好压缩学分、精简学时与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关系,构建面向需求和终生学习的新型课程逻辑关系。
(三)坚持专业基本要求与学生个性化发展相统一。
树立学生主体观念,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在公共课程设置中体现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和分类培养的思想,探索分层选修机制。
部分公共课可在充分沟通、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分层教学方案,分层次开出内容多少不同、深浅不同、学分不同的课程。
各专业培养计划可选定某一层次课程为基本要求。
鼓励学有余力、学有兴趣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和成长规划,选择对应高层次的必修课程或辅修其他专业。
(四)培养计划修订与教学大纲修订通盘考虑、同时实施。
依据专业培养目标,整体设计人才培养体系,同时推进以课程体系优化为重点的培养计划修订,和以课程教学内容整合与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的课程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大纲修订。
通过计划与大纲的整体修订,明确各教学内容与环节对于实现培养目标的贡献,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在修订工作中,要明确课程管理归口、审核课程名称(中英文对照)设置、规范课程代码编制,避免课程管理不清、内容交叉重复等现象。
三、工作重点
(一)课程框架与毕业学分设置
课程框架按照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教育(专业基础、专业方向)、实践教学四个大类设置,在每个大类中开设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按照“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组织思路,全校统一设置通识教育课平台,按学科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平台,同一专业的不同方向统一设置专业基础课平台,不同专业方向设置相应的课程模块,实现公共选修课全校打通、学科基础课按学科大类打通,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体现专业特色和社会需求趋向。
其中通识教育类选修课程不再划分课程模块,备选课程亦不在培养计划中列出,并原则上按16或32学时开课,为学期内滚动开课创造条件。
根据学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要求,在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要将四年制理工类本科专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降为185学分,四年制人文、经管、艺术类本科专业降为180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降为225学分。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设计
各专业要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和行业、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国家有关专业评估(认证)标准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规范,参照工程教育改革思路,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践,科学合理设计专业培养目标和具体的培养规格。
(三)通识教育与学科基础类公共课程改革
围绕专业培养目标,探索实施分层分级教学,增加课程设置的柔性,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个性化发展条件。
1.思政类课程
根据中宣部和教育部统一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及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以提高教学质量与授课效果为重点,加强课外实践教学和网络学习,积极探索课堂讲授与实践教学、网络学习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教学模式。
思政课实践教学可与学生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相结合。
通过安排学生参观、调研、听讲座、看专题片、深入讨论等活动,培养学生洞察力、理解力和判断力。
加强思政课网络教育教学平台建设。
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建设一批优质课程资源,引导和吸引大学生课外利用网络进行自主学习,扩展教育途径,提高教学效果。
2.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课程
为实现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分类分层开设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课程。
相关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将某一类别层次作为毕业基本要求。
积极开展工程数学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3.外语类课程
在现有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的基础上,设置特色英语课程群,积极开展分类教学。
特色英语课程群包括以强化学生听、说、译为主的课程,着重于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培养。
对于入校时英语水平好,能在第一学期末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可在以后学期中免修大学英语课程,但须选择特色英语课程群中的课程学习并修够培养计划要求学分。
4.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
改革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将现行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为通识类公共选修课(大学计算机操作基础),精简学时,以上机实训为主,同时提供相应网络学习课件,供入校时计算机基础薄弱学生选修。
根据计算机教育的发展,新设计算机基础课程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起点,以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网页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计算机学习兴趣。
(四)学科基础教育课程设置
以学科相近、基础融通为原则,结合我校专业现状,对现有本科专业按学科大类做出合理划分。
归入同一学科大类的本科专业,应加强沟通,原则上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程。
(五)专业课程设置
降低毕业学分要求与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并不矛盾,其关键是如何优化课程体系、精选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手段。
在专业课程体系设计和教学内容安排中,要明确各专业课在整个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课程的衔接关系,通过对系列课程内容的精选提炼、更新充实和整合重组,并辅以教学方法与手段上的改革,使专业教育整体优化并得到加强。
坚持不同专业课程在教学内容上有浅有深,在教学学时设置上有增有减,避免“一刀切”。
对于专业主干课程,应保证或加大学时,提高学习要求,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
(六)课程编码与归口管理
实行课程归口管理,所有课程根据性质实行学院归口管理。
课程按新规则重新编制课程编码。
四、人才培养计划的框架结构与具体要求
(一)人才培养计划的组成(具体样式见附件1)
1.培养目标(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细化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2.培养规格(各专业培养规格及要求需细化制订,包括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点描述)
3.学制与学位
4.主干课程
5.毕业规定
6.知识体系结构及学分分配
7.教学计划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1.毕业最低学分:
四年制理工类本科专业的毕业最低学分设置为185学分,四年制人文、经管、艺术类本科专业为180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为225学分。
2.学期设置:
每学年安排两学期,共计40教学周;
寒假、暑假共安排12周。
3.课程框架及学分比例
课程框架
建议学分比例
备注
通识教育大类课程
公共必修
30~35%
包括思政、外语、体育、高数、物理、计算机类等课程。
公共选修课的最低学分要求不低于8学分。
公共选修
学科基础大类课程
学科必修
20~30%
包括工程数学、工程化学、工程力学、制图、电工类等课程。
学科选修
专业教育大类课程
专业必修
专业基础必修
35~50%
专业基础选修
专业选修
专业方向必修
专业方向选修
实践教育大类课程
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教育大类中单设实验、设计、实习实训、创新教育等实践教学课程。
课程按修读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再设限选课程。
对于没有分方向的专业,在专业教育大类中只设置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
对分方向的专业,可在专业教育大类中设置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和对应每一方向的专业方向课程模块。
专业基础和方向课程模块中均可包括必修、选修课。
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选择同一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必须达到教学班最小容量。
根据教育部加强实践育人工作要求,人文、艺术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合计学分(含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教育大类中必修课课内实验、上机、实践学时折算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经管类专业不少于25%。
学科基础教育大类和专业教育大类中理论课程必修与选修学分比例由各教学单位自定。
各学期课程进程修读学分应在15~25学分之间,应避免学期间课程负荷不均。
4.学分计算:
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
单独设置的实验、实践课每16学时计1学分;
集中安排的实验、实习、设计、训练等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
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三)通识教育与学科基础类公共课程的设置与安排
通识教育课程为全校各专业学生都要学习的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公共必修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体育、大学物理、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
公共选修课程平台由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申报并统一设置,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不列出具体公共选修备选课程,只提出最低选修学分要求,由学生根据选课指南从全校统一设置的公共选修课程平台中选课学习。
各专业公共选修课的最低选修学分要求不得少于8学分。
学科基础课为学科专业大类中各专业学生共同学习的课程。
对于全校公共必修课和覆盖面大的学科基础课由教务处协调相关教学单位提出开课方案(详见附件2)。
(四)军事理论与军训课程安排
军事理论课程和军训课程合并设置为军事理论与军训课程,安排两周计2学分。
军事理论与军训课程开课时间统一为第一学期1~2教学周。
(五)主干课程和核心课程的确定
主干课程和核心课程对于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凸显学科专业特色具有重要作用。
为明确重点,进一步加强核心课程和主干课程的建设,引导学生注重主干课程和核心课程的学习,并做好辅修专业(双学位)培养工作,各专业需确定主干课程和核心课程目录。
“主干课程”是指为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满足专业人才所必备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而开设的重要基础和专业课程。
主干课程应选择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教育、实践教育大类中的重要必修课程。
在通识教育大类中,各专业应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和已列为必修课的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与实验等课程列入主干课程目录。
学科基础、专业教育、实践教育大类中的主干课程由各专业确定。
各专业主干课程合计学分应在80左右。
“核心课程”是指对夯实学生的学科专业核心基础、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科研能力起关键支撑和保障作用的主干课程。
核心课程由各专业确定。
各专业核心课程合计学分应在40左右。
(六)课程代码编制规则(详见附件3)
五、教学大纲的制(修)订
教学大纲是根据人才培养计划,以纲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