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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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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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

  三、宣传内容

  

(一)解读《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等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让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准确理解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每项规定的具体释义,自觉对标,遵纪守法。

  

(二)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及曝光典型案例。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会议等渠道,集中宣传近两年来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公开曝光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违法违规处罚情况的典型案例,全面梳理通报工作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违约问题,引导教育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宣传举报投诉欺诈骗保行为的电话、微信号和奖励办法,让广大参保群众知晓举报投诉程序,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宣传形式

  

(一)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到村到医药机构。

县医保局组织召开一次由各乡镇政府、参保单位和医药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全县集中宣传月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具体安排部署活动的内容和方式。

各乡镇、医药机构也要逐级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宣传资料散发到户到人到经办窗口。

县医保局针对活动主题内容,设计印制xxxxx份宣传折页、xxxx本宣传册、xxxx张海报,发放给各乡镇、各参保单位和各医药机构,向广大参保群众和医务人员散发。

定点医药机构要在宣传橱窗、门诊大厅、医保经办窗口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

  (三)启动仪式举办到乡镇到医疗机构。

x月上旬,县医保局在县城文化广场举行“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现场为群众宣讲《条例》,发放宣传资料和口罩,组织医疗专家现场义诊,利用展板展示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各乡镇要利用逢集日开展宣传月活动仪式,发放资料、张贴标语、设置展板、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等。

  (四)集中宣讲落实到单位到村组。

县医保局抽调工作人员组建x个宣讲组,分赴各乡镇、单位和医药机构进行宣传讲解。

各乡镇要组建宣讲组逐村逐社宣讲,各医药机构要利用多种方式反复向医务人员宣讲,各参保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向职工宣讲。

  (五)宣传标语张贴到各街道各村址各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有条件的可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

县医保局在县城各主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各村要在村址悬挂横幅标语。

  (六)宣传专栏开设到电视节目到公众号。

协调县电视台开办“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专栏,专门播报《条例》、播放专题宣传片、公示举报奖励电话、访谈报道。

在“通渭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宣传贯彻《条例》”专栏,每天发布一篇相关文章,各乡镇、参保单位、医疗机构向各自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并向各自微信工作群、村社群分享转发,扩大传播途径和范围。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各乡镇、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宣传月活动内容、效果、时间和人员“四落实”,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妥善组织开展形式适宜、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宣传月活动两手抓、两不误。

  

(二)加强督查,务求取得实效。

采取点面结合、线上与线下将结合的方式,开展切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打击欺诈骗保人人有责、维护基金安全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举报线索,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县医保局组建督查组对基层单位和医药机构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活动开展不到位、走了过场的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总结经验,及时报送材料。

各乡镇、参保单位、医药机构要注意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于x月xx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附电子版)报送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

2021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文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引领推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千部表率作用,立足市情,结合各行各业实际和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真正把×

×

的事情办好,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二、基本遵循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拥护、群众满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落脚点,把查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服务对象,把初心使命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自觉动力,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办群众之所需,以行之有效的实践活动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

  

(二)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问计于民和问需于民,聚焦突出问题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期盼最集中、关切最紧迫的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提出和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

利用好网络问政、“12345”政务热线、建议提案、信访办理和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渠道查摆问题,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三)坚持示范引领。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示范引领全社会为民办实事。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基层党支部联系点,至少帮助解决一个具体问题或帮办一件实事,普通党员要结合自身岗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帮扶联系户或有需求的群众至少帮办一件好事实事。

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和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单位基层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

城乡社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因地制宜地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广大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带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共同行动。

  (四)坚持多方联动。

以党政机关主导,带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焦聚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

群团组织要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完善拓宽为民服务的制度化渠道,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

发挥好城乡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完善民间资源融入民生项目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为群众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参与社会事务搭建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重点任务

  对标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突出以“六个聚焦”为牵引,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办实事。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总体要求,紧盯我市打造“五区一中心”发展战略定位,实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城市更新、城市温暖、房地产领域问题整治、基础教育提升、深化医改、“放管服”改革、农村治理提升行动等“十项行动”,注重在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更加精准务实的改革举措,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发展和安全,推动解决我市产业基础薄弱、经济结构不优、发展质量不高、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着力固底板、补短板、锻长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

  

(二)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衔接办实事。

立足行业岗位本职聚焦工作重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创建示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示范、扶贫资金资产规范管理示范、乡村建设行动示范等四项示范活动为抓手,加强常态化帮扶,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加可持续。

持续推动农村“三变”改革,进一步深化“331+”机制模式,实施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落实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任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培养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助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三)聚焦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

以全面落实、高质量完成省列、市列民生实事为牵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具体民生项目,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

突出围绕城区上学难、停车难、群众就医难、农民工就业难等民生问题帮办一批实事好事。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促进公共资源着力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

借助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重要载体,加快推进环境提升、道路整治、城市管理、文化体育、老旧小区改造、用水安全、供热供气、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民心工程,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办好。

加强城镇风貌管控,厚植文化元素,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生活品质。

关心关爱基层劳动者、生活困难群众群体的生产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聚焦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

以升级“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为群众解绊,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健全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生成落地13项机制,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改革,实行社会投资小型风险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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