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治理行业分析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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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均水资源在中度和轻度缺水徘徊
同时,我国水资源分布非常不均匀,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占了全国81%的水资源,但是土地面积却只占全国不到40%,长江流域以北地区63.5%的土地却只有不到20%的水资源。
各省份面临的稀缺程度也因人口数而异。
根据不同地区供用水量,北京,河北,河南,辽宁,宁夏,山东,山西,上海,天津属于极度缺水,而福建,广西,贵州,青海,西藏,云南水资源丰富,人均量为前者的6倍以上。
同时还需要扣除难以利用的洪水径流和散布在西部等地球的地下水,我国可实现利用的淡水资源仅剩11000亿立方米。
若按照可利用的淡水资源人均水平,中国属于严重缺水状态。
图3:
我国各地区水资源稀缺程度分布
根据水利部官方统计,全国669座城市中,有400座常年供水不足,110座严重缺水;
在32个百万级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95%的城市长期受缺水困扰,不仅是干净的可饮用水,还包括灌溉、景观、消防等各类水源。
从水的需求端来说,主要有两大方面的短缺。
一方面是符合标准的水来满足城市的四项基本用水需求,包括生产和生活等各个方面,特别是城市水源地以及主要水资源流域。
另一方面是保证城市良好水环境的景观类生态水,不仅需要对城市整体水环境进行自净调节,更对地下水和外来水等有很好的平衡作用。
图4:
城市用水主要有四方面的需求
1.2困境二:
水资源污染严重亟待治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全社会用水量也在不断上升,农业用水比重较
大但基本平稳,生活生态用水量及生产用水量在逐渐增加。
分析GDP的不同产
业来源,第三产业增长迅速,一二产业平稳增长。
总体来看,随着GDP的增加,用水总量也呈波浪型增加。
图5:
我国用水总量呈现波浪型增加
工业加工产生的废水以及人们生活产生的污水排放量已不容小视,其中生活污水排放一直以较高速增长,工业废水近年略有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到2015年的数据,2015年排放的废水污水加起来达到715亿吨,比黄河一年总流量还多。
未经处理的污水对江河湖海会造成巨大的污染,不仅携带着有毒化学物质,还会破坏水生态系统,甚至成为“臭黑水”。
污水废水排放增多,对环保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尽管城镇污水处理率在缓慢上升,但仍有大量未处理污水直接排入自然界。
虽然污水处理率已经逐步提高到70%以上,每年没有经过处理的污废水仍超过200亿吨。
图6:
每年仍有200亿吨未处理的污水排入自然界
我国的地表水执行的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根据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分为5类。
根据国家水利部公布的《2014年中国水资源公报》披露的数据,2014年对全国21.6万km的河流水质状况进行了评价。
全年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5.9%,Ⅱ类水河长占43.5%,Ⅲ类水河长占23.4%,Ⅳ类水河长占10.8%,Ⅴ类水河长占4.7%,劣Ⅴ类水河长占11.7%,其中东部地区的水质相对较差。
而湖泊的测评结果也不乐观,全国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和面积较大的121个主要湖泊共2.9万km2水面中,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湖泊有39个,Ⅳ~Ⅴ类湖泊57个,劣Ⅴ类湖泊25个,分别占评价湖泊总数的32.2%、47.1%和20.7%。
对上述湖泊进行营养状态评价,大部分湖泊处于富营养状态。
处于中营养状态的湖泊有28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23.1%;
处于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有93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76.9%。
图7:
被检测的主要河流中24%不符合生活饮用水要求
图8:
被检测的主要湖泊中68%不符合生活饮用水要求
表1:
地表水域分类标准
图9:
我国各省份废污水排放分布情况
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以外,我国本就稀缺的水资源还存在农业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且包含了难以利用的洪水径流和分散在土壤深层的地下水。
水资源短缺和污染不可忽视,水环境治理迫在眉睫。
1.3水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
过去的水环境治理的概念多局限于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通过物
理、化学或者生物的方法处理后以达到市政污水排放的标准,污水处理率的提升
成为各地政府的考核标准,也催生了大量的污水处理公司。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行市政污水排放标准与地表水标准差距较大,致使处理后排出的水质无法达到功能区域的水质要求,也就是说污水处理率上升只会减缓环境恶化,但并不能改善。
图10:
污水处理主要流程
图11:
生态修复主要流程
从污水处理到水生态修复的升级是必要的。
水体不同于水,水体是个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系统。
过去单纯的污水处理可以在短期达到污染物清理达标、水质标准上升等目的,但因为水体的生态系统没有发生根本改变。
在封闭环境内,一段时间后水体还会回到治理前的状态。
而过去的水体恢复处理工程的一些方案,如利用水葫芦吸收水中污染物,表面上解决了污染问题,其实是有害于水生态系统的,因为引进新的物种是比污染更加严重的状况。
只有在多层的生态修复技术的调控下,才能重新建立起健康的水生态系统。
以污水处理作为第一步,水生态修复的完整过程能起到“治标更治本”的作用。
图12:
利用生物方法改善修复景观湖、湿地、河道等水体的生态环境
2.政策驱动+需求升级,市场空间将逾千亿
2.1“水十条”吹起治理号角,各省市积极落实治理细则
水环境综合治理行业的最大助力来自国家及地方政府的重视,这也反映在近
几年密集出台的法规政策中。
从2015年二季度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到十三五规划,再到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水环境是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2015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提出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对十三五期间水治理的工作制定了要求:
定调了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
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
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在城市水体和相关流域水治理方面的要求有:
(1)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
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2)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3)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4)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前。
(5)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图13:
“水十条”的主要方向和手段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政策指导下,中央财政还专门安排设立了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并于2015年7月公布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
(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二)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
(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四)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
(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六)跨界、跨省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
(七)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
(八)其他需要支持的有关事项。
其中,办法中说明地方财政对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并主要采取因素法、竞争性等方式分配,采用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随着“水十条”的出台,各省市地方政府也相继推出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响应国务院号召并提出地方具体的目标和治理要求。
其中,消除黑臭水及提升饮用水安全水平,恢复水生态系统被绝大多数地区列为防治目标,并且设立了分年度及分流域的指标,明确了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细化了水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和目标清单。
此外,一些省市如湖南,江苏,山西,上海等提出的主要指标甚至超过国家指标要求或规划提前完成阶段目标。
还有地区设立专项工程,如河南省“碧水工程”并设立了9个实施方案,可见地方政府坚决治理水环境的决心。
表2:
主要省市水污染治理目标和要求
密集的政策带动资本积极投向相关领域。
而传统的EPC/BT/BOT模式也迎来升级。
2.2新商态:
PPP模式带起社会投资热潮
从2014年开始,中国PPP模式的制度化建设正式提上日程,顶层设计从法律法规、管理机构、操作指引、标准化工具和专业培新等方面构成了完整的
PPP框架。
根据使用者是否付费以及付费是否可以覆盖投资,PPP主要可以分
为三种模式,适用于不同的行业。
水环境综合治理大部分属于政府付费模式。
表3:
PPP的付费模式
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原来主要依赖政府的财政收入,项目主要以EPC/BT/BOT的模式进行。
而引入PPP模式可以把政府从资金链中摘出来,变成项目提供方和监督方;
引入社会资金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及长期合作。
图14:
PPP模式与传统模式对比
从2014年12月开始,财政部陆续公布了三批PPP示范项目,总项目数达到715个,其中涉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共有62个,项目数量占比达到8.7%,总项目投资额达到1111.8亿。
具体的项目包括通州区北运河流域水环境治理
(总投资64.3亿)、荆门市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投资34.1亿)、大理州洱海流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总投资77.9亿)等全国重大水环境治理项目。
68%的项目属于政府付费模式,并且合作年限以11-20年区间为主。
表4:
财政部三批PPP示范项目中水环境治理项目总投入超过1000亿
图15:
68%的水环境治理项目是政府付费模式
图16:
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合作年限以11-20年区间为多
从2015年开始,发改委在国家部委层面上的PPP项目库里,目前已经发
布了超过5000个项目,其中约7%的项目涉及水环境治理,预计总投资额超过
1200亿。
随着这些项目的逐步审核实施,将带动大批社会资金投入到水环境治理行业中。
2.3水源地修复+黑臭水体治理市场空间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