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4217888 上传时间:2022-10-20 格式:DOC 页数:39 大小:10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自考国际贸易与实务简答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汇付、银行托收和银行信用证

255.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

1.汇付(买方直接付款);

指付款人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

其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

缺点是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

2.银行托收:

是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其基本做然后备妥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货运单据并开出汇票,把全套跟单汇票交出口地银行,委托其通过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

3.银行信用证

256.国际营销公共关系活动的基本方式:

1.公共关系新闻活动的开展;

2.公共关系广告宣传:

企业广告、响应广告、创意、心象广告;

3.公共关系中的谈判活动;

4.公共关系专题活动:

参观活动、联谊活动、赞助活动、记者招待会、展览会、典礼仪式等。

257.美国反托拉斯法对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规定的主要表现:

1)禁止贸易限制行为;

2)禁止垄断或图谋垄断;

3)禁止价格歧视;

4)禁止独家交易

258.德国的《反限制竞争法》所限制的垄断形式:

主要是卡特尔,因此该法又被称为卡特尔法。

根据该法第一条,卡特尔即限制竞争的协议,是“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为达成共同的目的所订立合同以及企业联合组织所作出的决议,这些合同和决议通过限制竞争可以影响商品、商品生产或工业服务交易的市场关系”。

因此卡特尔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卡特尔的主体,即企业或企业联合组织;

2.为达成共同的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或作出的决议;

3.通过采取限制竞争的行为影响市场关系;

4.合同或决议与限制竞争、影响市场之间的关系。

根据该法,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的卡特尔为无效。

1980年修改后的《反限制竞争法》确立了三种滥用条件:

1.一个企业不适当地阻挡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的可能性;

2.开价和条件异于存在有效的竞争而可能产生的开价和条件;

3.开价和条件劣于同样企业在有竞争的市场为其顾客所开价格和条件。

对于滥用市场优势,卡特尔局有权发布禁令。

259.美国产品责任法是以哪些法律理论为依据的:

1)疏忽说;

2)违反担保说;

3)严格责任说.凡原先由于使用了有缺陷的产品遭受损害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时,他必须援引上述三种理由之一,作为要求该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责任的依据。

260.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中,被告可以怎样提出抗辩?

1.担保的排除或限制;

2.承担疏忽;

3.自担风险;

4.非正常使用产品或误用、滥用产品;

5.擅自改动产品;

6.带有不可避免的不安全因素的产品。

261.美国产品责任法的境外司法权的内容:

1.当外国的产品输入到美国时,如果由于产品的缺陷,使美国的消费者或用户遭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美国的消费者和用户可以根据产品责任法对美国的进口商、经销商和零售商以及对外国的出口商和该产品的制造商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当美国的产品出口到国外时,如果由于产品的缺陷,使外国的消费者或用户遭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外国消费者或用户也可以援引产品责任法要求美国的出口商和生产者赔偿损失。

262.《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对垄断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第85条禁止某些与共同市场不相容的,并会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限制性商业做法。

第86条禁止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影响成员国间贸易的做法和行为。

263.大多数法学家都认为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自由是有限制的,体现在:

1)国家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不能依当事人的意思而排除其适用;

2)当事人不能选择与合同毫无实际联系的法律

264.何谓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

属地管辖权:

侧重于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地域性质或属地性质,强调一国法院对于其所属国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法律事实和行为都具有管辖权,其管辖权的基础就是被告人在法院所属国境内设有住所或习惯居所,或者是物之所在地或法律事实和行为发生地位于该国领域内。

属人管辖权:

侧重于诉讼当事人的国籍,强调一国法院对于其本国国民参与的诉讼具有管辖权,其管辖权的基础就是诉讼当事人中有一方是法院所属国的国民。

265.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具有的意义:

1)管辖权的存在是一国法院审理一个案件的前提条件;

2)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常常关系到实体法的适用,从而直接影响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

3)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影响到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取得和保护。

266.处理一个涉外民事案件,必须解决什么法律问题?

一个是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即或者应根据冲突规范去适用某一国的一个实体法作准据法,或者直接适用国内法或条约中实体规范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另一个是解决管辖权问题,即国内法院应不应该受理这一案件。

  

267.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种类:

a.在英美法国家,以诉讼目的为标准分为对人诉讼的管辖权和对物诉讼的管辖权;

b.在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基于确定管辖权的侧重点不同而存在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之分;

c.各国立法同时又根据诉讼案件性质的不同而区分专属管辖权和任意管辖权。

268.《关于国际管辖权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公约》规定:

1)被告住所地是确定管辖权的基本依据,当事人不论国籍如何,如住所在缔约国一方境内,原则上就应接受该国法院的管辖;

2)公约规定了特殊管辖权,如因契约引起的争议,由债务履行地法院审理;

由损害赔偿引起的诉讼,由损害后果发生地法院审理;

由在缔约国境内有住所的法人分支机构活动引起的诉讼,由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审理;

3)公约还对专属管辖权的案件作了划分:

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归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有关社团和法人的活动或清算的诉讼,归当事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关于专利、商标的案件,由申请注册或办理注册国家法院管辖等;

4)公约规定了协议管辖的原则

269.各国法律对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1.以法国为代表的拉丁法系各国一般都是根据有关当事人的国籍来确定一国法院的管辖权,明确规定一国法院对有关国民的诉讼具有管辖权,而不管有关国民在诉讼中处于原告还是被告的地位,即使有关诉讼与一国毫无联系时也不例外。

2.以德国为代表的德国、奥地利、日本等国的法律,以被告人的住所来确定有关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为原则,而以依国籍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作为例外。

3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都区分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根据“有效控制原则”,分别确定一国法院对这两类诉讼是否具有管辖权。

  

270.司法协助的提出可以通过的途径:

1)外交途径;

2)领事途径;

3)法院途径

271.司法协助的内容:

狭义:

仅包括协助进行诉讼文书的送达、传询证人、搜集证据等;

广义: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包括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272.履行地国家如发现外国法院的委托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可以拒绝履行:

a.对法院委托的文件的真实性有怀疑;

b.委托履行的行为,根据履行地国家的法律,不属该国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

c.委托履行的行为与履行地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不相容;

d.委托属行的行为是履行地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诉讼行为;

e.不存在互惠

273.意思自治原则的作用:

一般认为具有下述两个方面的好处:

1.有利于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和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在商业领域里,这是当事人所特别期望的。

2.在当事人缔结合同时便将适用于合同的法律确定下来,有利于在一旦发生争议时,使争议能得到迅速的解决。

274.如何看待“自动”出口限制?

1.“自动”出口限制,又称“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口国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单方面或经双方协商在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进口国规定出口限额。

在限额以内,出口国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限额则禁止出口;

2.实行“自动”出口配额制,出口国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被迫做出的;

3.自动”出口配额制同进口配额一样,都起到了进口国限制进口的作用。

275.对出口企业市场潜力评估的方法:

1)波士顿矩阵法;

2)里兹克拉三层面评估法;

3)茹特的企业销售潜力评估法等

276.企业出口的市场进入战略的方法:

间接出口和直接出口

277.间接出口的特点:

经营国际化与企业国际化分离,企业的产品走出了国界,而企业的营销活动却几乎完全是在国内进行的,出口企业并不直接参与该产品的国际营销活动。

278.间接出口的主要渠道:

外贸公司、国际性贸易公司、出口经营公司/出口管理公司、“挂拖车”出口/合作出口/“背驮出口”、国际性信托公司及外商驻本国采购机构

279.直接出口与间接出口的根本区别:

生产企业以不同的程度直接参与其出口产品的国际营销活动,它的主要好处是可以加强控制,更有效实施企业自身的出口战略,积累国际营销经验,培养营销人才。

280.直接出口的主要渠道:

a.国外经销商;

b.国外代理商;

c.国际直销;

d.提供加工装配业务和补偿贸易的国外厂商,即出口企业为国外中间商或用户进行来样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进行补偿贸易;

e.国外销售办事处或分公司,出口企业在东道国设立销售办事处或分公司,并通过它使产品直接进入当地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

281.促销组合各变量的定义、主要策略及主要方法:

1.人员推销:

是企业派出人员直接向顾客介绍商品促成购买行业的活动,是一种直接的促销活动,主要特点是灵活机动,创造需求,提供服务,收集信息反馈及时,培养感情巩固产销关系等。

主要策略:

A一般性策略;

B试探性策略;

C针对性策略;

D诱导性策略。

主要方法:

A直接推销法;

B间接推销法;

C团体推销法;

D合作推销法。

2.营业推广:

又称为销售促进,指除了人员推销、广告和公共关系以外的、刺激消费者购买和经销商效益的各种企业营销活动,多用于一定时期、一定任务的短期特别促销。

对消费者进行推广和对中间商进行推广。

主要方式:

购买折扣、合作广告、经销竞赛、业务会议和贸易展览、培训人员等。

3.广告策略,主要包括:

1)广告定位策略:

广告产品定位和广告生命周期策略。

2)广告市场策略:

广告目标市场策略、广告促销策略、广告心理策略。

3)广告创意策略:

战略型广告创意和战术型广告创意。

4)广告实施策略:

广告差别策略、广告系列策略、广告时间策略、广告媒体策略。

4.公共关系策略:

公共关系被视为一种促销手段,它强调通过搞好与公众的关系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来促进产品的销售。

282.推动策略常用的方法:

访问推销法、示范推销法、服务推销法、网点销售法等。

283.拉引策略常用方法:

广告促销法、邀请促销法、代销、试销促销法、信誉促销法等。

284.出口营销组合的主要变量:

产品、价格、渠道、促销

285.出口促销策略的类型:

a.促销组合策略;

b.人员推销策略;

c.营业推广策略;

d.广告策略;

e.公共关系策略

286.在投入期有四种定价策略:

1.高价高促销策略(要求市场需求潜力大,目标顾客求新心理和价格承受能力强,企业面对竞争威胁需通过高促销力创名牌);

2.低价高促销策略(市场空量大,竞争激烈,消费者对价格十分敏感);

3.高价低促销策略(市场容量较小、竞争威胁不大、目标顾客对产品已有了解且购买的选择性较小);

4.低价低促销策略(市场容量较大、目标顾客对产品十分熟悉且对价格十分敏感)

287.出口产品组合策略:

1)产品直接延伸策略,即企业将现有产品组合中的某种或某几种产品,不做任何改动直接销往国际市场;

2)产品更改策略,即根据特定目标市场需求偏好将企业现有产品组合中的某几种产品进行适当修改后推向国际市场;

3)产品创新策略,即放弃企业现有产品组合,以某一特定国际市场需求为依据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力水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