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精神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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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精神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150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组织完善、规划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得满分;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无发展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2
政策、措施齐全,得满分;无明确的政策或措施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
10
≥100张床,得10分,每减少10张床,扣2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房)
10
≥6平方米得10分;4-6平方米得6分;少于3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精神科发展需要
20
能够满足精神科临床需要的放射、心电生理、脑电生理、临床检验,得满分;不能满足,酌情减分。
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无抽搐电休克治疗、rTMS、神经心理检测、血药浓度监测、CT或MRI,五项满足三项)得满分;不具备,酌情减分。
医院对精神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3年,投入≥200万元得10分,每少20万元减1分。
4
科室
管理
(85)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5
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精神疾病诊疗常规(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双相障碍等三个疾病)及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完整得35分;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50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15分);
(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高于1:
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15分);(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10分);(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10分)。
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
5
技术
团队
(20)
整体实力
20
整体实力强,技术水平高,持续发展能力强(省级精神卫生中心、国家临床药理基地、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或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单项否决。
6
学科
带头人
(15)
学术地位
5
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生导师、国家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国家级期刊副主编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临床能力
5
熟练掌握本专科特色技术,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年应邀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做临床学术报告6次以上、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20次以上,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10次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3年,指导毕业博士生3名以上,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SCI收录论著3篇,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7
学科
骨干
(30)
数量
6
至少拥有3名学科骨干,能够满足专科临床技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学术地位
8
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知名度,得满分。
不达标者不得分。
临床能力
8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年累计32-33周,其中门急诊9周,病房23周得4分,工作量无法达到的每差一项减1分。
查房、病历讨论等情况能体现较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得4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教学科研水平
8
评估前3年,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1名,承担厅局级以上课题,获得科研成果,SCI收录论著1篇,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8
医师
队伍
(15)
年龄结构
5
老中青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4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职称结构
5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30%,中级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2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9
护士
队伍
(3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2分。
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5
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10
人才
培养
(10)
人员培养情况
5
培养方向明确,规划合理,落实到位,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继续教育达标率100%,每年1人次以上参加进修培训,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70
11
总体
水平
(9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
具有合理的精神科设置,能够独立开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总体技术水平高,专业特色显著,有1项或1种以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如不能开展无抽搐电休克治疗(mECT)和神经心理测量技术,实行单项否决。
平均年出院人数
5
平均年出院人次不低于1000人次/年,酌情打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平均年门诊人次不低于5万/年,酌情打分。
平均住院日
5
平均住院日不超过40天,得满分。
每超过5天减1分。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25
结合出入院诊断,所列病种在出院患者中比例大于50%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
12
亚专科
建设
(60)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0
专科与专科发展相适应,人员分工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亚专科数量不能少于三个----成人精神科、老年精神科、儿童精神科、酒精和药物依赖、精神康复、临床心理等)。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0
专科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13
技术
特色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提供5项技术,每项技术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以上,在国内开展例数排名居首位,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包括检测、评估技术,治疗技术)。
14
诊治
能力
(9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满分。
否则,酌情递减。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30
住院患者中疑难危重病例≥50%,治疗方案合理,疗效确定,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疑难病种如下:
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难治性精神分裂症、难治性抑郁症、强迫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障碍快速循环型、儿童孤独症、新型毒品所致精神障碍、神经性厌食、酒精所致精神障碍、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儿童多动症)。
危重症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危重症病种如下:
恶性综合症、五羟色胺(5-HT)综合征、酒精性谵妄、戒断综合症、精神药物中毒、精神药物所致急性粒细胞缺乏、冲动攻击行为、自杀行为(严重自杀企图)、急性兴奋状态、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15
创新
能力
(40)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评估前3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10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水平
20
2项创新项目各10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情况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
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6
辐射
能力
(40)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
评估前3年,年出院患者中省外患者比例≥3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5
评估前3年,来自二级以上医院,超过10人/年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打分。
对其他医院技术帮建情况
15
评估前3年,每年对至少3家医院进行技术帮建,并取得明显效果,得满分,帮建不足3家,根据帮建效果,酌情打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酌情打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
10
根据专科规模和医师状况,酌情打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60
17
质量
概况
(45)
合理用药
20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满意度≥7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低于60%不得分。
医疗事故情况
15
省医学会提供证明材料,评估前3年,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不得分。
其他酌情扣分。
18
单病种
质量及
费用
(90)
单病种质量
60
根据精神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治愈率≥20%,好转率≥70%的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40天综合打分。
精神科重点病种如下:
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精神分裂症和妄想性障碍、心境(情感)障碍、神经症性以及躯体形式障碍、童年与青少年期的行为和情绪障碍、与生理紊乱和躯体因素有关的行为综合征、严重应激反应及适应障碍、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
单病种费用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9
病区
质量
(95)
诊断符合率
20
大于95%,得10分,每少1%扣2分,低于90%不得分。
甲级病案率
20
甲级病案率≥90%得满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出院患者随访及复诊率≥70%,得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