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进场及装修管理手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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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鉴定《商业、物业管理公约》
收取商户的相关证明及资料,确认无误后,与商户签定《商户、物业管理公约》,并填写《商户进场登记表》,并根据《商户进场登记表》上的要求,收取商户提交的相关合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卫生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复印件上需商户加盖公章,以备物业公司留档存查。
4.2向商户发放《缴费通知书》、《进场手续书》等。
4.3预交费用
商户持《缴费通知书》、《进场手续书》在规定期限内来我公司财务部预交物业管理费(一年)、商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财务部留存《缴费通知书》。
4.4至招商部领取《装修手册》、《装修申请表》等,留存《进场手续书》。
4.5房屋交接验收
招商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员与商户一起交接其所承租区域,登记水、电、气三表底数,双方在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4.6商户二装的管理及流程
具体内容参见运作规程《装修手册》。
二、商户进场手册附件
1、商户进场登记表
2、进场手续书
3、缴款通知书
4、商户装修申报资料清单
5、装修区域开工之前交接表
三、装修手册
第一章装修程序
所有窗户在商业中心的装修工程开始前,必须按照本公司物业部装修程序办理有关的手续,在经过物业部审核,并经书面批准后方可按审批盖章签字后的方案施工。
商户须指定设计单位及装修公司负责其室内装修,方案外的增补与修改工程须通知物业部并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
一装修施工流程图
二装修施工的前提条件
商户对房屋进行装修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商户已经办理了房屋租赁的全部手续:
2商户和施工单位已经签署了委托装修施工合同:
3楼内及所属设备安装完毕,附属设施基本达到使用条
件:
4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已经对于房屋进行了联合确认验
收:
5装修施工方案物业部审核同意,施工单位与物业部签定了《装修管理协议书》、《装修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书》、《装修施工保洁责任书》、《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并且物业部开具了《装修施工许可证》。
6商户的装修方案已经消防部门审批合格。
三装修咨询
需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商户,应仔细阅读本手册,亦可向工程部咨询装修单位选择、建筑质量保修、装修须知和要求、装修费用、工作程序等。
四装修申请
1签领《装修手册》
工程部向商户提供《装修手册》,装修人员应认真阅读,了解装修管理要求和商户、物业部、装修施工单位三方责任权利等事项。
2填写《装修申请表》
商户填写由物业部提供的《装修申请表》,正式向
物业部进行装修登记备案。
五装修方案审批和施工单位资格确认
1商户应提供装修施工方案,包括:
施工图纸、装修施工说明(必须有配电、管路、地面、吊装、防水详细施工方案说明、技术承诺):
2商户装修施工方案必须到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备案:
3委托装修施工的商户应出示《装修施工委托合同》、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资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施工单位需提供《进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工程部应于一周内完成方案审核和装修施工单位资格确认并通知商户。
六办理施工手续
1工程部与装修施工单位签署《装修管理协议书》、《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2保安部与装修施工单位签署《装修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书》:
3保洁部与装修施工单位签《装修施工保洁责
任书》:
4装修施工单位到财务部缴纳:
装修施工抵押金、装修施工管理费、装修垃圾外运费、装修施工能源费等费用:
5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到保安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保安部进行装修施工人员登记:
6如果施工单位为员工办理了人身保险,应提交保险单复印件:
7工程部为施工单位开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8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地点外显著位置张贴《装修施
工许可证》:
9工程部为施工单位提供电源、水源,双方确认所有能源计量表显示数后即可开工。
七施工管理
1保安部管理工作内容:
每日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现场配置情况和消防器材有效期:
检查施工动火是否办理了动火证、操作是否规范、是否落实了消防和防护措施;
检查施工人员着装、安全保护和佩戴证件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秩序、物品垃圾堆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
检查有无噪音、有害气味等扰民现象;
检查是否有违章住宿、做饭等现象。
2工程部管理工作内容:
检查装修隐蔽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要求(含结构、配电改造、配电消防安全、上、下水、管路改造、空调改造);
检查是否有私自改动、破坏结构,破坏外观整体效果的施工;
检查水系统是否私自改动、封包;
检查空调安装位置选择符合规定;
检查防水施工是否符合装修管理协议要求;
检查各系统检查口位置、尺寸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检查是否有违章接线、超负荷用电和渗漏隐患;
检查是否有违章使用楼内设备、破坏公共设施的情况。
3保洁部管理工作内容
负责对施工材料进场、搬运卫生管理;
负责对装修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负责处理商户对于装修施工的投诉。
八竣工验收
1施工过程中进行的防水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
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单项验收,否则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装修施工全部结束后,商户提出申请,工程部组织商户、施工单位三方联合验收,签署验收报告;
3验收合格后,商户与施工单位签署《装修施工保修
协议书》;
4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完成后进行复
检。
5物业部所进行的装修竣工验收,并不为商户的二
次装修质量提供担保责任,物业部建议商户自行聘请监理。
九施工单位退场
装修施工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可办理退场手续;
1提交验收报告;
2提交全部竣工图纸;
3提交与商户签署的《装修施工保修协议》;
4交纳违约金;
5根据抵押金收据办理退款手续;
6根据施工证件抵押金收据办理退证手续;
7核对施工工具、设备和剩余材料,办理货物出门手续;
8施工人员退场。
第二章装修须知
一设计阶段注意事项:
1装修工程设计方案及图纸要求
1开工前应向工程部提交两套正规装修工程设计图。
装修设计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装修工程施工图经工程部审核批准并报消防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
3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专业装修公司。
所使用的装修材料是符合现行材料标准规定并由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4施工单位必须按已批准的设计方案及各项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施工,若有变动,应提前通知物业公司工程部,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5商户的设计师要遵照如下要求作出方案与图纸,以防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1)所有的图纸应采用1:
50比例。
(2)所有技术资料需采用公制标准。
(3)需提供如下设计方案及图纸:
装修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
供热、上下水、电、空调管线施工图。
电气部分包括电线、线路、导管的供电设计单线图及电线、开关、主段电保护器等的详细说明。
水、暖、空调部分包括管线路由、管径、阀门位置等。
对墙、地板、吊顶等的修改工程需明确指出。
设计说明。
对现有建筑、机电设备、结构方面的改动,需在方案中明确表示,并在图纸中以不同颜色标清。
2装修计划及图纸的审批
工程部将在一周内审批并通过装修计划及图纸。
如结构部分改造将适当延长审批期限。
装修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设计方案实施。
如有改动需事先通知物业部。
物业部有权对现场进行核查并制止任何XX的工程。
装修设计总说明。
3设计注意事项
1房屋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大楼房间内的原有结构和设备布局,不得随意更改;
如需更改,必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
2在进行室内装修时,请不要拆除或破坏承重墙,外墙,楼板,柱、梁不得随意改拆或剔凿;
在墙面上剔凿不得破坏钢筋,护墙不得剔凿打孔,否则破坏外墙将由您出资修复。
3大楼楼面不能承受其它有特殊要求的荷载,不能再楼内做混凝土或钢结构墙。
4装修设计不得改变大楼外里面效果及公共区域的原有设计。
外窗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需由您出资恢复。
5不得随意加装外窗防护栏、铁架、铁笼、遮阳棚、花架、天线、招牌和任何形式的附加物,否则由您出资拆除并恢复原貌。
6供暖供冷设备容量不得随意增加,如确需增加,必须到物业工程部申报,同意后方可施工。
7室内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及公共区域其他设备的改动,不允许商户自行装修或改动。
8施工现场应设专职防火安全员,负责工程的安全监督,并佩戴明显标志。
9吊顶及隔断墙严禁采用木制品,若有特殊要求,必须报消防局审批。
10室内照明及插座的电源要按回路接入自设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内的电度表应由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认可,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有供电部门的检验证明,严禁采用伪劣产品。
11室内所有电力负荷必须小于原有的设计负荷,若有特殊要求须增大负荷时,必须报工程部批准后,另行安排施工,所需费用由用户自理。
12请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卫生间坐便器出水口方式。
13拆改给排水管,需报工程部批准,否则您需承担造成的损失。
二施工阶段注意事项
1结构墙面剔凿时不能切断墙内钢筋。
线槽剔凿深度为25㎜,剔凿外露钢筋部分须恢复原状。
2地面敷设线槽不得破坏原面层。
3墙面不允许剔凿、打孔。
4有防水要求的墙面及地面防水如有破坏,由施工单位恢复补做防水,并做闭水试验,待工程部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吊顶的木装饰、隐蔽工程所用木材必须刷防火涂料,并将防火涂料合格证交物业工程部备案。
6地面铺瓷砖,抹灰厚度不得大于15毫米,否则每平米罚款100元。
7您在装修时,要求施工单位不可将水泥、杂物、和污水倒入地漏,以免造成堵塞。
8事先未经工程部的书面同意,请勿对柱、梁、墙或楼板进行任何改拆。
安装任何机器设备前必须确定楼板的有效承载能力。
请勿遮盖风机盘管,阻塞机电部件,包括火警系统、水暖空调系统,以便维修。
9其他的一切工程须提前向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且必须在水泥面下做防水,以防渗漏,并在征得下一层商户同意的情况下做48小时闭水试验。
凡是为被批准而进行的工程,有关补救和恢复工作需由商户自行负担并加20%的管理费。
为确保商户的安全和各系统功能的完好,商户区域内的消防栓及喷淋系统,弱电报警及供暖给排水,电话,通讯照明,空调水系统部分工作不能自行施工,如确有需要应向物业部提出申请,经物业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由物业部指定的承建商进行施工,并由商户承担所有施工费用。
第三章施工管理规定
一人员管理
1.施工单位及其雇员必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在本手册中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其他要求,自觉接受物业部的管理。
所有施工人员名单需报物业部备案。
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保安部发放的出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