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驳岸及种植池内水生绿化工程招标文件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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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中新校门两侧水池风景石驳岸及种植池内水生绿化工程,标书编号:
*****。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万元以上(含万元);
3、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近两年来承担过的合同金额大于本项目的类似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原件(至少提供一份);
5、投标人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
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地点:
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
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详细见项目要求。
四、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
年月日上午;
五、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给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前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政府采购中心财务。
以现金交纳的应在开标前一次性缴齐至采购中心帐户内,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八、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
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市高中新校门两侧水池风景石驳岸绿化工程的采购。
1.2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
2、合格的投标人
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提供招标书中所采购的工程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万元以上(含万元)。
2.3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4投标人近两年来承担过的合同金额大于本项目的类似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原件(至少提供一份);
2.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适用法律
4.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4、图纸、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
附:
开标一览表
投标函格式
项目预算书
施工组织设计
资质证明文件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
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3)天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投标截止日前三(3)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8.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的预算书;
(2)按照第11、12条要求提交的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
(3)按照第13条要求提供的有效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
(4)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1.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合价中。
11.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随意合并或增减;
1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图等。
13、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
13.1技术规格响应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13.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14、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设备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响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4.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中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质量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货物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来源地的声明。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提交伍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本票、汇票;
(2)支票或现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资金必须到达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6.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五(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十(10)天。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笺、传真或电报等)。
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肆份投标书(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正规装订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中。
投标书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书签署人用姓或首字母签字(副本的签字可以是复印的)。
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正本为一个信封,副本为一个信封),这些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并加盖骑缝章。
19.2内外层信封均应: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采购中心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否则将不予接受。
20.2采购中心可以按第1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在此情况下,标书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按照第20条的规定,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22、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中心。
2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22.3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及谈判小组组成
23.1采购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谈判。
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具授权函)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按照第22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3谈判由开标现场监督人员主持投标人抽签来确定谈判顺序,并当众宣读抽签号及投标人名称;
23.4谈判小组由3-5人(单数)的技术专家、经济专家、业主代表方的谈判专家组成。
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投标的澄清
24.1谈判将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不向其他投标人公布、透露其价格等信息)。
谈判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在谈判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采购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对投标书的初审
25.1谈判开始,采购中心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标,并独立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