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办案安全和监察体制改革情况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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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需将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谈话场所时,要求调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
重要的调查谈话全部安排在配有监控和录音录像设备的办案点进行,审查组人员负责对谈话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允许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影像资料由审查组人员制作两份,一份自行保管,一份报案管室备份。
纪检监察五室、六室和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整理1次录音录像资料。
今年以来,执纪审查室共使用审查谈话室7次,其中询问3次,谈话4次,制作保存录音录像资料光盘4份。
三是建立审查安全责任制,保障被审查人合法权益。
审查期间,审查组都把建立审查安全责任制作为了审查工作的一个必要环节,制定工作计划时就已经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为审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指定专人担任审查组安全员,对审查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对期间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监督纠正,通过审查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安全员的监督,不断促进审查组严格遵守审查工作纪律。
同时监督提醒审查组人员耐心、全面听取被审查人陈诉,保障其必要的饮食营养和休息时间,并提供医疗服务,避免被审查人出现情绪波动,心理封闭、思维转变等不利于审查工作推进的现象。
目前为止,我委在审查期间,没有出现过一起审查组人员违反办案安全纪律的行为。
(二)安全保障情况
一是保障谈话场所安全。
为防范因环境嘈杂、流动人员较多而影响被谈话人的思想情绪,我委的谈话场所设在县城外午城镇水堤村内一建筑楼房的一层,共有办公用房5间,其中包含1间办公室、1间休息室、1间指挥中心、2间执纪审查谈话室,谈话室内的办公家具、电源、电线、电器、支架和墙体全部以软包形式包裹,窗户内侧加装防撞安全网,内配监控和录音录像设备,指挥室负责谈话全程的录音录像工作,审查安全员负责对谈话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审查组以“一次审查一份预案”的原则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案管室负责谈话场所的日常管理,定期对电器设备检修维护。
在机关办公楼1楼设谈话函询室1间、初核谈话室1间,并悬挂入党誓词,摆放《党章》、《<
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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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
知识百问》,未进行软包,未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二是保障审查工作全程安全。
审查谈话前,各审查组都制定了包含审查安全措施在内的谈话方案,明确了安全责任,从接到被调查人开始,就用配备的安检棒对被调查人进行全身检查,防止其身上带有危险物品;
在被调查人从住宿地点到谈话地点谈话期间,以及再回住宿地点这个过程中(包括其吃饭、休息、上厕所),审查组都安排了专人进行全程陪护;
谈话结束后,审查组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由专人将被调查人交由其领导或亲属照看。
县纪委与县人民医院建立绿色救治通道,在对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较差的被调查人谈话时,县医院先行对被谈话人进行全身检查,并指定急救中心派1辆救护车和3名医护人员现场等候,出现问题及时救治。
三是保障谈话对象的安全。
审查谈话开始前,审查组会对谈话对象的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摸底了结,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研判,以决定谈话对象是适合到谈话点进行谈话,还是适合开展“走读式”谈话,确定为“走读式”谈话的,审查组会先填写申请表,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开始制定谈话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而后开展下一步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扩大和改变“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的现象。
截止目前,我县未开展过电话约谈。
(三)加强审查人员管理
一是及时传达上级精神。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办案安全,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采取机关集中学习、班子成员领学,科室主任讲学、党员干部自学等方式,坚持每天班前1小时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省纪委“三条禁令”和市纪委“4个1”工作制度。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
结合“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手写学习承诺90余份,以室为单位每月组织1次审查安全学习研讨会,机关干部手写严守“三条禁令”承诺书30余份。
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业务骨干就执纪审查、办案安全等内容,集中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80余人。
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审查组建立安全研判制度,在执纪审查过程中,每天开早会分析研判,晚上进行安全总结,查缺补漏,并在谈话结束一周内对被谈话人进行回访,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消除个人疑虑和不良社会影响。
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3月份纪检监察一室在问题线索核查中,发现一名被调查人与核查组组长张敏住一个小区,本人立即提交回避申请,规范执行回避制度。
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评估工作
(一)县纪委监委基本情况
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纪委监委共有内设科室13个,其中行政科室11个,事业科室2个;
共有编制42个(不包括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其中行政编制33个,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7个,现实有人员34人(包括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其中处级1人,科级15人,科员18人;
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共8人,其中纪委书记、监委主任1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1人,纪委常委4人(2人兼任监委委员),监委专职委员2人。
(二)迅速传达贯彻,积极部署落实改革评估工作
6月28日收到省委下发的《山西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方案》(晋办发[2017]47号)文件后,县委高度重视,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门进行传达学习,并深入讨论落实办法。
县委李书记明确要求要细化评估内容,明确责任,逐项准备。
县纪委监委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对照方案明确的统计评估项目及指标,进一步细化县委、人大、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任务指标20类87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
县纪委监委及时提请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研究落实,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迅速将涉及评估的过程性资料和经验总结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统一整理装订成册,迎接省市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各成员单位领取任务后,逐项对照,责成专人具体落实。
(三)县委以上率下,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一是县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县委召开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会议5次,县委常委会议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正风反腐、重要时间节点查纠“四风”等,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次。
县委常委会听取了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上半年管党治党工作情况。
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巡察专题汇报4次,并逐人逐事提出分类处置意见8条。
县委常委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53人次。
二是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县纪委监委每季度整理信访举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情况,详细列表报县委书记阅示,并将全市每月执纪审查通报情况及时报县委书记阅示。
今年以来,县委书记亲自批办管党治党方面文件21份。
批准谈话函询、立案审查、重处分决定8人次。
亲自对班子成员、“一把手”提醒谈话12人次。
三是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6年12月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中央、省、市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全面动员部署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改革开展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6次,听取纪委、组织部、检察院各阶段改革推进情况8次。
县委书记亲自批示改革试点工作文件5份。
(四)全面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具体做好5项工作。
认真传达部署。
县委、县纪委、县检察院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层层召开专题动员会。
成立一个机构。
组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县委李亚丽书记任组长,人大、纪检、政法、组织、检察等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
制定两个方案。
结合省市指导意见,制定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监察委员会人事安排方案》。
排出一表一图。
结合省市要求,排出“时间表”、“施工图”,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
及时沟通协调。
县纪委积极同市纪委沟通联系,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县监委班子职数,上报审批,经酝酿讨论,提出了县监委班子初步人选。
纪委召开常委会议2次、纪委监委会议4次,认真传达省市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及时研究我县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阶段具体工作。
二是摸排具体情况。
重点摸清4个情况。
摸清人员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职侦局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央政法编制3人,工人2人,机关超编5人)。
符合转隶条件的3人,其中职侦局局长接近退休年龄(58岁),身体不好,本人不愿转隶,且与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存在近姻亲关系。
经检察院推荐,请示县委同意,选任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协理员、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曹荣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摸清案件查办情况:
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职侦局共立案侦查11件12人,全部侦查终结。
摸清办案装备情况:
职侦局在县检察院原有业务用房7间,办案设备10台件。
摸清人员思想情况。
县纪委、县检察院先后3次同涉改人员谈心交流,摸清涉改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转隶意愿,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合理设置机构。
认真落实3项工作。
一是划转编制。
严格落实“不增加机构、不增加职数、不增加编制”要求,积极协调县委组织部、县编办,于4月10日下发《关于县监察委员会机构编制等事宜的通知》,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县检察院按25.8%的比例划转8名政法编制到县纪委,增设第五、第六2个纪检监察室。
二是机构融合。
经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成立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检察院2名转隶人员定岗到纪检监察四室、六室。
县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职能纳入县纪委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职能纳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三是明晰职责。
严格落实任建华书记来临调研讲话精神,按照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离要求,经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纪检监察一室、二室负责包联8个乡镇;
三室、四室负责包联114个县直单位和省市驻隰单位;
五室、六室承担执纪审查职责;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室负责审核把关。
目前信访、案管、案件审理和执纪监督、执纪审查部门的人员编制数占机关人员编制总数的61.8%;
一线执纪执法人员编制数占机关人员编制总数的35.3%;
执纪监督室有8人,执纪审查室有4人,比例2:
1。
四是组建挂牌运行。
按照程序规定,组织好3个会议,3月10日在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县监委主任;
3月13日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监委2名副主任和4名委员,成立监察委员会;
召开县监委第一次干部大会,在县委门口增挂监察委员会牌子,启动运行。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协调县委院内原武装部大楼办公,为独院独楼,共有办公室28间,实用面积699.33平米;
在旧物利用的前提下,新配置一批办公座椅和电脑,5月15日完成搬迁,开始正常办公。
五是加强学习培训。
抓好外出学习、专题培训、知识测试3种方式,先后选派纪检干部29人次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和县法院院长,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