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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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目次
1.总则2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2
4.事件分级4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5
6.预防与预警6
7.事故信息报告6
8.应急响应7
9.后期处置9
10.应急保障9
11.培训和演练9
12.附则10
13.附件10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人身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人身突发事件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监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电监办《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突发人身伤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2.2.2.2严格遵守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故风险的来源、特性
(1)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
(2)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
(3)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时触电,雷击等。
(4)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
(5)火灾引起的人身伤害。
(6)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人身伤害。
(7)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人身伤害。
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筑物坍塌等。
(8)锅炉爆炸、压力容器爆炸、高温高压管道及阀门超压爆破或泄漏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9)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触引爆源发生爆炸造成人身伤害。
(10)工业气体、食物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11)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12)异常高温、低温天气引起的人身高温中暑和冻伤事件。
(13)其他如摔、扭、挫、擦、溺水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14)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检修、试验)中容易发生的各类人身伤害。
a.脱钩。
起重工在吊运物体时,吊物下降过快造成脱钩;在吊运中因起吊物体不稳,使吊钩在空中悠荡,在悠荡过程中钩头由于离心惯性力甩出而引起脱钩;行车因操作不稳,紧急起动、制动可能引起钩头惯性飞出;具有主、副钩的行车吊运重物时,当另一不用的钩头挂在吊索的小圈上时,因钩头粗不容易插牢在圈环内,在操作和振动、摆动时,由于离心惯性力的作用,引起钩头脱出坠落伤人。
b.钢丝绳折断。
常见的原因:
操作前没有对钢丝绳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认真检查;对已断丝的钢丝绳没有按钢丝绳报废标准处理或降低负荷使用;吊运时严重超负荷等。
c.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失灵。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制动器、缓冲器、行程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防护罩等)不可缺少。
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时,因操作不慎和超负荷等原因,将发生翻车、碰撞、钢丝绳折断等事故;起重机械上的齿轮和传动轴,没有设置安全罩或其它防护设施,会卷进人的衣服。
d.吊物坠落。
起重机械吊运物体时,突然坠落,容易导致物体坠落伤人。
e.机械倾翻。
当起重机械动臂幅度过大,加重超负荷,往往造成起重机械倾覆事故,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
事故原因是因为起重机械的倾覆力矩大于稳定力矩造成的。
f.碰撞致伤。
在吊运物体中,因碰撞或刹车等原因,使吊件在空中悠荡,吊件撞倒设备或积物而引起事故。
g.触电。
在输电线路下进行起重作业时,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起重机械的起重臂因活动范围大,易于与高压线路碰击发生触电事故;靠近输电线路附近的扒杆也有较多的触电机会;施工现场中临时导线对起重作业也是一种威胁。
h.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
现场起吊时,指挥者乱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易使现场起重人员产生错误操作,尤其当两个单位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因各自的指挥信号不同引起的错误操作往往会产生严重后果。
i.吊物上面站人。
在物体吊起后失去平衡,要将重物放下重新起吊,少数起重工怕麻烦,图省事,违章站在重物上以求平衡,当起重机械一旦发生紧急制动剧烈振动时,站在起吊物上的人随之跌下,或被物体碰倒发生严重后果。
j.起吊埋在地下的工件或设备。
埋在地下的设备或工件,在全部显露出来并确认不与地下构件连接时,方可起吊。
其只有局部显露,并且起吊物与地下构件连接情况不明时,严禁起吊。
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仅发生过钢丝绳折断伤人事故,而且发生过设备局部损坏现象。
k.工件紧固不牢或捆绑不正确。
当起吊散装金属物体或工件时,若没有捆扎牢固,吊运或搬运过程中零星小件会脱落坠下,极易碰伤自己或别人。
l.光线阴暗看不清物体。
如起重现场雾大、风沙大,能见度差,晚间光线太暗或眩目刺眼,看不清物体和周围障碍物,这是发生事故的隐患之一。
m.斜拉工件。
斜拉工件可能发生较大事故,它与竖直起吊比较,斜拉物体时绳上的张力,一部分拉力分解到竖直方向提升物体,另一部分拉力分解到水平方向拉动物体。
这样,绳上的负荷变化较大,在起吊同样重的物体时,绳上的张力加大了,增加了危险性。
物体沿水平方向移动会产生突然摆动、振动,或造成撞击和断绳甚至翻车事故,特别是突然拉断了的钢绳会在较大范围内晃动伤人。
n.起重设备带病运转。
设备带病运转,不仅缩短了起重设备的使用寿命或修理周期,更为严重的是设备在带病运转过程中,可以导致发生许多设备和人身事故。
o.开车前未发开车信号。
起重机械在开车前应预先发出开车信号,信号可由起重机械司机直接发出,或由地面指挥者或监护者发出。
3.2.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人身事故的类型有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器工具伤害、灼烫、起重伤害、淹溺、车辆伤害、火灾、爆炸、坍塌、受压容器爆炸、倒杆、刺割、中毒和窒息等。
公司可能发生人身事故的区域和作业有:
(1)汽轮机油系统检修作业,容易造成油箱内缺氧窒息,电火焊作业导致系统油气着火,触电。
(2)汽轮机凝汽器内检修作业,容易造成缺氧窒息,溺水窒息,电火焊作业通风不良或触电。
(3)高压给水泵检修作业,容易造成阀门误开,汽水烫伤。
(4)高压加热器检修作业,容易造成高温窒息,汽水烫伤,容器内触电。
(5)高温、高压阀门外漏后,在热紧压兰作业过程中,容易造成汽水烫伤。
(6)高温、高压管道外漏带压堵漏作业过程中,容易造成汽水烫伤。
(7)机、炉外高温、高压管道突然发生爆破后,容易造成汽水烫伤,高温窒息。
(8)脱硫脱销系统检修易发生高空坠落。
(9)运行中的高温、高压压力容器突然发生爆破后,容易造成汽水烫伤,高温窒息。
(10)火焊作业,容易造成气瓶爆炸。
(11)泵类检修作业,容易造成起吊机械伤害,电机试转及误转伤害,汽水烫伤。
(12)高处作业,容易造成脚手架不合格坍塌,人员坠落伤害,触电高处坠落。
(13)汽轮机本体大修作业,容易造成起吊重物机械伤害,平台不完善坠落伤害。
(14)除氧器本体检修作业,容易造成高温窒息,汽水烫伤,容器内触电。
(15)炉膛内搭设脚手架作业及炉膛内检修作业,易发生高空坠落。
(16)电梯内检修维护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
(17)储油区内的全部检修作业,易发生火灾伤人。
(18)电除尘室内检修作业,容易造成高空坠落、触电、烫伤、高温窒息。
(19)沟道、污水井内作业,容易造成中毒、窒息或汽水烫伤。
(20)运行操作失误造成的人身伤害等。
4.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人身安全突发事件一般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
4.1.Ⅰ级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突发事件。
4.2.Ⅱ级
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突发事件。
4.3.Ⅲ级
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突发事件。
4.4.Ⅳ级
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突发事件。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办公室
主任: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政治工作部、工会、保卫部、安监部、生技部、调度部、运行分场、化学分场、检修各分场及燃料公司、物资公司、多产集团、物业公司行政正职。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安监部主任
成员:
保卫部、安监部、生技部、调度部、运行分场、化学分场、检修各分场及燃料公司、物资公司、多产集团、物业公司专职、兼职安全员。
(3)根据突发事件临时成立医疗保障小组
组长:
职业病预防组副主任
成员:
职业病预防组全体成员
5.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
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决策,全面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2)在人身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各专业应急小组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组织现场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限。
(3)负责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汇报。
(4)根据设备、系统的变化及时对本方案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5.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的职责
(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
(2)归口管理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传达政府、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3)组织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责任部门的落实;
(4)制定本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典型预案库,指导本公司系统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
(6)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5.4.医务保障组职责
(1)职业病预防组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急救。
第一时间联系医务人员,报告位置和受伤具体情况,在路口为医务人员带路,最快时间到达现场
(2)和其它组配合,将受伤人员就近送到医院进行急救和治疗。
6.预防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为安监部、生产部、保卫部、化学与各检修分场、运行分场、燃料公司、多产集团。
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值长,值长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6.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人身事故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种级别,四级预警如下:
Ⅰ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级人身突发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Ⅱ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I级人身突发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