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班就读学生在校的异常行为及对策浅议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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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班就读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1988年我国教育部门根据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方针和我国多年教育实践发展的经验提出:

“坚持多种形式办学,逐步形成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新格局。

”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为什么要以随班就读为主体,这是因为:

一.随班就读投资少、见效快,有利于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我国虽然已在人口覆盖超过90%的地区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但残疾儿童入学率同正常儿童有较大差距,在边远的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残疾儿童的入学率甚至低于40%,巩固率也低。

以江苏常熟市为例,全市有弱智儿童少年680多人,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仅有30多人,只占弱智儿童少年总数的5%。

如果全部通过特殊学校来解决他们的就读问题,需要一笔相当可观的费用,这在短期内也是难以解决的。

如果每个普通班接受1-2名残疾儿童,依靠这些学校的良好基础,可以迅速大面积地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普及。

  二.随班就读方便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深受家长欢迎。

  有些残疾儿童,如肢残儿童、盲童等,因为自身的残疾,行动不便,特别是在交通条件比较差的山区、农村,给他们上学带来了困难。

随班就读这种形式有利于他们就近入学,给他们带来方便,同时也减少了他们住校食、宿及交通的费用,节省了家庭经济的开支。

因此,随班就读这种形式特别受到贫困地区家长、特困户家庭的欢迎。

有些智力残疾儿童的家长担心孩子进入特殊学校,客观上被贴了标签,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

随班就读可以避免此类弊端,易为家长接受,有利于孩子将来择业就业。

 

  三.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和正常儿童的“一体化”,实现教育融合。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能和同龄的正常儿童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对促进他们和正常学生一体化,实现教育融合,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很有好处。

实现教育的融合,也是当今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

只要有可能,所有儿童就应该一起学习,但学校必须了解学生的不同需要,并通过灵活的课程安排、合适的教学策略等来满足学生的不同的学习需要,让每一个学生都受到优质的教育。

目前,我国的随班就读还没有达到这样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随班就读教学的原则

教学原则,是指导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

他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的规律性的认识,在总结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教学原则既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又是教学过程的总调节器,它在一定程度上具体决定着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教学组织形式的运用。

在随班就读班级,既要提高健全学生的教学质量,又要兼顾残疾学生,在更高层次上把因材施教落到实处,这就对随班就读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相对健全学生在学习上有共性,也有他们的特殊性,随班就读教学既遵循一般的教学规律,也有其特殊方面。

因此,随班就读教学除遵循一般教育原则外,还要特别强调遵循发展性原则、扬优性原则、补缺性原则、兼顾性原则、个别化原则、直观性原则。

第一节发展性原则

教学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

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随班就读,其身心可以像普通儿童一样发展,教学的职能就是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这是随班就读教学的一个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的含义

发展性原则是指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首先要体现发展观,并围绕学生的发展来开展全部教学活动。

二、提出发展性原则的依据

1、残疾学生同样处在发展过程之中

残疾学生无论其残疾的程度如何,其身心发展规律与普通学生基本是一致的。

一般来讲,残疾只能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速度和水平,而不能使他们整个身心发展过程停止。

在教学中决不能因为他们有某些缺陷或障碍而得不到全面发展和正常待遇,或减少他们全面发展的条件、机会和方面,同时,还应在教学工作中尽可能缩小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在发展上的差距,为追求共同发展奠定基础。

2、教学是促进残疾学生发展的重要手段。

残疾学生的发展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可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的心理发展过程适当加快,发展水平适当提高。

通过教学,对残疾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影响,不仅可以补偿残疾学生的缺陷,还可挖掘残疾学生的潜能,促进他们的发展。

三、贯彻发展性原则的要求

1、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的全面发展来源于全面的教育。

在教学中教师应该为随读的残疾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还要在教学中帮助残疾学生学习知识技能时,应重视随读残疾学生思想情感和个性的健康发展。

2、引导残疾学生快速发展。

残疾学生由于身心存在缺陷,给其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在客观上不能高估他们的发展,但在主观上又不能低估他们的发展。

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教师要善于看到残疾学生的发展潜能,不能经常停留在比较缓慢的教学速度上,而应寻找他们最佳的“最近发展区”,因人而异,适度加快发展。

3、引导残疾学生主动发展。

有些残疾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较低,有的甚至长时间地处在幼儿的心理发展层次上,加之他们的心理又极易疲劳,往往有意注意能力较差,学习动机不强,因此要引导他们主动地发展。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多指导学习方法,帮助他们根据自身特点,采用恰当的学习方法和策略,主动学习,主动发展。

第二节扬优性原则

儿童发展基于生物学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

生物学因素是儿童发展的前提,社会环境因素起决定作用。

在这些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残疾学生虽有自身缺陷,但也有优势和潜力。

随班就读教学应促进残疾学生的自我实现和潜在能力的开发。

一、扬优性原则的含义

扬优性原则是指教师要不断寻找和发现残疾学生的长处及亮点,在教学过程中继续挖掘并提炼,使其优势更优、以优补缺。

二、扬优性原则提出的依据

残疾儿童的缺陷与不足是客观存在的,所谓的健全儿童实际上也不“健全”,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与不足。

但是,健全儿童的优势与潜力往往较明显,残疾儿童的优势与潜力也是客观存在的只是往往被人们所忽视。

每个儿童都有“优势”和“潜力”,只是程度不同而已,那么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是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一大主题。

三、贯彻扬优性原则的要求

1、注重开发学生的潜在能力

潜在能力简称潜能,即人体在生理、心理机能素质和功能方面发展的潜在可能。

它包含两个不同层次,一是机械性潜能,二是功能性潜能。

残疾学生潜能的开发取决于教育教学,重度弱智人舟舟经过教学训练成为著名的指挥家;

重度听残儿童周婷婷,经过教学训练成为开口说话的神童、当代的聋人博士。

2、把扬优作为教学的着眼点

对残疾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扶植他们的长处和优势,使其得到充分的发展。

如,盲童听觉能力特别灵敏,可以培养音乐方面的人才;

聋人的视觉功能特别敏感,有利于培养美术方面的人才;

弱智学生同样有某些特长和兴趣,可以培养成某专业的人才。

个别智力落后儿童的机械记忆特别强,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发现他们的某些特点,扬长避短。

当然,把优势作为教学的着眼点,并不是可以忽视残疾学生的缺陷,而是在克服其缺陷的同时,特别注意其优势,使优势更优。

第三节补缺性原则

残疾儿童在其出生前后的生长过程中,基于某些生物学和社会环境的因素,造成生理上的残缺。

残疾学生的这些自身缺陷,通过教育教学活动的潜力开发,能得到有效的补偿。

随班就读教学就是为促进残疾学生的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补缺性原则的含义

补偿性原则是指教学中要根据残疾学生的残疾类别,积极对其实施有效的缺陷补偿教学和训练活动。

二、提出补缺性原则的依据

健全儿童也同样存在着的缺陷与不足,只是不易被发现,残疾儿童缺陷往往较明显、易被人们所发觉。

残疾儿童的缺陷,一般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补偿。

聋儿的以目代耳通过助听器的配备和功能性的训练,使听觉得到较大程度的补偿。

其他有残疾的儿童,同样能通过各种教学和训练得到不同程度的补偿。

随班就读教学工作,就是为残疾学生实现有效补偿的重要渠道。

三、贯彻补缺性原则的要求

1、树立正确的缺陷补偿观

残疾,不仅是应该承认的发育中的差别,更重要的是需要补偿的缺陷。

我们应树立缺陷补偿的信心。

如盲生可以广大听觉功能、触觉功能以补偿其视觉功能之不足;

聋生则可以广大视觉功能以补偿其听觉功能之不足;

弱智学生是由于大脑损伤而造成智力缺陷,但人脑细胞具有异乎寻常的增生能力和代偿功能,如果环境刺激丰富,神经细胞就会得到充分利用,在某部位神经元损伤后,由邻近的神经元代偿,使丧失的功能得到恢复。

2、掌握缺陷补偿的方法

在缺陷补偿教学中,必须掌握正确的方法。

如借助各种设备,利用听觉、触觉、嗅觉等其他感知觉和残余视觉,帮助盲生获得较为完整,可靠的学习信息,以补偿盲生的视力缺陷。

增加他们的感性认识。

又如,借助助听器,对聋生进行听觉训练,开发聋生的残余听力;

借助于手势语和手指语,对聋生进行视觉训练,实现由声到光(形)的能量转换。

第四节兼顾性原则

“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平等参与”是课堂教学改革的热点课题。

随班就读课堂教学应对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与提高负责,不能顾此失彼。

一、兼顾性原则的含义

兼顾性原则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既要面向普通学生,又要兼顾残疾学生,使全体学生都能学有所获。

二、兼顾性原则提出的依据

1、随班就读的实质在于“读”

随班就读,“随班”仅仅是对残疾儿童的安置形式,“读”才是实质。

“读”就是使残疾学生得到符合其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

“读”的问题解决不好,随班就读就会变成随班“混”读或随班就“坐”。

要解决“读”的问题,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在面向普通学生的同时,必须兼顾残疾学生。

2、两类学生有基本的共性,同时又有特殊性

残疾学生首先是学生,与健全儿童有同样的基本发展规律,普通班级的教学原则和规律大都适应于随班就读教学。

但是残疾儿童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比如,盲童有视觉障碍,在对事物的认识中视觉表象贫乏,更多地利用触觉、听觉认识外部世界。

聋童有听觉障碍,在认知活动上缩小了反映外部世界的范围,对语言的发展有不利的影响。

弱智儿童的感知速度缓慢,感知范围狭窄,语言不发达,思维直观等。

所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能机械照搬普通班级的教育教学方法来对待残疾儿童,除采用一般教育教学措施和方法外,还应采取特殊的措施和方法,满足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以保证他们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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