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剂科困惑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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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医院制剂室存留时间问题制剂室还能存在多久?
如果任其与市场竞争,医院制剂室在规模上、整体性能上现已比不上药厂,加上是内部使用,用量有限,规模也不可能较大,且价格、利润上按有关规定没有多大空间,因此逼迫其在设备的选取,外包装的配套都受到局限性。
从现在的法规看是任其自生自灭的取向,虽然似乎在某些方面网开一面,没有强调药厂式的GMP管理,但制剂品种的价格不可能像药厂哪样虚高,利润微薄,如果再强调一下管理监督,则自然是关门大吉。
1.2效益问题医院制剂室存在必须要有一定的效益,没有其固有的效益则亦没有其生存的必要。
医院制剂的效益有两个方面:
一是经济效益:
2000年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时对硬件的要求进行了一次大的提升,换证的单位投入了一笔不小的费用,当然也有少数省份的要求不同,个别单位并非按标准进行了投入。
从现行的配制品种与销售规模来看,能收回总体投入,并有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占20%左右,大多数是投入生产的费用与收入基本持平,赚得的就是增大了单位固定资产的规模,如果管理部门从严一点,或自身出现问题,医院制剂无利可图,自我关停仅仅是时间问题了。
2005年换证时,很多二级医院放弃了换证,其中不乏有在2000年换证后还没有收回成本的单位,为了减少再次投入,放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是社会效益:
医院的制剂室也许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作为一个较大规模的医院如地区级、三级以上的医院,由于其病源较多,病种较杂,有时需要制剂室配制一些个别病人临时专用的方剂。
虽然配制这些临时制剂是亏损的,为了支撑门面,并能给临床解决一些问题,院方还是会考虑让其存在。
加之这些制剂室本身存在时间较长,人员、设备、设施配置较齐,制剂规模也相对较大因而还是给予保留。
在这一层次里的医院制剂其实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是相当有限,但从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上比较来看,有的社会效益还是大于经济效益。
此外,它还可以有能力有责任为二级医院的特殊病人尽其可能解决一点问题,同时有制剂室,医院药剂科的功能比较齐备,医院也可以称为地区中心医院,或三级医院。
1.3制剂室的去留带来医院药学专业内容的大的变化:
药剂学关于制剂的内容曾是学药人员的一个重要专业内容,如果没有了医院制剂室,药剂学关于制剂内容就成了学药人员的多余,同样药检许多知识也是多余,如果在晋升职称时还要考相关的内容,就象公众对职称英语考试的评价了,学考无用,浪费了人力资源,更无助于医院药学的业务能力的提高,如果医院制剂的方向确定,则会有助于学校对面向医院的学药人员的学习内容及时调整,医院药学人员不至于浪费精力与时间花在不实用的学科领域。
困惑之二药剂科怎样参与医院内药品管理
药品在医院使用面广,情况各不相同,医院内药品的管理越来越需要加强,由于对药剂科的定性,造成药剂科常常处于被动位置。
2.1药剂科部门的职能问题:
药剂科按照现有的观念与现状,它属于医技科室和后勤保障,它不属于职能管理科室,虽然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其强调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多,而药事管理委员会是个非常设的机构,只要医院人事变动,就会影响其作用的发挥,真正能行使药学教育、培训本科室人员,监督、检查本院的药物使用、保管等各方面的是药剂科,而药剂科却没有赋予管
理职能。
2.2管理内容问题医院内药品管理,既涉及到药品本身的管理,如购进、贮存、领发、使用,数量与质量的管理,也涉及到药品价格的管理,药品的涨价降价执行情况,也属于药品管理范畴。
谁来监督执行药价的管理?
它涉及到的范围较广,涉及到的部门和科室也多,一个变价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落实到位的,而必须要有人及时准确地去实施,更需要人对其全过程进行监管。
还有如特殊药品的管理问题。
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的法规规定,包含了管理使用中的细节,但特殊情况下还是不便操作。
如麻醉药品,现吸毒人员总会想方设法在医院弄,他们常通过正当的理由看病,以正当的病情与理由让处方权医生开到合格的正规处方,这种“病人”虽然常更换科室与医生得到合格处方,药房的人员知道其可疑,但面对这种情况药房人员能不发药吗?
怎么做到不发药而不会导致不良后果?
这些恐怕不是药剂科工作人员能做得到的。
非常规药品的管理问题:
非常规药品,指用于预防、诊断起着辅助性作用的,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不在药房正常调配给病人的一类。
如有药准字号的疫苗、诊断试剂、氧气等。
这一类,有的医院是
部分由药剂科采购,有的是药剂科过票,有的则是药剂科根本没有参与,由于使用科室各自使用,常会失去监督与检查,有可能出现难以发现的管理漏洞。
据了解就有过期了的试剂仍然用于诊断,因为病人没有看到带包装的药品,病人属于不知情下被动使用;
氧气与其它气体用错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也许就是没有按照药品的管理模式来管理,没有引起重视,造成药品与非药品混放或乱放,失去监管所导致。
2.3谁更应来关心医院药剂科:
按照现在医院的管理体系,卫生行政部门是医院的主要的管理机构,当然亦应是医院药剂工作的管理主要机构,由于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涉及药的许多事务卫生行政部门均不再管,大到《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中不涉及药品调配的内容,小到医院药剂科的日常监管,几乎是不管不问,即使来医院检查也是对药剂科看看了事,而药监部门不仅对医院看着是其监管对象,更似乎感觉其中有利可图的部门,除了经常性的检查,还基本上函盖了医院药剂工作的全部内容的监管,学术上的药学会也少不了药监局的领导。
但是如果医院药剂工作出了了问题还是离不开卫生行政管部门出面来处理,如出了调剂差错导致的医疗事故,购进假劣伪药所导致的严重后果,如“齐二药”的“亮菌甲素事件”,还是得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来协调处理,必竟医院药剂部门是医疗机构的一部分,因此医院药剂工作离不开卫生行政部门,至于怎么管理,如何协调,亦成了当前医院药剂工作困惑的一部分。
困惑之三临床药学应发展到什么水平
临床药学提了几十年了,但还是没有完全成为医院药剂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是各家医院根据自己的情况摸索着,三级医院一般有相对固定的人员,而在二级医院就难有专人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临床药学或许将是医院药学工作的一个亮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有专门章节赋予了其较详细的内容,但要实施中也存在一些困难。
3.1信息的可靠性问题:
现在大多数临床药学还是停留在信息收集与整理上,而关于药品信息法定的少,可参考的多,从官网上或文件上得到的少,而探索性的多。
即使将法定内容的收集完,也难解决遇到的问题,而参考性的没有法定效力,对其可靠性大打折扣,甚至不可相信。
如同一种药品,厂家列出了要做皮试,而的有厂家没有要求,或没有详细说明怎么做皮试;
再如同一种药品有的厂家在说明书中指出了其有某方面的作用,有的厂家则只字不提该药有这方面的作用,当临床在使用时,若病人看到你应用了没有症状的药品会怎么想?
典型的就有既有抗原虫又有抗厌氧菌作用的硝咪唑类药品,有个厂家没有说该药具有抗厌氧菌作用,当外科医生为手术病人选用此药时,病人看到说明书却是治妇科滴虫的,结果是对医生的用药提出强烈不满,因为说明书是法定的,理论上看,凡说明书没有的内容,就是不合理或不可信的。
3.2药物的实验室分析测定问题:
临床药学不应就是资料信息的收集与整理,而应有科学可信的数据测定。
如血药浓度的监测,为个体化给药提供科学依据,用数据说话,确定临床用药的科学可信的剂量。
理论上说这是医院临床药学的重点,虽然配套相关的硬件可能单位要花费一定的资金投入,但如果其确实对临床治疗有一定的帮助,有远见的领导者也许是会添置硬件的。
可是至今并没有什么参考的标准,更没有国家标准,也没有较为可靠的操作与测定规范,现在开展的血药浓度监测单位,基本上是自己在试验中摸索测定方法与确定标准值,但更多的医院没有能力开展项工作。
因此,要在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应建立一套较完整的临床药学开展与应用可参考的标准体系,通过一定的推广,让有能力单位逐步开展,医院药学才会有较大的明显发展,医院药学的技术含量也才能提高,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纸上或口头上的临床药学了。
而这一些工作应属于卫生行政部门所应担当的责任。
有了临床药学实验室这个平台,也才能开展药学研究。
诚然还需要人才及带头人,但现在教育闩益发展,人才将会不再是临床药学发展的瓶颈。
综上所述,医院药剂工作目前存在太多的疑问需要有关部门来分析解决。
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可加强医院药剂工作,也能为促进医院整体服务质量的提高。
笔者期盼卫生行政部门也及时修改有关规定,担负起其应有的职责,关心医院药剂的全面工作,使医院药剂工作有一个较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