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PPT课件优质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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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固废法修改工作,2017年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尽快启动固废法修订工作。

本届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加快固废法的修改工作。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背景和意义,背景意义栗战书委员长强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本届常委会的重大任务;

要总结实践经验,抓紧研究修改固废法,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此次全面修改固废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

修订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用记录制度,将违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二是补充完善查封扣押措施,规定出现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被非法转移或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等情形时,可以对涉嫌违法的固体废物及设备、场所等予以查封、扣押。

(第十七条)三是明确国家逐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制度。

一,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强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的责任,要求其建立、健全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要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二是强化与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衔接,要求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第三十三条)三是补充完善排污许可制度,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等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

(第三十四条),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二,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二是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三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置企业管理,要求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公开。

四是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要求产生、收集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化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

五是规定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后公布。

六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将“城市生活垃圾”的表述修改为“城乡生活垃圾”,建立覆盖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第五章),健全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三,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的主要内容,要求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循环利用,保障消纳处置安全。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秸秆、废弃农用薄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污泥处理处置等管理制度。

(第六章),完善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四,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要求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第六十三条)二是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要求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第六十六条)三是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要求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第七十条)四是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七十七条),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五,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用重典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的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的要求,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增加了拘留的处罚措施。

(第八章)同时,根据环境保护“清费立税”、取消由原环境保护部负责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机构改革等精神,草案删除了危险废物排污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等内容,并对部门表述等一并作了修改。

严格法律责任。

六,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立法的主要内容及需重点说明问题,全文完整解读,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完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本法共分共九章126条)(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完整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第四章生活垃圾,第五章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本法共分共九章126条),第六章危险废物,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章总则,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完整解读,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法。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第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第五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完整解读,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

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规划制定、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完整解读,第九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

第十一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

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章监督管理,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完整解读,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第十四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

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

第十六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完整解读,第十七条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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