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供方开发管理和监控程序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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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供方开发、管理和监控工作流程见附件
5.2采购产品需求
采购部根据新产品项目开发的产品需求,并对采购资料进行评审。
5.3供方的开发
5.2.1供应商资格
5.2.1.1由采购部发放《供应商调查表》(含《相关方环境调查表》),由供应商填写,并提交经办采购部采购人员。
5.2.1.2采购部收集资料后进行初评。
采购部根据供应商调查表内容,经过评审确认推荐供应商。
供应商的产值、规模、质量能力将作为推荐供应商的首要考虑条件,其中配套产品的重要件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
2008质量体系认证才能作为推荐供应商。
若推荐供应商名单中所列单位均较差,技术部、质量部有权要求采购部重新选择。
5.3.3根据供方提交的资料,采购部组织质量部、技术部对预选供方的生产、交付能力、制造工艺、质量保证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经管理者代表审核。
若评估通过,将
确认为正式预选供方。
5.3.4采购部与供方签定《产品开发试制协议》,需要时技术部负责签订技术协议,质量部负责签订质量补充协议,包括拟采购产品的信息:
A、产品的质量要求;
B、产品的验收要求;
C、其他要求,价格、数量、包装、交付等。
适当时还包括:
A、对供方的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人员资格的要求;
C、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D、PPAP资料的提交
5.4样品的提交
5.4.1采购部通知预选的供方提交样品,并要求供方按规定格式填写《检验报告单》,在检验报告单上注明“首批样品”。
需要时供方应同时提交PPAP资料,具体按《工装样件接收程序》执行。
5.4.2首批样品经质量部进货检验员复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单,并填写《样品鉴定报告单》,由相应部门评审,把结果反馈给采购部。
若样品不合格,允许再提交一次。
5.5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
5.5.1样品确认合格的单位,采购部组织技术部、质量部有资格的审核员到供应商生产所在地进行现场或书面评审,评审原则上按照《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细则》所列内容进行,也可根据供应商实际状况由评审人员决定增加或删减部分内容。
进行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
5.5.2现场评审后由采购部会同评审人员在两周内形成结论性报告,并经供应商资格评审组长(管理者代表)批准。
评审提出的改进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一个月内提供整改报告,按整改报告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证据,质量部查验整改证据,确认意见项的关闭,并保存供应商的有效整改证据。
对第一次资格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允许重新评审一次(供应商必须在对第一次评审提出问题整改完成后向我司采购部提出申请),若再次不合格将取消被推荐资格。
5.5.3书面评审由供应商按《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细则》进行自评打分,提交采购部,经供应商资格评审小组书面评价,确认后由供应商资格评审组长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5.5.4供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由供方提出申请,可考虑免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
——技术、质量、生产或服力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现有供应商,且通过ISO9001:
2015或VDA6.1或IATF16949:
2016质量体系认证;
——顾客指定的供方;
——C类物资的供方。
5.5.5供应商审核员资格认定:
对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或过程审核的人员中必须有一名具备一定的资格:
A、获得ISO9001:
2015、IATF16949:
2016其中一种内审员资格;
B、至少参加过二次内、外部审核。
质量部SQE每年至少接受1次专业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其工作能力;
组织应定期评价SQE的技能和质量意识,使其保持对供方监控的能力。
5.5.6若产品存在以下情况:
现有供应商生产或质量能力不能满足,仅寻找到一家供应商供货,且来不及进行供应商资格和过程评审时,经样品检测合格后,可先进行产品生产件临时批准,经质量、技术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可先行供货。
后续办理供应商资格和过程审核的相关手续,在半年之内完成。
5.5.7对提供A类、B类物资的供应商每三年进行一次过程审核,采购部编制《年度供应商审核计划》,过程审核按《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细则》进行,顾客有特殊要求的按顾客特殊要求执行。
5.6供应商新产品开发管理。
5.6.1对于新产品开发和将来新产品转为定型产品由采购部确定:
一只重点新产品一般暂定2家供应商开发,根据试制完成的质量、时间保证、PPAP资料的提交,竞价等情况,最终确定正式的生产厂家,享受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没有特殊情况,比如制造能力不足影响及时交货,质量控制能力下降等,不选择第三家。
主机配套项目产品的供应商实行锁定,保护期一年。
没有参与开发或开发不认真达不到要求的,将不具备批量生产资格。
一年以后,第三家需要进入,必须和原配供应商一样进行开发、认证、PPAP认可,并提交顾客确认。
5.6.2采购部向供应商提供图纸或功能图等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图纸要求、质量检验要求等。
5.6.3供应商接到图后,须设计相应产品图纸,并将产品图纸引用标准送公司技术部、采购部认可,制成供应商图发放,作为开发和接受的依据文件。
5.6.4采购部、技术部负责跟踪供应商总体开发产品进度。
供应商应随时与技术部、采购部、质量部等部门保持联系,并向技术部、采购部反馈产品开发信息,如实际开发进度、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
5.6.5供应商按新产品开发计划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产品开发,必须按《工装样件接收程序》提交PPAP(生产件批准)(顾客有特殊要求的由项目工程师组织确定PPAP提交等级和要求,无特殊要求的按《工装样件接收程序》规定的等级要求提交)。
由采购部采购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并由采购经办人员收集齐全后交采购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对供应商提交的PPAP资料应依据清单核对无误后方可转入技部、质量部。
5.6.6技术、质量部对供应商的样品进行样品鉴定/验审,鉴定/验审按《样品鉴定报告单》和《预批量认可报告单》进行。
若顾客有特殊要求,技术部必须组织对供应商生产过程进行PPAP现场审核。
样品鉴定/验审合格后,技术、质量部在《供应商PPAP提交资料清单》上签置确认意见;
采购部组织批量采购。
5.6.7当顾客有要求时,需对关键零部件的二级供应商的子零件进行现场PPAP审核。
5.7合格供方的确定
5.7.1评审合格的供方,质量部与其签订《质量保障协议》,技术部与其签订《技术协议》,同时采购部与其签订《合同协议》,组织预批量采购。
5.7.2供方提供的预批量经检验和使用合格后,由质量部填写《预批量认可报告单》,经技术部,采购部评审。
5.7.3采购部填写《合格供方审批表》,经总经理批准,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6.4采购部根据情况,每季度更新一次《合格供方名录》,分发至质量部、技术部及仓库、检验员等相关部门和人员。
5.8供方的管理和监控
5.8.1合格供方的档案
建立并保持A、B类采购产品合格供方的档案,如调查评价表、合同、样品鉴定报告、预批量认可报告、合格供方审批表、纠正要求及回复、供方定期考核业绩等。
5.8.2供方的监控
质量部每个月对每个供应商统计交付PPM、采购件批次交验合格率,编制《供方年月质量综合分析报告》;
物流科每个月对每个供应商统计供应商交付业绩(交付业绩包括交货数量和交货日期的满足),编制《供方月交货情况统计表》;
采购部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按《供方综合业绩评定标准》进行业绩考核,A级为优秀,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
按供方的业绩采取扶植、限制、取消的监控措施。
技术部必须识别关键零件的关键尺寸,质量部SQE必须识别供方对关键尺寸的控制方式以及相应过程能力。
当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不足或者零件质量出现波动时,对供方重新进行过程审核。
5.9供方的质量体系开发
5.9.1采购部、质量部和技术部负责供方质量体系开发,开发的优先顺序取决于供方的质量业绩和所提供产品的重要程度。
至少应通过ISO9001:
2015质量体系认证,若其未进行IATF16949:
2016或ISO9001:
2015认证的,则要求其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计划。
5.9.2采购部对供方的认证计划进行定期跟踪,保存供方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10供方持续改进
根据供方定期考核业绩,要求供方对交付业绩持续改进,采购部进行跟踪。
6引用文件
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细则
供方综合业绩评定标准
工装样件接收程序
采购管理程序
检验和试验程序
7记录
供方调查评价表
产品开发试制协议
样品鉴定报告单
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定表
供应商技术质量保证协议
预批量认可报告单
合格供方审批表
外协、外购件价格审批单
合格供方名录
供方月交货情况统计表
供方综合业绩定期考核表
供方开发、管理和监控工作流程
编号:
供方
类别
生产厂□协作加工厂□
中间商□服务协作方□
名称
供应产品名称
调查类型
现场□书面□
供方明细
供方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总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检验人员人数
生产
设备
计量检测设备
生产能力评价:
质
量
管
理
能
力
质量管理体系模式
ISO9001□TQC□CCC□其它□
质量控制状况
全过程控制□最终检验控制□
产品质量现状
稳定□较稳定□不稳定□
服务业绩
优良□一般□
价格比较
同类厂商最低□同类厂商适中□偏高□
质量保证协议签订
需签订□不需签订□
综合评价结论
可作为合格供方□不能作为合格供方□
参与调查评定人员签名:
厂长审批:
产品试制协议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月日
XXXX公司产品试制协议
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试制XX产品零(部)件,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双方的技术责任
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样品、图纸及技术文件(见附表),乙方有保密的义务,样品、图纸及技术文件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扩散或转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第三方,如有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生产技术准备文件,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扩散,如有违约,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1.3.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和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准备和试制。
1.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样品、图纸进行对比复核,如发现样品与图纸不相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乙方。
凡对图样及技术文件需修改时,甲方出具图纸更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改。
2.
技术要求及检验办法
2.1.按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