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_精品文档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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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菜篮子”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产区与销区统筹发展、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并重、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大力实施“菜篮子”生产基地规模工程、绿色畅通工程、市场建设工程、储备保障工程、食品安全工程、产供需信息工程等六大工程,实现生产稳定发展、产供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经过5年建设,实现全市“菜篮子”生产布局合理,市场供应更加丰富,物流更加便捷畅通,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达到“一控两低三高”的总体目标,即市场可调控,流通成本低、市场价格低,基地建设标准高、市场改建标准高、质量安全标准高。

  三、工作重点

  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是:

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夯实稳定发展基础;

以现代物流和信息化为重点,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完善调控保障体系,提高科学发展水平,主要实施六大工程。

  

(一)生产基地规模工程

  1.建设高标准、生态型蔬菜基地。

按照巩固提升老基地、拓展建设新基地的思路,在城郊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化、集约化的高标准、生态型“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

落实菜田最低保有量制度,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80万亩以上,到2015年市郊叶菜生产基地新增2000亩,市区常年菜田达到3.5万亩。

按照“市郊为主、四县为辅、择优动态调整、品种结构合理,优先供应城区”的原则,大力扶持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即:

蔬菜种植规模连片面积100亩以上且总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或者现有一定规模且拟新建、扩建大棚面积不小于50亩,种植品种以大白菜、青菜、黄瓜、西红柿、青椒、土豆、四季豆、茄子等常规品种为主。

  2.稳定发展畜禽生产基地。

建设一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大力发展农牧结合规模化养殖模式,建立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基地。

进一步改善生猪饲养管理水平,强化生猪生产的科技含量,确保猪肉自给率100%。

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重点扶持年出栏商品猪在1万头以上、纳入市级年度计划并与市肉品销售企业签定合同的生猪基地,以及年产量在1000吨以上的蛋禽基地。

  3.积极发展高效生态渔业基地。

加快对现有老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步伐,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积极推广赣榆县海州湾现代渔业园区建设管理模式,积极开展高效设施渔业示范园创建,加快发展连片高效渔业养殖区。

  4.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积极推动蔬菜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组织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提供科技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指导服务。

加快发展“菜篮子”经纪人制度,推动农户统一销售产品,创立“菜篮子”质量安全品牌。

  

(二)绿色畅通工程

  1.农超对接。

鼓励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促进全市“菜篮子”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与市区大中型连锁企业建立经常性供销关系。

推广多种形式的“农超”对接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

市相关部门制定考核激励办法,每年底考核平价专区运转情况。

  2.农贸对接。

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

引导农贸市场设立地产蔬菜直销专区,支持本市菜农进场销售自产菜。

创建农产品配送中心,鼓励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成立“菜篮子”产品配送中心或品牌农产品直销中心。

支持在重点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建设中继性冷藏物流中心,与城区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对接。

  3.农校对接。

积极引导学校、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与“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供销关系。

  4.平价商店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政府推动、财政补贴、挂牌竞争、价格监管等手段,加快平价商店建设,积极发展社区“菜篮子”产品平价直销点,推动超市、农贸市场设立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食糖5大类平价专销区,到2015年基本形成覆盖市区社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平价商店网络,建立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和运营政策管理体系。

  5.绿色通道建设。

严格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对持有通行证且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国家和省、市规定范围内实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政策,允许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三)市场建设工程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市区农贸市场。

按照“政府组织、重心下移、以区为主、分类改造”和“市场化运作、政府扶持、国有集体控股”的原则,加快制定市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通过内部提升、原址改造、搬迁移建、规划新建等方式加快农贸市场建设。

  2.做大做强专业批发市场。

支持“菜篮子”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根据需要统筹规划新建产地批发市场,推进现有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建设市场信息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冷藏保鲜设施、加工配送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

全面推进城市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升级改造,建立灵敏、安全、规范、高效的“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

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规划引导,加快规划建设东部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各项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

  3.加快建设和改造市区农贸市场。

支持农贸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实施标准化建设。

到2015年每年新建2—3个农贸市场,改造4—6个农贸市场,推动农贸市场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安全化。

  (四)储备保障工程

  1.建立保障体系。

继续完善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

根据生产发展和消费需要,适时调整储备规模,完善收储投放机制。

根据本地生产消费特点,完善地方“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

培育一批“菜篮子”骨干企业,建立以本地生产和外埠货源集聚为依托,以专业批发市场为枢纽,以超市、农贸市场和规范连锁店为基础的市场供应网络体系。

鼓励和引导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菜篮子”产品保供储备能力。

  2.强化六大储备。

充分发挥“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的杠杆功能,通过财政贴息和支付仓储费用等方式,巩固猪肉、蔬菜、食用油、食用糖、水产品、鸡蛋等“菜篮子”产品储备市场。

根据生产发展和消费需要,适时调整储备规模,完善收储投放机制,统筹产供需平衡,维持市场稳定。

  3.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

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通过信息引导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

出现局部性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异地远销;

局部供不应求时,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

参照粮油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做法,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

制定完善“菜篮子”市场应急预案,做好“菜篮子”主要产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

  (五)食品安全工程

  1.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的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加大农资和农渔业投入品监管力度,杜绝不合格“菜篮子”产品人市销售。

健全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预警与防治机构,加快形成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

  2.完善“菜篮子”产品安全检测网络。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工作,建立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完善联网检测点。

配备各种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重点检测生猪“瘦肉精”、蔬菜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

推进“菜篮子”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切实把好食品加工、流通、销售环节质量安全关。

  3.建立“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4.加快推广信息化交易管理系统。

全面推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立IC卡交易系统,建立市民查询、质量监管、源头追溯信息平台,实行农贸市场、超市索证入场,IC卡交易凭证随货同行,实现交易、监管与查询全程信息管理。

  5.大力发展品牌产品。

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推动全市蔬菜基地、生猪基地、水产基地等主要“菜篮子”产品5年内基本实现无公害化。

鼓励规模型种养基地、加工企业围绕生产关键环节,加强重大技术集成和推广,研发推广新品种,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菜篮子”基地加快创建品牌。

  (六)产供需信息工程

  1.构建产供需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健全“菜篮子”主要产品的成本、收益、价格、供求等信息预报预警体系。

规范信息采集标准,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市场信息发布系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公布农产品销售、采购价格等信息。

  2.构建产供需信息咨询平台。

加快构建全市“菜篮子”基地产品的产量、销量、质量等统计分析平台,为农户、合作社科学合理生产“菜篮子”产品与上市销售提供产供需衔接便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

根据我市实际,合理确定“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菜篮子”重点产品自给率和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标,并作为市县长负责制的内容;

将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等纳入“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引导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强化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坚持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抓日常推进工作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大“菜篮子”队伍建设。

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菜篮子”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各县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菜篮子”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进一步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

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做好“菜篮子”工程推进与服务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要抓好项目落实和政策争取,推动本地“菜篮子”工程健康发展。

  

(二)健全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要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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