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J08601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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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J08601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上海)

DG/TJ08-601-2001

一、总则

1.0.1为适应智能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的需要,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系统的正常运行,达到只能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所规定的工程围,其他工程项目亦可参照使用。

1.0.3本规设计的智能建筑弱电工程的子系统如下:

  1电器线路敷设与接地系统;

  2设备监控系统;

  3公共安全防系统;

  4通信自动化系统;

  5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6办公自动化系统。

  上述各子系统设计围作如下说明:

    1)“电器线路敷设与接地系统”部分的工程施工及验收,主要是对本规围弱电工程各子系统的电器线路敷设与接地工程中的共性部分作出规定。

各子系统对此如有特殊要求,再各子系统重再作相应的规定。

    2)“设备监控系统”部分的施工及验收,着重于对工程的施工安装、单体设备的调试与验收作出规定,其系统调试和工程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规定外,还应按照《建筑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DB31/219.2)第三部分“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验收”规定的要求执行。

    3)“通信自动化系统”部分的施工及验收,主要是着重于通信设备和综合布线施工安装、单体设备的调试及系统初验测试。

这部分的系统调试和工程验收除了因遵守本规规定外,还应按照《建筑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DB31/219.1)第二部分“信息通讯”和《建筑物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DB31/219.1)第一部分“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规”规定的要求执行。

本规中与上述《建筑物只能花系统验收标准》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工程界面划分,按本规6.5.1执行。

    4)“工薪自动化系统”主要着重于有线通信,对于无线通信部分可参照本规附录一的相关规与标准执行,或待适当时机再作补充规定。

    5)“公共安全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包括了上述三个子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的全部容。

    6)只能建筑弱电工程其他子系统,如卫星与有线电视、背景音响与紧急广播系统等的工程施工与验收,应按本规附录一引用的规与标准执行。

1.0.4智能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执行外,尚应符合和上海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2.1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

2.1.1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

     对建筑物的空调、给排水、电力和照明、电梯等设备进行集中监测、控制与管理,以确保设备安全进行、节能、减少运行费用和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1模拟量输入

     将被测或通过装置的物理量,通常是标准的电压或电流信号传送至数据采集装置,相对于数据采集装置是模拟量输入信号。

 2模拟量输出

     是指模拟数据输出装置,输出一个物理量信号,通常是标准的电压(电位)或电流信号输出给被控制或调节的对象(包括变换装置)。

 3数字量输入

     将被测对象或通过装置的数字量信号(开关量、脉冲量、数字量)传送至数据采集装置,相对于数据采集装置是数字量输入信号。

 4数字量输出

     是指数字数据输出装置,输出一个数字量信号,通常是开关量、脉冲量、数字量输出给被控制对象(包括变换装置)。

 5直接数字控制器

     数据采集与控制装置,通过装置的CPU及IC逻辑电路、ROM、RAM及软件功能实现对独步一时对象或装置的各种数字与模拟量的采集、处理、控制与数据传送的装置。

2.2公共安全防工程

2.2.1公共安全技术防(简称技防)

     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预防的盗窃、抢劫、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2.2.2公共安全技术防产品(简称技防产品)

      用于防盗窃、防抢劫、防入侵、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2.2.3公共安全技术防(系统)工程(简称安全防工程,又称技防工程)

      综合应用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公共安全防系统。

2.2.4图形符号

      智能建筑公共安全防系统引用的图形符号,应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及标准的有关规定。

2.3办公自动化系统

2.3.1异步传输模式(ATM)

      这是一种面向连接的网络技术,它在最底层使用53个字节的固定信元。

具有使用一个底层技术就能支持声音、视频和数字通信的能力。

2.3.2数据库

      一个数据集或数据集的部分或全体,它至少包括足够为一给定目的或给定数据处理系统使用的一个文件。

2.3.3数字数据综合通讯网络(DDN)

      指电信公司提供传送数据通信业务的一种网络。

2.3.4以太网

      由Xerox公司发明的局域网技术,以太网是一种尽最大努力投递的系统采用,碰撞检测/载波侦听的技术。

目前已公布了IEEE802.3系列10M、100M和1G的标准。

2.3.5集线器

      集线器是一个电子设备,它模拟以太网电缆上信号,为以太网提供了双绞线的连接连接能力。

2.3.6综合服务数字网(ISDN)

      指电信公司提供的传送语音、数据、图像业务的网络。

2.3.7计算机的输入/输出设备(I/O设备)

      常见I/O设备有打印机、扫描仪、磁记录设备、监视器、光记录设备等。

2.3.8互连网协议的地址(IP地址)

      TCP/IP互连网上的每台主机都分配了一个32比特的互连网地址,该地址用在所有与该主机的通信中。

2.3.9局域网(LAN)

      指所有专门用于小围(达几千米)的物理网络技术。

一般来说,LAN以每秒几十兆比到几千兆比的速率工作。

局域网的例子有以太网、环网等。

2.3.10OC3

      用在光纤连接中的一种比特速率,约为155Mbps。

2.3.11OC12

      用在光纤连接中的一种比特速率,约为622Mbps。

2.3.12办公自动化(OA)

      是一门综合性技术,它能不断使人们的部分办公业务实现自动化的多种硬件和软件设备,并由这些设备与办公人员构成服务于某种目标的人机信息系统。

2.3.13点对点协议(PPP)

      是一种关于构成IP帧的,用在串行线路上发送数据的情况。

2.3.14软件工具

      一种计算机程序,用来帮助开发、测试、分析或维护另一计算机程序或它的文件。

例如自动设计工具、编译程序、测试工具、维护工具。

2.3.15服务器

      办公自动化系统中提供各类服务的计算机,例如电子、域名服务、数据库服务、用户管理等。

2.3.16传输控制协议/Internet协议(TCP/IP)

      由于TCP和IP是两个基本的协议,整个协议族通常称作TCP/IP。

IP协议定义IP数据作为互连网上传输的信息单元,并建立无连接的,尽最大努力的分组投递服务的基础。

TCP则是面向连接的,它提供许多应用协议所依赖的、全双工、数据流式的服务。

2.3.17广域网(WAN)

      指跨越大的地理围的物理网络。

三、电气线路敷设与接地系统

3.1一般规定

3.1.1为了提高智能建筑电器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安装维护方便,特制定本章。

3.1.2本章容适用于上海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的工程围电气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3.1.3使能建筑电器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当设计并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的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材料应符合设计和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件。

3.1.4智能建筑电器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前,应具备施工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3.1.5智能建筑电器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的规定。

3.5.6智能建筑电器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竣工时,应提交有关技术文件。

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图、线路测试报告等。

3.2电气线路敷设

3.2.1支架安装

 1制作支架时应将材料矫正、平直。

切口处不应有卷毛和毛刺。

制作好的支架应牢固、平正、尺寸准确。

 2安装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允许焊接的金属结构和混凝土构筑物的金属预埋件上,允许焊接情况下应用焊接固定。

   2)在混凝土上,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

   3)在不允许焊接支架的工艺管道上,应采用“U”型螺栓或卡子固定。

   4)支架应固定牢固、横平竖直、整齐美观。

在同一直线上的支架艰巨应均匀。

   5)支架安装在有坡度的电缆沟或建筑物构架上时,其安装坡度应与电缆沟或建筑物沟架的坡度相同;安装在有弧度的设备或构架上时,其安装弧度应与设备或构架的弧度相同。

 3支架不应安装在具有较大振动、热源、腐蚀性液滴及排污沟道的位置;也不宜安装在具有高温、高压、腐蚀性及易燃易爆等介质的工艺设备、通到以及能移动的构筑物上。

 4水平安装的线槽及保护管用的金属支架艰巨应阿曼女足设计图纸要求,如无明确规定,支架间距宜为1.5~2m;并在距下列部位0.2m也应设置支架。

垂直安装时可适当增大间距。

   1)拐弯处;

   2)终端处;

   3)接线盒。

 5电缆支架间距:

当电缆水平敷设时宜为0.8~1.5m,垂直敷设时宜为1.0m。

3.2.2线槽敷设

 1线槽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允许偏差为±50mm。

 2制作好的线槽应平整,部光洁、无毛刺,尺寸准确。

 3线槽采用焊接连接时应牢固,不应有明显的变形。

 4线槽采用螺栓连接或固定时,宜用平滑的半圆头螺栓,螺母应在线槽的外侧,固定应牢固。

 5线槽的安装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每米水平允许偏差为±2mm,垂直允许偏差为±3mm。

其上部与楼板之间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

垂直排列的线槽拐弯时,其弯曲弧度应一致。

 6槽与槽之间、槽与仪表盘(箱)之间、槽与盖之间、盖与盖之间的连接处,应对合严密。

 7线槽安装在工艺管架上时,宜在工艺管道的侧面或上方。

对于高温管道,不应在其上方。

 8线槽拐直角弯时,其最小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槽最粗电缆外径的10倍。

 9当直接有线槽引出电缆时,应用机械加工方法开孔,并采用合适的护圈保护电缆。

 10线槽应有排水孔。

 11线槽的直线长度超过50m时,宜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12线槽应接地,接缝处应有连接线或跨接线。

 13地面暗敷设槽一般为3m,每0.6m处设一出线口,超过6m宜加装分线盒。

线槽出线口和分线盒必须与地面平齐。

 14当强弱电缆用线槽敷设时,齐线槽宜分开。

若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强弱电之间应用金属隔开,分开敷设。

3.2.3电线管敷设

 1电线电缆宜穿保护管敷设。

保护管不应有变形及裂缝,其部应清洁、无毛刺、管口应光滑、无锐边。

 2那如混凝土的保护管,管外不应涂漆。

 3弯制保护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管的弯成角度不应小于90°;

   2)保护管的弯曲半径:

当穿无铠甲的电缆且明敷设时,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6倍;当穿铠甲电缆以及埋设于地下与混凝土时,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10倍;

   3)保护管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缝和明显的弯扁;

   4)单根保护管的支架弯不宜超过两个。

 4当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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