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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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发区发展水平不高。
我省开发区规模小、开发水平低、经济实力不强;
开发区产业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大公司、大企业不多;
部分开发区外向度低,外资企业少,跨国企业更少;
区域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办开发区还处于开发的起步阶段。
二是开发区发展的整体规划不够理想,没有形成一个科学的区域格局和产业布局。
受地方和部门利益格局的影响,我省开发区以数量扩张的粗放式发展为主,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雷同现象突出,专业性园区少;
产业聚集效果不明显,没有在周边地区形成产业链,引资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低,经济效果差。
三是部分开发区的土地利用率较低。
某些开发区土地未得到充分利用或存在部分闲置土地,另外一些开发区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较低,从而影响了开发区土地利用率。
四是开发区发展环境欠优。
受自身财力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制约和影响,相当部分园区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开发区,由于园区可用财力很小,建设资金严重缺乏,基础设施难以到位,影响新企业、新项目的入园;
同时由于其已入园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贷款难的问题更加突出,难以将扩大生产规模的计划付诸实施。
2004年以来,国家对开发区进行大清理后,各开发区在土地利用技术、政策和措施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湖南省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对开发区进行了同步的清理,清减了一大批不符合国家有关发展政策以及发展潜力不大的开发区。
通过清理整顿,开发区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功能定位更加明确,专业化、特色化特点进一步加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但开发区热留下来的后遗症尚未完全根除。
开发区在土地利用方面,还应切实加强用地管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2008年7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开发区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各评价成果经审核公示后,将作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及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同时还颁发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2009年2月,全国各类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结束,在此基础上,湖南省省级开发区的评价工作正式开展。
二、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
(一)组织准备
1、成立了工作组和项目组
此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需成立领导小组。
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临武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加山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友国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李友林、侯六海、刘顺明、周继瑜、唐元松、刘忠勇、骆琦麟,办公室主任由李友林担任。
为了确保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指示,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队伍技术过硬、具有全国土地估价A级资质、土地规划乙级资质的长沙永信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技术工作和具体实施该项目。
2、前期准备
(1)落实设备与工作场地。
购买了电脑、扫描仪等设备,并落实了工作场地。
(2)人员培训。
为保证调查的资料准确、真实、及时,技术负责人专门给调查人员展开了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调查的范围、目的、工作对象、工作方法,认真学习《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及培训教材。
在培训过程中,对资料名称、调查内容、资料对应时点或时段、调查空间范围、数据要求、表格填写要求、以及图件格式、比例尺、内容要求等进行了细致的说明。
(3)确定项目范围。
此次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四至范围为包含区块1和区块2,其中区块1东至玉屏村,南至玉屏村,西至玉屏村,北至玉屏村;
区块2东至武水大道,南至规划南平路,西至玉屏村,北至规划隆武路,除去扣除区,两区块的规划面积共为36.23公顷。
(二)资料收集
此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牵涉到的资料广泛,各工作小组根据资料清单和工作表格,到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收集资料。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会出现资料缺失或填写表格不完整的情况,调查人员需做耐心解释并进行补充调查。
为保证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根据《规程》要求,技术小组专门派技术人员到开发区对典型企业进行了实地拍摄,为开发区的评价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从2009年2月至4月,历时两个多月,收集到的资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到相关管理部门收集已有资料,包括文本及图件资料;
其二是对各用地单位培训并填写表格,以获取相关资料;
其三是到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抽样调查。
技术小组实际收集资料情况见表2-1。
表2-1资料内容及来源
资料来源
资料内容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开发区简介包括开发区位置、区位条件等;
开发区成立升级相关文件;
湖南省临武县城南工业园土地利用现状图;
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开发区入园企业基本情况及台帐登记表;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的报告
临武县国土局
开发区企业土地登记卡。
郴州市发改委
郴州市“十一五”规划。
典型工业企业
企业简介;
典型工业企业用地调查表。
(三)资料整理
资料整理是项目工作的继续,也是后续计算、修正的前提。
根据《规程》的要求和开发区实际情况,资料整理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内容:
1、批准文件资料的整理
包括开发区的批准设立和升级文件、土地规划、城镇规划、产业规划等资料,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各指标的权重、理想值的确定提供依据。
2、地籍资料的整理
将评价范围内的每一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土地坐落位置、土地审批时间、土地供应类型、土地类型、土地使用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及建筑占地面积等进行整理汇总,完成附表C1-C12,这些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各指标现状值和数据库建立的基础数据。
3、图件资料的整理
第一,将收集到的地籍图(CAD)转换为Mapgis文件。
第二,对图像进行矢量化,初步建立评价图的共用图层:
现状道路及道路名称、河流及山体、宗地红线及用地单位名称、其他重要标注、图框、图例、位置图、方向标和比例尺等。
第三,在已矢量化的工作底图基础上,编制本次开发区评价所需的图件,并根据规程上要求,建立各评价子图的属性结构,把整理好的宗地资料录入到属性库中。
(四)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1、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是直接反映土地集约利用目标、内容、程度等不同属性特征的指标按隶属关系和层次关系组成的有序集合。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具备解释功能、评价功能及预测预报功能,使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具有动态发展的连续性。
本项目在选择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时,参考《规程》里选择的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指标选取的原则及方法,构建了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见图2-1)。
图2-1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系
2、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现状值的确定
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地籍数据的汇总结果,根据各指标的含义和计算公式,计算得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现状值见表2-2。
表2-2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现状值
目标
子目标
指标
指标现状值
土地利用
状况
土地开发
程度
土地开发率
56.33%
土地供应率
40.68%
土地建成率
100.00%
用地结构
工业用地率
43.14%
强度
综合容积率
0.49
建筑密度
20.37%
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
0.80
工业用地建筑密度
35.90%
用地效益
产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
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
1361.40
工业用地产出强度
2156.66
管理绩效
土地利用监管绩效
到期项目用地处置率
闲置土地处置率
土地供应市场化程度
土地有偿使用率
48.53%
土地招拍挂率
0.00%
3、指标权重的确定
在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水平时,各指标的权重大小直接反映了该指标对衡量土地集约水平的相对重要程度,直接影响综合评价的结果。
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客观反映它在综合评价中的重要性,就会直接提高最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根据《规程》的要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权重可以采用特尔菲测定法、层次分析法、因子成对比较法中的一种或多种进行。
本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权重采用特尔非法确定。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各指标、子目标和目标的权重见表2-3。
表2-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权重
权重值
子目表
土地
利用
0.4193
土地开发程度
0.2836
0.2953
0.3022
0.4025
用地结构状况
0.3196
1.00
土地利用强度
0.3968
0.2516
0.1902
0.3088
0.2494
用地
效益
0.343
工业用地投入
产出效益
1
0.45
0.55
管理
绩效
0.2377
土地利用监管
0.6085
0.3472
0.6528
0.3915
0.7485
0.2515
4、指标理想值的确定
根据《规程》,依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技术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目标值法、先进经验法和发展趋势估计法等方法,并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件《关于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中指标理想值设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9]149号),确定湖南临武工业园区的理想值见表2-4。
表2-4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理想值确定依据、方法
现状值
理想值
土地利用状况
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