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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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采购流程...................................................................6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程.........................................7
5、国有产权交易流程............................................................8
6、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9
7、政府采购开标操作规程.....................................................12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操作规程..................................15
9、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程.....................................................17
10、一次性告知服务规范.......................................................19
11、限时办结服务规范...........................................................20
12、延时服务规范...................................................................21
13、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密工作制度..........................22
14、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承诺制度..........................23
15、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追究制度..........................24
16、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条禁令”..........................25
17、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八不得”.......26
18、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参加人员须知...........27
19、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程序..........................28
20、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控室管理制度......................29
21、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30
22、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
........................................................................................31
23、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管理制度........................33
24、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定............................................................................36
25、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出让保证金收退规定.....38
26、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
..........................................................................................39
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
2、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项目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
3、统一受理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4、参与建设和运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建设、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网络信息系统。
6、托管投标保证金。
7、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档案管理工作。
8、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工程招标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程
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操作规程
第一条:
服务范围设置
1、建设项目业务室承担的服务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至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解封结束。
2、建设项目业务室,内设信息发布岗、开标服务岗、评标区管理岗、档案管理岗和交易证明管理岗,各岗位按照中心内部制定的岗位职责、运行程序和服务标准做好招投标服务。
第二条:
招标公告发布
1、建设项目业务室在收到通过系统传递的招标公告后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登陆系统,根据相关文件内容录入项目、发包标段信息。
业务室对招标公告进行核准备案后通过系统传递给建设项目信息办公室)1个工作日内将公告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安徽省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网发布。
2、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及其他机构需要修改公告事项或补充公告仍需按发布公告程序进行。
第三条:
开标、评标场地和时间的预约与协调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通过系统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选择开标时间及开标室。
2、建设项目业务室通过系统在1个工作日内对建设项目类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进行确认,未被确认的,所预定的开标地点和时间将可能被其它项目占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通过系统重新选择。
第四条:
开标
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主持并组织。
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到达开标室,做好投标文件的签收等工作,签收表随评标报告一并备案。
3、投标截止时,中心财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展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并将保证金收缴汇总表及相关复印件提交招标人。
第五条:
评标
1、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同时准备招标文件、表格、图纸、评标报告等相关评标资料供评标使用。
3、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可以有1名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区进行现场服务,评标过程中其他相关人员确需临时进入的,需经现场监管人员同意后,由监管人员全程陪同。
4、所有进入评标区人员一律由监管人员通过门禁系统授权进入,通讯工具等随身携带物品交建设项目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存放。
5、评标活动开始后,信息室工作人员对评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并在监控室同步播放声像实况。
6、评标活动结束后,建设项目招投标股工作人员对前三名备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光盘)进行封存。
7、对评标活动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项目,代理机构应合理安排好评标专家和相关评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
第六条:
中标公示
1、评标结束后,建设项目业务室在接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系统传入的公示通知内容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2、中标公示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第七条:
其他
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心财务室核算中标人建设项目场地服务费用,协助办理中标通知书发放手续。
政府采购开标操作规程
一、工作内容
应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开标工作。
二、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规程(非电子招投标的项目)
(一)开标准备工作
1、开标会开始前,项目经办人准备好采购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等表单资料,提前到达开标厅。
开标主持人准备好开标主持词。
2、清理开标室,打开计算机、投影仪,做好开标准备工作。
3、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登记、资质证书原件、投标样品接收(如有)。
4、项目经办人为评标会主持人,开标主持人、监督员、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等应在规定时间前到场。
5、开标时间以开标室挂钟为准,开标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保持会场安静。
6、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开标会遵照开标会主持词进行。
(二)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开标会主持人根据开标会主持词宣布开标会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相关人员名单。
3、主持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布投标人名单。
4、核查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1)项目经办人登陆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例如投标人名单,到账金额是否从基本账户汇出的。
(2)经核查,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账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规定,主持人宣布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不送交评委会评审。
5、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检查。
(1)主持人随机邀请一家投标人代表,检查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主持人询问是否密封完好,经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举手示意现场提出。
6、开标唱标。
(1)项目工作人员按照投标登记的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2)主持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相关内容进行唱标。
(3)项目经办人将唱标内容录入大屏幕显示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
7、开标会结束。
唱标结束,主持人提请各投标人确认投标报价一览表上的信息是否正确。
项目经办人打印投标报价一览表,采购单位代表、项目经办人签字。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三、基本要求
1、主持人应对投标人开标现场提出的相关异议,及时报告监督人员或报告评委。
2、开标全程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
3、开标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操作规程
负责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进场业务流程,包括审核、发布公告,接受报名前咨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挂牌资料登记,公开出让会议,成交确认书签订,公告结果等内容。
二、操作规范
1、审核、发布公告。
审核由国土部门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并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业务室备案通过的公告内容,核对公告与出让文件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及矿产交易”版块发布。
2、接受意向竞买人报名前咨询。
在公告发布规定时间内接受意向竞买人咨询,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文件电子档供竞买人下载,出让文件以附件形式与出让公告一并上传并发布。
3、竞买人资格审核。
根据公告及出让文件要求,竞买人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保证金、填写报名信息、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档后等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竞买人提交的资料及时进行审核,给出“审核通过”或“审核未通过”的意见。
4、竞买人网上报价及选取号牌。
通过审核的竞买人根据文件规定进行网上自主选取号牌、网上报价、打印报价单并签章。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统计报名结果,准备纸质号牌并负责会场布置。
5、现场登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会议开始前一小时集中受理竞买人的现场登记,收取竞买人的纸质报名资料一式三份,报价单一式三份,发放号牌及竞买人入场证件,同时维护现场秩序。
6、公开出让会议。
会议由土地部门主持。
采用挂牌方式的,有现场主持人宣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报名及报价情况,并有竞买人现场再次报价,主持人比对底价,达到或高于底价宣布成交。
采用现场竞价方式的,有拍卖师主持,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监督,按照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