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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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投资备[5111261202011]0045号);
附件2、《关于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乐山市环境保护局,乐市环评[2013]63号,2013.5.30);
附件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审批[2013]324号,2013.6.8);
附件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m2碳纤维预浸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夹环验[2012]23号;
附件5、企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接收协议;
附件6、企业与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的燃气供应合同;
附件7、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
附件8、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表,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附件9、夹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所在片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的说明;
附件10、乐山市巨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建设监理的工作总结。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本次验收监测布点图;
附图5、项目现状及主要环保治理设施现状;
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一、前言
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乐山市夹江县经济开发区,是一家专门从事碳纤维制品加工、生产的企业。
企业于2009年由夹江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入驻夹江县工业集中区,从事碳纤维制品生产加工。
2009年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审批[2009]307号对企业原“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产品方案:
年产碳纤维复合材料气瓶24000只、碳纤维复合材料风电叶片1000片),并于2012年由乐山市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对企业已建成碳纤维预浸料生产线实施了分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2年底企业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企业产品种类发生了重大变更,主要变化为:
维持前端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工序不变,将原气瓶生产厂房和风电叶片车间进行了产品方案变更,后端产品种类由碳纤维钢瓶、风电叶片变更为碳纤维制品。
2013年企业重新委托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重新编制了“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川环审批[2013]324号),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生产项目于2015年底正式建成投入试生产。
目前该项目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能力,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及主体工程均按照环评批复及环评要求建成,项目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我公司受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对其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2016年3月5日我公司派员前往现场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后,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
以方案为依据,我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18日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调查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监测对象:
根据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评报告及企业实际生产工艺来看,项目可分为碳纤维预浸料的生产、碳纤维制品的固化加工成型两大主要生产工序。
企业碳纤维预浸料生产线实际已建成投产并于2012年建成并取得了环保竣工验收批复,碳纤维预浸料实际为企业的中间产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批复的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使用企业已通过环保验收的碳纤维预浸料生产线生产的预浸料作为原料,同时项目未改变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工艺流程,未增加碳纤维预浸料生产规模和产能。
因此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针对碳纤维制品后续的固化加工成型工段,包括碳纤维制品生产线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详见表3-1。
本次验收监测主要内容:
(1)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2)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核查;
(3)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核查;
(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
(5)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情况检查;
(6)项目周边公众意见调查;
(7)环境管理检查。
二、验收监测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2001.12.27);
2.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2000.2.22);
2.4《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函[2002]222号,2002.8.21.);
2.5《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3]001号,2003.1.7.);
2.6《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发[2006]1号,2006.1.4.);
2.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6]61号,2006.6.6);
2.8《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
夹投资备[5111261202011]0045号,2012.2.1);
2.9《关于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乐山市环境保护局,乐市环评[2013]63号,2013.5.30);
2.10《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3.6);
2.11《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审批[2013]324号,2013.6.8);
2.12《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审批[2009]307号,2009.5.22);
2.13《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的批复》(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夹环验[2012]23号,2012.7.30);
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
3.1.1工程地理位置及外环境
该项目位于夹江县新场镇红旗村、星和村,属于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该开发区于2006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2012年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建函[2012]420号对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周边均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无学校、医院、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环评批复中的9户居民已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完成搬迁,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分布。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外环境关系见附图2。
3.2项目建设概况
本次验收对象为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属于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09年5月22日以川环审批[2009]307号批复的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产品方案的变更。
为说明本次验收项目的由来及确定验收主体,本次验收监测对本项目变更前后企业环保手续、建设情况、验收情况进行了调查。
其基本情况如下:
插表3-1本项目由来及企业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调查表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工艺概况
环保手续情况
本项目实施前设施建成情况
环评手续
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1、年产碳纤维预浸料1000万平方米生产线;
主要分为树脂车间和涂布含浸车间两部分,采用自动供胶、涂胶装置生产碳纤维预浸料。
2、碳纤维压缩气瓶生产线;
采用多维缠绕机生产碳纤维压缩气瓶。
3、风电叶片生产线;
采用RTM树脂转移模塑成型法生产碳纤维风电叶片。
川环审批[2009]307号
乐夹环验阶段性对碳纤维预浸料生产线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
年产碳纤维预浸料1000万平方米生产线已建成投运。
碳纤维压缩气瓶、风电叶片生产线未实施。
插图3.1-1本次验收任务由来及对象示意图
根据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评报告及企业实际生产工艺来看,该项目可分为碳纤维预浸料的生产、碳纤维制品的固化加工成型两大主要生产工序。
企业碳纤维预浸料生产线实际已于2012年建成并取得了环保竣工验收,碳纤维预浸料实际为企业的中间产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批复的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实际使用2012年企业已通过环保验收的碳纤维预浸料作为原料,同时本项目未改变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工艺流程,未增加碳纤维预浸料生产规模和产能。
因此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对碳纤维预浸料生产线环保后续履行情况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基础上,主要针对碳纤维制品后续的固化加工成型工段。
3.2.1建设性质、产品及建设规模
建设性质为新建。
由于项目由原2009年已批复的碳纤维制品发生产品方案调整变更而来,本次验收对项目变更前后产品方案的变化情况统计对照如下:
插图3.1-2本次验收对象产品方案概图
3.2.2项目组成
2013年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碳纤维预浸料生产车间(环评变更期间已建成通过环保验收)、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生产车间,及相应的配套系统。
经调查企业已验收的预浸料生产车间基本建设情况如下:
建成碳纤维预浸料生产车间:
1栋,呈“匚”字型,建筑尺寸104.28米×
119.09米,高15米,占地面积10466.16平方米,建筑面积11254.56平方米。
北侧为预浸料生产车间,分为树脂车间和涂布含浸车间两个部分,全套引入预浸料生产线1条,包括:
涂胶机及配套的自动供胶系统和涂胶监控系统、浸胶机。
最大碳纤维预浸料生产能力1000万/m2。
工程其他建设内容实际建成情况与环评情况对照表如下:
插表3-2项目组成及环境问题一览表
名称
环评中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变化情况
主体
工程
复合材料生产车间:
1栋,建筑尺寸250米×
200米,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
分为四个功能分区:
库房、净化生产车间、清洁生产车间(包括固化区、清理区、打磨区)、加工区。
1栋,建筑尺寸250.2米×
202米,占地面积50532.39平方米,建筑面积55082.92平方米。
库房、净化生产车间、清洁生产车间(包括固化区、清理区、打磨区)、加工区
建设规模及内部布局与环评一致,建筑面积略有变化。
辅助
中央空调系统。
冷源由厂区动力区内设的冷冻站来提供夏季所需的冷源(7~12℃冷冻水),冷冻站需设三台LS1620MZ满液式水冷螺杆冷水机组,单机制冷量为1616.0KW,冷冻水为277.9m3/h,冷却水为328.5m3/h,冷却水温为30~35℃,电机功率为394.5KW。
热源由燃气锅炉提供,燃气锅炉房提供冬季所需的60-50℃的空调热水,锅炉房内需设置一台6t/h的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