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医门诊部药事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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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药品养护管理制度7
第十节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8
第十一节处方书写与管理制度8
第十二节药品调配拆零管理制度11
第十三节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1
第十四节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12
第十五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13
第十六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13
第2章岗位职责
第一节药剂科主任职责14
第二节质理管理小组负责人岗位职责14
第三节药品保管员岗位职责15
第四节药品会计岗位职责15
第五节药品采购员岗位职责16
第六节药房组长岗位职责16
第七节中、西药师岗位职责16
第八节中、西药士岗位职责17
第九节药品调剂(配)人员岗位职责17
第十节门诊西药房岗位职责18
第十一节中药房岗位职责18
第十二节中药煎药室岗位职责19
XX中医门诊部质量管理
前言
为提高门诊药事质量管理水平,降低药品库存,提高账物相符率,减少药品损耗和处方调配差错,减少医患纠纷隐患,规范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贮存与养护、调剂与服务,使门诊药事管理工作岗位化、制度化、数据化。
落实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和完善。
依据《药品管理法》,成立药事管理小组,并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药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
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二)门诊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
医院药品供应目录"
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三)门诊制定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1)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麻醉药处方权限
(3)"
门诊药品供应目录"
外药品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
(四)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五)门诊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六)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应制定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药剂科与护理部负责监管。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每月)查看病区所备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3个月前返库房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应有临床科室在夜间、节假日应急药品供应的途径。
第二节门诊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物临床应用安全管理,降低临床用药错误,努力避免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二)建立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对院内已发生的用药错误报告进行分析反馈,提醒医务人员,通过适当改进用药环节和培训员工用于预防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1)药剂人员严格按照“四查十对”审核处方,若发现用药差错,应停止配方,与医生沟通后进行更正,并及时进行记录错误。
(2)药剂科每季度收集临床用药信息及药剂人员登记的错误记录,并对其中用药错误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合理用药建议及干预措施,并将典型、严重、易错等用药错误在医院内告示,警戒所用医务人员。
(三)发生重大医疗用药差错事件:
(含病人用药投诉)
1、立即进行事实搜集和调查,完整真实记录事实内容,包括:
发生了什么、在哪里发生、为什么会发生、怎样发生和事件相关人员,保留适当的药物证据(例如包装和标签等),上报门诊,迅速采取应对措施,降低对患者的损害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2、错误发生后,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寻找发生错误的原因和提出避免复发的办法。
(四)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关注门诊药品使用异常情况,每季度针对异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检分析,确定该药品使用是否准确合理,若存在使用不合理情况,则应汇总整理上报医院要是管理委员会,由药事会讨论决定处理办法。
第三节门诊药品召回制度
(一)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快捷高效地处理用药风险的能力,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门诊药品召回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4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或要求召回的药品;
1.6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步骤的处理。
(1)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并取回药品,必要时退回药品费用。
(2)药剂科派人去临床科室察看情况,并封存该药品。
(3)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4)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
(5)通过计算机程序在全院范围内暂停使用该药品。
(6)药库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第四节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剂科在门诊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
除放射性药
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三)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四)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广东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下、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
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五)采购人员根据临床的需要,依据门诊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广东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门诊主任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门诊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
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
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九)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十)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第五节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质量验收应由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
(三)验收员应根据购货合同及随货同行单内容,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四)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特殊管理药品及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五)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六)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
(1)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同时标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和忠告语;
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4)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5)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港、澳、台药品应凭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进口批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验收;
(6)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7)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8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按规定程序上报。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并将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注明验收结论。
(12)验收完毕后,填写入库通知单,与药品管理员交接,入库。
第六节中药饮片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1、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三)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1、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4、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四)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1、应按照中药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