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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晨检制度

2.因病缺课病因追踪制度

3.通风换气制度

4.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5.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6.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7.群体性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8.常见病群体防治管理制度

9.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0.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1.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2.消毒制度

13.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4.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5.健康教育制度

16.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B.学生近视眼防控制度

1.近视眼防控工作制度

2.眼保健操制度

3.读写姿势检查评比制度

4.教室视觉环境卫生要求

5.学生视力分段管理制度

C.卫生室系列制度

1.卫生室管理制度

2.药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3.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4.学生体检制度

D.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

1.学校饮用水卫生组织管理制度

2.饮用水卫生安全制度

3.饮用水卫生安全措施

4.饮用水工作职责

E、教学过程卫生制度

1.教学卫生制度

2.体育卫生制度

3.学生一日生活制度

4.大型集体活动卫生制度

F、学校基础设施卫生制度

1.教室卫生制度

2.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卫生要求

3.科学教室、实验室的卫生制度

4.计算机教室生制度

G、环境卫生制度

1.学生厕所卫生制度

2.保洁员岗位职责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4.消毒措施

H、禁烟制度

I、读书写字正确姿势

二、预案类

A、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B、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制度职责类

A、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一)晨检制度

1.每天早自习或第一节课前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对学生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进行晨检。

2.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做好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的监测;

同时要调查了解缺勤学生的缺勤原因。

3.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晨检后要认真填写晨检情况登记表,并按照要求及时递交校医/保健教师。

4.校医/保健教师核查后,根据辖区卫生、教育部门的要求将晨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5.对于晨检中发现可疑患病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并追访医院诊断结果。

6.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学生,学校要即刻按程序上报。

7.学生患传染病痊愈后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复课证明方能复课。

(二)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1.学校应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进行病因追查、登记。

2.班主任每天负责对因病缺课人数进行统计,及时了解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并报告校医/保健教师。

3.校医/保健教师根据情况进一步排查,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4.班主任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学生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及时报告校医/保健教师。

(三)通风换气制度

1.早晨师生到校后,应先打开教室窗户通风,使空气流通。

2.每节课后教室均应开窗通风,中午及大课间应保证教室通风30分钟以上。

3.宿舍、图书馆等其他教学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4.学校不得使用中央集中式空调。

使用分体式空调、电风扇的学校,要保持设备的良好性能,并经常清洗隔尘网、扇页。

(四)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1.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课。

将传染病防控相关的知识、技能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传授给学生。

2.根据学生特点和季节需要,利用宣传栏、广播、录像等多种形式,做好全校师生的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

3.利用家长会或家长信等形式,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提高家长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水平,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4.定期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防止食源性污染。

(五)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校长是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校医或保健教师为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2.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症状或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报告学校领导后,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教职工患肺结核等传染病时要主动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报告学校领导后,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4.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参加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

(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

2.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补办或补种。

3.按照卫生部门提供的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填写要求,如实填写查验情况并登记造册。

4.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学校应在30日内向本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补种(补证)通知单发给儿童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5.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对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儿童也要查验其预防接种证。

(七)群体性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或擅自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

2.因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需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做到4个必须:

必须由学校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必须向学生发放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必须由家长签署知情同意的回执;

必须由家长带学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和地点进行接种。

3.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预防接种的宣传教育。

4.学校要做好预防接种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八)常见疾病群体防治管理制度

1.学校不得擅自或越权同意或擅自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服药。

2.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应坚持做到“五个”必须:

(1)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

(2)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

(3)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

(4)必须由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5)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

3.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常见疾病防治宣传教育。

4.做好常见疾病防治的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九)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因传染病爆发或流行需要对相关场所消毒时,应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应消毒工作。

2.选择科学有效的消毒方法。

首选物理消毒法,若采用化学消毒剂方法时应根据使用目的选购消毒剂,使用前阅读说明书,正确使用。

不得使用无卫生许可证和消毒合格证的消毒药品。

3.使用紫外线和化学消毒剂时,室内不能留人。

4.对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要按相关规定处理。

5.学校应备有临时隔离室。

发现的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离校;

对于暂时无法离校的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暂时安置于临时隔离室,及时与家长联系。

6.病愈后持复课证明,经校医(保健教师)确认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7.重大疫情发生时,按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如停止举办集体活动、兴趣班、游泳课,甚至停课等。

(十)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明确并落实校内各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和任务。

4.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以及联系方式。

5.定期排查和分析校内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加强预警预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6.定期开展校内卫生安全(食品、饮用水等)专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校长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2)学校疫情报告人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卫生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落实有关措施,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十一)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1、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

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卫生保健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3、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卫生保健室,保健员及时上报并记录。

4、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5、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

卫生保健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十二)消毒管理制度

一、负责部门

学校后勤处负责监督、指导、检查,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及功能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

尤其是学生经常接触的物品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

厕所用生石灰粉进行消毒。

三、消毒时间

每周对校园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校园整洁干净。

每天应有一定时间(中午12:

30时下午学生放学后6:

00时)打开教室门窗、寝室窗户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保洁员按时负责进行每天的公共卫生环境打扫工作,定期做好消毒工作。

四、异常情况

如发现校内出现类似“流感”现象传染病,班主任及教师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校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监控,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

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情节严重的及时联系家长进行隔离治疗。

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五、消毒要求

1、每天对校园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校园整洁干净。

每天应有一定时间打开教室门窗、寝室窗户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每周对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计算机室、厕所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

2、学校应每日对食堂的地板、水沟用漂白粉消毒,每日餐后对炊具、餐具进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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