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业级臭氧发生器行业分析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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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水水质、污水及烟气排放全面提标,监测检测措施落实;
(2)执法趋严,环保计入官员考核权重加大。
需求端:
四大应用驱动百亿市场规模。
2016年工业级臭氧市场规模约44亿元,预计到2020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近150亿元,2016-2020CAGR35%。
(1)污水处理:
硬COD成污染物减排重点;
(2)供水消毒:
“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进一步推进;
(3)烟气脱硝:
臭氧低温脱硝满足非电烟气处理痛点;
(4)纸浆漂白:
推广LightECF/TCF工艺,根源减排氯化物污染。
供给端:
国产加速替代外资品牌。
1)行业壁垒:
技术资质规模成三大门槛。
外资品牌最大单台产能250kg/h,国产品牌最大单台产能130kg/h;
前五大发生器品牌市场份额超70%;
2)竞争格局:
国产崛起,替代加速。
2016年国产品牌份额约为38%,预计到2020年,国产份额将上升到60%左右;
国产品牌侧重污水处理和烟气脱硝领域,进口品牌侧重供水消毒和纸浆漂白领域,预计未来3~5年,国产品牌会持续渗透进口品牌优势领域,扩大市场份额;
2016年臭氧发生器行业纯设备销售额约13.4亿元,工程与服务产值约为33.5亿元,加总约为46.9亿元,数据与需求端估算接近,印证市场需求估算逻辑。
发展趋势:
国产升级,资本助力。
1)国产渗透高端应用市场:
品质升级、技术突破、客户价格敏感度提升以及示范项目效应共同推动;
2)国产受益PPP:
运营方成本意识提升,集中度提高,服务议价能力增强共同作用;
3)资本助力提升竞争优势:
助力外延并购,提升市占率、知名度和技术实力;
助力提升大型项目运作能力;
助力研发投入,提升科技溢价;
4)能耗技术决定未来:
能耗是最大的运行成本,也是最大的技术突破变量。
一、什么是工业(市政)级臭氧发生器
1、行业介绍:
“最清洁的”氧化消毒剂发生设备
臭氧(O3)被誉为“最清洁的氧化剂和消毒剂”。
臭氧是一种淡蓝色、有刺激性气味的不稳定气体,较氧气易溶于水,具有强氧化性,在自然界中其氧化电位仅次于氟。
臭氧是世界公认的广谱高效杀菌消毒剂。
其化学性质活泼,在一定浓度下可迅速杀菌和氧化,无二次污染。
臭氧发生器是用于制取臭氧气体(O3)的装置。
臭氧易于分解无法储存,需现场制取现场使用(特殊的情况下可进行短时间的储存),所以凡是要用到臭氧的场所均需使用臭氧发生器。
臭氧发生器在饮用水,污水,工业氧化,食品加工和保鲜,医药合成,空间灭菌等领域广泛应用。
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气体可以直接利用,也可以通过混合装置和液体混合参与反应。
臭氧发生器可分为工业(市政)级和商用级两大类,。
工业(市政)级指产量较大(通常在1千克/小时以上),系统相对复杂,各环节相对独立的臭氧发生器系统。
商用级指产量较小(通常在1千克/小时以内),系统相对集成,用于小型商业应用的臭氧发生器装置。
注:
本文主要讨论工业(市政)级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
“工业(市政级)”以下简称为“工业级”。
2、产业链分析:
设备-工程-维保
产业链主要为三大环节:
设备制造、工程集成、维保服务。
由于臭氧发生器高技术含量的特点,设备制造在产业链中占主导地位。
(1)设备制造:
产业链核心环节
设备制造是指臭氧发生系统及相关设备的生产制造。
发生系统设备是指将原料气(氧气或空气)变成臭氧,再投加到污水或其他处理对象中,同时对反应后剩余臭氧进行破除处理的主要设备,包括三部分:
发生器主机、投加装置、尾气破坏装置。
发生器主机为核心技术所在,其生产企业是发生器品牌厂商。
投加装置和尾气破坏装置,以前也是品牌厂商整体供应,但近年鉴于市场竞争需要,也会选择将其外包给其他企业。
授权外包或成阶段性趋势
臭氧发生器的正常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发生系统及气源设备供货后,还需在项目现场进行辅助设备配套、组装、调试等大量系统集成工作。
工程集成服务通常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厂商一体”,由发生器品牌厂商整体提供,给用户“交钥匙”工程;
一种是“授权外包”,是发生器厂商授权专业集成商或EPC总包完成。
授权外包顺应阶段性竞争特点。
目前国内市场发展迅速,出于竞争需要,越来越多的工程集成采取授权外包形式。
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1)外包可降低整体系统售价,提供竞争力;
2)授权外包将一部分利润空间转移给集成商,有利于调动集成商积极性进行市场拓展;
3)PPP运营大趋势下,水处理工程大总包方话语权增强,通常要求自己做系统集成。
年度合同式解决方案为趋势
维保服务对于臭氧系统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臭氧发生系统的投资成本较高,少则几百万元,多则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
正因如此,长期运行的稳定性对于终端用户具有重要的意义。
质保期后的维保服务市场目前较混乱。
臭氧发生系统的质保期通常为1~3年不等,质保期后的维保服务目前有三种类型:
用户处理、发生器厂商处理、第三方处理。
年度合同式维保方案为趋势。
随着臭氧设备销售的增长,运行保有量也不断提高。
此外,鉴于臭氧设备的昂贵性,其使用寿命也较长,平均在10年以上,这对维保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们判断,年度合同式的维保方案将成主流趋势。
至于是发生器厂商还是第三方占主导,还有待市场发展趋势的进一步明朗。
3、驱动因素:
排放提标,执法趋严
近年来,随着污染加剧及我国经济实力增强,供水及排放标准在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环保执法力度日趋严格,多地对官员考核实行污染一票否决制。
综合影响下,企业治理污染意愿,以及使用臭氧等高级工艺的动力也在不断加强。
(1)污水、烟气排放及供水水质提标,传统处理无法实现
市政污水排放提标至一级B或一级A。
化学需氧量(COD)是衡量水中有机物污染的指标,也是提标中最重要的指标。
在2015年国务院颁布的“水十条”中,明确提出控制COD的要求。
以前二级标准可以排,现在要提标到一级B或一级A。
受此政策影响,各地市政污水厂纷纷推出提标改造计划,增加处理工艺。
工业污水排放普遍提标至COD<
100。
工业污水方面,高排放行业基本都有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
“十三五规划”中,COD排放要求也基本从之前200/300提标到100以内。
以下为部分高排放行业的排放标准。
供水提标落实加速,深度处理全面铺开。
自用水深度处理是指在传统的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四步法工艺的基础上,为了提高饮用水的质量,对饮用水中大分子有机物进行的处理。
其中臭氧-活性炭技术是最重要且应用最多的深度处理技术。
2006年,国家颁布《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指标由35项增加至106项。
但由于当时众多省份不具备新标准检测能力,实际推进较为缓慢。
近年来,国家加大投入,提升技术装备,使各地区基本具备了106项指标检测能力,直接促进了饮用水深度处理技术在全国各地的铺开,臭氧行业也因此得到极大拉动。
烟气排放大幅提标。
氮氧化物(NOx)是一种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浓度超标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
其主要来源为锅炉燃烧、工业窑炉燃烧及汽车尾气。
随着国务院“大气十条”的发布,工业企业燃烧烟气NOx的排放标准也在逐年提升。
以石化行业为例,2015年之前执行的都是1996年发布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其中对NOx的排放限值是240mg/m3。
2015年,环保部发布《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将NOx排放标准提升到150mg/m3。
(2)环保执法日趋严格,官员考核权重加大
环保执法进一步加强。
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十条”,对重点行业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国务院发布“水十条”,对纸浆漂白、重点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近岸流域总氮排放等提出严格要求。
此外,近年来各项加强环保执法的法规、文件纷纷出台,从制度层面对排污企业形成了更严厉的约束。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出台加速各地考核办法落地。
2016年12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出台。
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将考核结果作为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体现“奖惩并举”。
实行一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
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同时发布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官员考核环境权重首超GDP。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GDP增长质量权重不到资源利用、环境质量权重的一半,占全部考核权重不到10%。
2017年以来,就有河南焦作、四川眉山等多地出台了相关制度细则和办法,其中对于官员环境治理不力的惩罚性措施包括约谈、扣款、追究责任等。
二、需求端:
四大应用驱动百亿市场规模
臭氧发生器的应用领域很多,工业级应用主要集中在四大领域:
污水处理、供水处理、烟气脱硝和纸浆漂白。
1、污水有机物处理
近年来,经过各项减排治理,我国工业和市政污水总体排放量呈下降趋势。
其中有机污染物指标COD(化学需氧量)排放也呈下降趋势,但距减排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同时,前期减排的COD大多为易生物降解的,处理难度和成本都较低。
剩下的大部分为难生化降解的,即硬COD。
硬COD(难生化降解有机污染物)是指难以被生物降解方法处理的有机污染物。
生化法是污水处理的常规工艺,其成熟度高、成本低的特点使其成为传统污水处理的标准工艺。
但自身特性也决定了其对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无能为力。
(1)臭氧是硬COD处理工艺中高性价比选项
对于硬COD处理,目前有很多方式,比如臭氧法、催化法、芬顿反应、膜处理等。
每种工艺各有优缺点,但综合比较下来,臭氧法是性价比高,同时无次生污染的选项。
臭氧工艺通常为传统处理工艺后加一道工序,其新建和改造难度相对较小。
(2)市场规模估算
根据环保部《环境统计年报》,2015年COD排放量2223.5万吨。
2017年1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国污水年COD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不超过2001万吨。
依据2011-2015减排趋势,我们估算出2016-2020年COD排放量。
(注:
截止2017年6月19日,环保部尚未发布2016年废水COD排放量数据)
估算公式:
臭氧需求产值=COD减排量*臭氧工艺渗透率*处理系数*臭氧设备造价(COD处理)
根据调研得知,在COD去除上,目前臭氧工艺的渗透率约为10%,我们假设到2020年臭氧工艺渗透率增长到50%。
市政污水处理,臭氧投加和COD比例通常为2:
1;
工业污水处理,由于成分复杂,臭氧和COD比例可达到4:
1或5:
1。
此处我们平均按3:
1估算,故处理系数为3。
污水处理臭氧系统造价约为5万元每千克小时(即每小时能生产1千克臭氧气体的系统造价约5万元)。
2016年COD减排量:
2223.5-2154.3=69.2万吨
2016年臭氧需求产值(污水):
69.2(COD减排量)*10000*1000(千克换算)*10%(渗透率)*3(处理系数)/365(天)/24(小时)*50000(设备造价)≈11.8亿元
2020年COD减排量:
2036.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