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洪岭中学教师职称晋升、岗位等考核评分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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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听从劝告,有赌赙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抓获的;
4.考评中无理取闹,出示材料弄虚作假、挟私报复的。
5.2009年以来,安徽省针对一些体罚事件,针对一些学校老师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行为,明确提出“偏袒、歧视、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等14种为教师“失德”行为。
有以上“失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历(20分)(计算时间;
参加工作至任现职期间)
1.自取得初中有效学历起,(07年前(含),大专为合格学历;
08年(含)后,本科为合格学历),每多一年,大专加1分,本科(双专科)加2分。
2.第一学历专业对口得5分;
第二学科专业对口得4分;
学历专业不对口,后取得专业合格证得3分;
学历专业不对口得2分。
三、资历条件(此项只适用于岗位等级考核)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还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自聘任现任职称以来,每1年加10分。
3、聘任现职前一个职称,任期每多1年加1分。
4、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对于首次晋升高、中级岗位,应在本层级内部最低等级岗位聘任。
5、中高级岗位内部最高等级一般原则上要倾向于学校最一线岗位。
6、五、六级岗位,须分别在六、七级岗位上三年以上;
八、九级岗位,须分别在九、十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十一、十二级岗位,须分别在十二、十三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起始时间以首次聘任审核证为准)。
四、教龄(20分)
自参加教育工作每增加一年教龄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五、校龄(20分)
自进入洪岭中学工作,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六、考勤(10分)(计算时间;
上学年度)
1.满勤(学校已有规定的不计)。
(6分)
2.缺勤:
全期取四个月计算,有一个月不满勤,扣一分,扣完6分为止。
(以学校考勤为准)
3.教学检查得分(4分)
全学年计划、备课、作业按检查结果计算,全部完成的加4分,没有完成或尚未完成,视其情况酌情扣分,直到扣完4分为止。
(每期无计划扣0.5分,无备课笔记扣1分,备课不完整扣0.5分,作业无批改扣1分,批改不及时或不完整扣0.5分。
)
七、教学工作量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职责(20分)(计算时间;
基本任期,取平均值)
1.管理工作职责不得突破10分,教学工作量可突破10分,但两项加在一起不得突破20分。
工作
种类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职责(10分)
教学工作量(10分)
班主任
行干
教研组长、
女生辅导员、团学会
一个班的语文、数学或英语
一个班的物理、化
学、政治、历史
非统考
学科
一级
二级
(初二、初三)
初一
得分
5
10
7
2
3
1分/3节
2、法人因工作需要未带课按教学平均工作量计算,凡一级机构带一个班政、史、理、化以上,按教学平均工作量计算;
凡二级机构带一个班语、数、英以上,按教学平均工作量计算。
2009年9月以后50岁以上老同志可按教学平均工作量计算。
八、能力、学术条件(10分)(计算时间基本任期内)
1.先进个人等:
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乡级2分。
(综合表彰)
2.年度考核:
考核有“优秀”1分,
3.论文获奖或发表:
必须与教师所教学科直接相关,省、市、县教科所或教研室获奖证书或发表的文章可计入。
正规刊物(邮政局有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的有稿酬的文章可计入(增刊不算)。
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4.学科竞赛(演讲)奖
a.有主管部门文件通知(县级以上的征文不计入),各类学科教师参加(与所教学科直接相关)竞赛奖:
省级:
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
市级:
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县级: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乡级:
1分(优秀奖或鼓励奖不计入)。
b.有主管部门文件通知,各类学科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
国家级:
5分省级;
4分市级:
3分县级:
2分
乡级:
1分
若教师辅导的学生多个获奖或各层次都获奖,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5.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德育先进工作者等(有任期的,只在任期内有效)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
(部门表彰)
6.优质课(示范公开课)教学
由乡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或两校共同组织的)教学研讨会上的公开课:
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
(校内公开课从下学年度起加0.5分)
7.任现职以来,参加市县乡教研会,并宣讲有关教研文章,作教育教学经验交流。
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
(必须出具参加会议的有关通知和材料)
8.参加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9.课题研修:
省级结题6分,市级结题4分,县级结题2分。
(取得阶段性成果均得1分)
以上各项综合累计超过10分以10分计算。
(基干首次岗位等级考核,涉及人员范围广、时间长,可放宽至20分计算)
九、工作成绩(30分)(基本任期内)
1.学科评估:
以校为单位,以近五年以来为时间段,以中考全县学科综合评估为依据,得分标准如下表:
县级评估
名次
1—5
6—10
11—15
16-20
21-25
25-30
11分分
10分
8分
7分
5分
3分
乡级评估
1
4分
2分
0分
校内评估
4
1分
0分
2.教育教学管理考查:
(基本任期内)
学校领导任期内,以学校综合排名为依据,1—5名得10分,6—10名得8分,11—15名得6分,16—20名得5分,21—25名得3分,25—30名得2分。
全乡排名第一另得3分,全乡第二得2分,全乡第三且高于全县平均值得1分。
班主任任期内所带班级荣获市优秀班集体,3分,县优秀班集体2分。
班主任所带班级在中考中取得(重高、普高之和)全乡第一得6分,第二得5分,第三得4分,第四得3分,第五得2分。
教研组长:
依学科排名赋分。
1-5名得5分,6-10名得4分,11-15名得3分,16-20名得2分,21以后、全县平均值以上得1分(政史、理化取平均值)。
(多班多年以每项最高分计算,以上各项累计分数超过20分,以20分计算)
3.平时考查:
以上一学年度两期期末绩效工资考核中教学成绩考核为依据(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
以5分为基准,取所带所有统考科目的考评平均值,两期平均计算得分
十、补充分
因缺岗当年未能晋升者,以任职年限为基数,每多一年加15分计算。
十一、补充说明
1.本细则中所需材料和证书,必须是原件,原始材料,否则,一律不加分。
2.评选上的同志如因材料、资历等受到影响,不能取得资格,下一学年不予参加评选。
3.评选出现同等分数,以教龄长者优先。
若教龄还相同,由考核小组投票决定。
4.本细则经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评小组修订而成。
宿松县洪岭初级中学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