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沈阳农业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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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沈阳农业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doc

供热联网合同

甲方:

沈阳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乙方:

沈阳农业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为保证甲方新建工程的交付使用和用户供热需要,结合{沈蒲发

【2011】5号,关于规范和坚强蒲河新城供热联网工程费征收与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甲方新建供热设施联网事宜进行协商后,甲方同意与乙方指定的所在区域内的供热方联网供热,并按文件的相关要求向乙方交纳联网费。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城市供热的有关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总建筑面积:

(以沈阳市房产主管部门测绘面积为准),甲方如需在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范围外增加联网面积,双方另行协商。

4、首次供热时间:

5、划于2014年11月1日开始供热)

第二条:

联网费及支付方式

1、联网费价格:

按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

联网费总价:

21.2237万平方米×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636.7万元人民币整(暂定、最终以竣工后房产测绘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

①本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甲方将首次供热面积的全额联网费2707787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同时按剩余联网面积121978平方米的联网费总额3659340元的20%即731868元,与首次供热面积的联网费一次性支付,共计3439655元。

大写:

叁佰肆拾叁万玖仟陆佰伍拾伍元整

②在2014年5月1日前,按剩余联网面积121978平方米的联网费总额3659340元的10%即365934元,向乙方交纳联网费。

其它全部

联网费余额2561538元,在2014年10月1日前,一次性交齐。

(如未按期开工时,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确定交款日期)。

3、全额联网费到账后,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正规发票。

第三条:

联网面积核定

1、甲方的实际联网面积在首个供暖期开始前须经甲、乙双方及供热方共同核定竣工图纸或测绘面积,据此结算联网费,对于可能无测绘条件的建筑物(如门卫室等)由甲、乙方会同供热方实际测量,并按认定的建筑面积向乙方交纳联网费;

2、甲方单体建筑内如含有赠送面积(顶楼带阁楼,底层带室内地下室)的,必须提供测绘面积,同时按沈阳市有关规定确定联网费。

第四条:

其它约定

甲方该新建项目的一切供热联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供热方的供热联网合同的执行、技术沟通、工程施工等)均由甲方与供热方直接进行,乙方不负责任何相关工作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全部联网费的,除应交付全额联网费外,还应向乙方按日支付联网费总额1%的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私自联网增加供热面积的,增加部分的联网费应按联网费价格的5倍向乙方补交,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供热方对园区整体停止供热;

第六条: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合同),补充

协议(合同)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待不可抗力结束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署地

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

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沈阳市沈北新区年月日签署地篇三:

沈阳高新区20年

二十载砥砺奋进

铺就沈阳高新区特色发展之路

在漫漫历史长河中,20年只是弹指一挥间,但对于沈阳高新区而言,却是一段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开创辉煌的奋斗史。

20年来,作为首批晋级“国家队”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火炬旗帜的指引下,沈阳高新区在科技经济改革方面大胆探索,以“培育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环境、集聚创新人才”为重点,推动技术转移和科技创新创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沈阳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之路。

从成立之初的三好科技一条街到宜创、宜商、宜居的科技新城大浑南,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活力之源到沈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前沿阵地,如今的沈阳高新区已经成为沈阳经济区促进自主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企业迅速成长的重要基地和集聚高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

创新发展模式拓展发展空间

1988年5月,一批勤劳而智慧的建设者与创业者一起在沈阳三好科技一条街里开始构筑科技创造财富的梦想,在一片农田里开疆破土,为沈阳这座深处辽宁老工业基地腹地的重工业之城点燃开拓创新的火种,用坚持与信念让火种照亮四方,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就是沈阳高新区。

1991年,走过了最艰苦的起步阶段的沈阳高新区先后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高新区,被国家科委和国家体改委确定为全国五个综合改革实验区之一,一切的改变也从这一年开始。

20年间,肩负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科技和产业布局,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重任的沈阳高新区,经历了从高新区主体发展建设到引领带动新城区开发建设,再到高新区与新城区一体化开发建设的不同发展阶段,这期间沈阳高新区的开发空间不断扩大,发展思路愈加明确,综合经济实力层层提升,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园区发展模式。

从1991年被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开始的10年间,沈阳市将沈阳高新区的发展目标定位在建设“科技特区”、建成“北方深圳”上,经过科学设置和快速推进,沈阳高新区形成了精简、高效、务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发空间和产业领域迅速扩大,由起步阶段的“三好”科技一条街扩展到“二街四路”,科技门点由小品式建筑拓展到大体量、多楼层商厦建设,数码广场、计算机广场科技商厦及大型信息产品集散市场相继建成使用,开发区面积达到32.5平方公里,经济规模实现快速增长,1991年的gdp仅为0.3亿元,到2001年底,gdp已经达到了58.2亿元,自有财政和利用外资也都从无到有,到2001年,分别达到

3.8亿元和9000多万美元。

在自身主体建设取得快速发展之后,2001年沈阳浑南新区的成立使沈阳高新区迈入了“二次创业”的历程。

从2001年到2010年2月,沈阳高新区按照全面开发建设浑南新区的发展思路,迈入高新区引领带动新城区开发建设阶段。

这期间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在沈阳高新区人的不懈努力下,一方面使得园区的开发空间进一步增大,发展环境逐渐完善,园区面积空间从32.5平方公里增加到80平方公里,基础设施环境建设不断加强,并培育形成了一批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另一方面,园区的经济增长持续保持较高速度。

2009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00亿元、外贸出口15.5亿美元,分别是建区之初的1333倍和1026倍。

2010年2月,沈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开发建设“大浑南”战略,浑南新区(沈阳高新区)与东陵区、沈阳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合署办公拉开了这场“大浑南”建设的序幕。

一年多来,沈阳高新区坚持以高新区体制机制辐射带动“大浑南”区域创新发展,通过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建立了区域协调互动的发展机制,形成了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到园区建设链条完整,三好街高科技园区、沈阳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沈阳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辽宁沈阳出口加工区、沈抚新城生态智能产业园等特色科技产业园区和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建立了“一区多园”的组织体系,形成了“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并加快了全区的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进程。

建设中的“大浑南”不仅是座科技新城,更是一座宜居新城、生态新城。

20年来,通过不断转变发展思路,拓展发展空间,创新发展模式,沈阳高新区发展建设一路高歌猛进,科技资源大量汇聚,创新创业环境日益改善,创新主体迅速成长,科研成果快速转换,产业集聚优势明显。

目前,在这片6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砥砺奋进的沈阳高新区人奏响了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推进“两化”融合,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创新城区的华美乐章。

搭建创新载体培育创新主体

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是汇聚科技资源和保障园区快速发展的基础。

20年来,沈阳高新区通过构建孵化体系、聚集创新人才、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营造了一个有利于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科技成果研发转化、科技企业孵化成长的体制机制与环境,沈阳高新区内科技资源日渐丰富,创新创业环境日益完善,培育和扶植了一批优势明显的创新主体。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有力推手,建立科学完善的科技孵化体系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繁荣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自1998年筹建以来,沈阳高新区就高度重视构建孵化体系,先后建成了沈阳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沈阳动漫研发及软件外包孵化器、沈阳集成电路装备专业孵化器、东北大学科技园等四个国家级孵化器,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创业孵化体系。

截至2010年,全区孵化器总面积达3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450家,在孵企业就业总人数达11300人,年实现产值31亿元,实现利润4亿元,上缴税金1.8亿元。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建和发展,有效整合了沈阳的科技资源,为沈阳高新区创造了新的创新源头。

园区企业攻克难关,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与活力。

有了创新的源头和强大的续航能力等内在保障,沈阳高新区还不断改善园区创新创业的外部环境。

在知识产权方面,沈阳高新区通过在高校、院所和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从专利的申请和专利权的维护、运用到权益分享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的规章制度;在科技金融方面,沈阳高新区积极建立投融资服务平台,争取“新三板”试点工作,共引进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沈阳分院等15家公司和机构为企业提供培训辅导、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系列化专业服务。

目前,已有17家高科技企业与券商签约,其中6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4家企业通过券商内核;在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方面,沈阳高新区通过组建了创新联盟,开展“创业导师行动”,建立商会组织等方式打造园区资源共享平台、诚信自律平台和自治管理平台,建立行业自治机制,形成企业自导发展,政府提供服务的理想市场环境。

从内因到外因,从源头到发展,沈阳高新区通过这一系列的创新政策与举措,为园区企业的创新发展搭建了良好的服务平台,不但培育了我国it行业的领先企业东软集团、我国机器人开发领域的中流砥柱新松机器人、全国成套数控技术和机床电子产品领域的先行军沈阳高精数控公司、全国真空行业的领跑者沈阳科仪公司、全国知名的疫苗供应商辽宁成大和生物医药领域的新锐力量诺康生物等一批科技龙头企业,而且取得了以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pecvd)、匀胶显影设备(track)、正电子扫描成像系统(pet)、高强聚焦肿瘤治疗系统等为代表的众多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形成了罗茨干泵、大功率风力发电机、蓝天数控系统等200余项具有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和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

完善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

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就是要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结构,有了一批优势明显的企业的“点”,下一步就是要发展产业的“链”,进而产生集群效果形成广阔的“面”。

20年来,沈阳高新区除了强调引入创新要素,培育创新主体,还十分注重根据地方优势发展新兴产业,完善产业链条,使园区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

沈阳高新区建设之初,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经过不断转型升级,实施集群化发展战略,按照“拉长产业链,提升产业完整度;完善功能配套,提升产业关联度;发展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集中度;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互动,提升产业融合度”的思路,现已形成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民用航空、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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