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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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日人员负责落实当天坐班情况。
值日时间不到岗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2分,不负责任者一次扣3分。
坐班要求除非值日人员外,其它科员每天不少于3小时,低于1小时者,扣2分,超出1小时者加0.2分,一周统计一次。
5.学生评议(10分)学生评价满意率按比例计入。
6.临时性工作,协助科室做好有关工作,失误或不按时完成一次扣5分,此项只扣分。
7.分包专业部工作(20分)负责所包专业部学生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及时调查处理学生偶发事件。
专业部学生违纪一次扣0.5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扣1分。
二、考核要求
1、学生科人员每月考核一次,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2、考核结果同年度考核挂钩。
3、学生科人员每月每人从津贴中抽出10元,按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等,按15元、10元、5元计发到人。
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学籍管理,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凡到泰安市三英新潮劳动职业培训学校学习的学生,办报到手续,学籍登记手续,即取得了技校学籍;
2.凡中途调整专业的学生,不再另办学籍,只在原学籍上注明即可;
3.学生原则上不得跳级,但努力学习取得足够学分的除外;
4.学生在校违犯法纪,被学校处理取消学籍的即丧失学籍;
5.中途辍学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也自动丧失学籍;
6.不论任何年级学生入校时都应到校招生办登记注册,避免造成学籍的漏失;
7.各专业部、班主任都有按学校制度办事的义务,不准私自接收安排学生进班学习,也有提醒学生登记注册的义务,不准报假学籍;
8.办学籍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9.学生学籍由校招生办管理,由主管校长负责;
一、班主任的申报、选聘
1、凡需要晋级的教师,在规定的任职期限内,须有超过半数年限担任班主任工作:
中、高级教师须按职务规定担任班主任。
2、教师、教辅人员都有积极申报担任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的权利和义务。
3、班主任的选聘由部主任、学生科长协商拟定后报校长批准聘任,副班主任由部主任提出人选,学生科长批准聘任。
4、学校因工作需要教师担任班主任,学校领导组研究决定后,教师应服从安排。
二、班主任职责
5、班主任应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工作,努力完成班主任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6、班主任应积极组织完成学校下达的临时任务,主动配合学校中心工作。
三、班主任的管理
7、每学期开学,班主任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生科签到。
8、班级周违纪率不超过2%,月累计不得超过5%,(指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超过8%者,对班主任实行告诫,超过10%者予以辞聘。
9、班级巩固率期不低于96%,跨期不低于92%(新学期报到人数与上学期初人数相比),否则予以告诫,对低于85%者应予以辞聘。
10、凡发生重大事故(由领导组认定)的班级,取消班主任、班级评先资格。
11、对班级秩序混乱、学生流失严重、发生重大事故、不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和领导不力的班主任予以辞聘。
12、一期内班级得两次黑旗者一票否决。
13、班主任受到告诫后,工作赶上去的不再追究,并予以鼓励,凡符合被辞聘条件的班主任,学校要办理辞聘手续,追究责任,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14.学校班主任津贴的一半与学生巩固率挂钩。
逐月核算,且在未补充前继续核算,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四、班主任工作的考核
15、班主任的考核主要责任在学生科、专业部,教务科、总务科。
团委应按照学校规定对所属项目进行考核,结果于每月25日前交学生科。
16、学生科应按照班主任、班级管理的规定认真考核,汇总各科、部考核情况,及时公布。
17、专业部主任应按照学生科规定的考核项目,行使考核权利,及时汇报考核情况,提出班主任任免建议,加强所属班级的管理。
五、附则
18、该规定自2010年4月起试行。
一、学生宿舍考核标准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现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宿舍评比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1、宿舍卫生地面不干净,有垃圾一处扣1分,地面有污水扣1分,乱往走廊倒污水扣2分,不打扫卫生扣5分。
2、宿舍内发现烟头一个扣2分,当场抽烟扣3分,喝酒者每人扣5分。
3、打架者扣10分。
4、
被子不叠一人次扣2分。
5、乱放物品扣1分。
6、外宿、晚寝每人次扣1分、夜不归宿(家)每人次扣5分,宿舍长发现不报告者扣3分。
7、在水房随地小便者扣5分。
8、串寝室者每人次扣1分,不按规定就寝、不守宿舍公约且不服从管理者扣3分。
9、点蜡烛者一人扣1
分,引发事故者扣5---15分。
10、乱翻越门窗、踹门者除按学校规定损坏赔偿外,每人次扣3分。
11、就寝后乱吵、唱歌者每人次扣3分。
12、不是休息时间无故逗留宿舍者扣1分。
13
、偷窃别人钱财物者,每人次扣3分,20元以上者扣5分。
数额较大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14、上述考核为宿舍评比红黄旗依据。
注:
满分10分,扣完依次累加。
奖励条例:
1、及时举报在宿舍喝酒者奖2分。
2
、发生打架事件及时报告者奖2分。
3、坚持正义维护宿舍安全的奖2分。
4、发现偷盗公私财物及时报告者奖
2分。
二
、宿舍管理员考核标准
1、学生科发现学生在宿舍抽烟,烟头一个扣1分,点名不落实发现一次扣2分,喝酒每次扣5分。
2、恶性事件、失盗等治安案件每期不超过1%
,超过1个百分点扣5分。
3、卫生方面领导批评一次扣1分。
4、每晚坚持点名、检查有没有外来人住宿、晚归
、夜不归宿学生,如有,及时反映或处理。
如不点名不落实、
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按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住宿人数不清者扣5分。
5、宿舍发生打架不清楚每次扣3
分
,
知情不报者扣5分
6、管好电,按时关开电,违者扣1分。
7、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脱岗一次扣5
分。
8、每天检查情况上报学生科,否则扣1分。
9、负责损坏公物赔偿、
修理工作
,重大问题妥善处理及时汇报(不汇报者,查出1处扣1分。
)
10、严格请假手续(请假一天扣2分,旷工一天扣5分。
11、做好晚上学生就寝防范工作(据学校检查情况工作不到位者酌情扣1—2分)
12、学生科每周评比一次,根据绩效分出一、二、三等
宿舍管理的补充规定
一.宿舍管理员上班时间的规定
1.宿舍管理员必须全天候值班,经核实上班时间不在者,按一天旷工扣工资。
2.早上5:
00起床上班,早操期间检查宿舍内逗留人员,并及时上报给宿舍负责人,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3.学生三餐时间早上6:
40-7:
30,中午12:
10-1:
00,下午5:
00-6:
00管理员必须守班,学生不得带饭菜进入宿舍,当天值班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工作成效与考核挂钩。
4.管理员晚上查学生就寝情况,并将外宿、留宿情况统计清楚,问明原因,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总上报负责人,负责人协助班主任妥善处理并上报学生科。
5.管理员必须住在宿舍内,晚上10:
30后方可休息,科室检查结果与管理员考核挂钩。
二、对外宿、留宿及白天逗留宿舍学生的处理
1.告成街的学生在家住宿的一律经家长签字证明,学生科核实后宿舍内取消其住宿床位。
2.应该在校住宿的学生一律搬回宿舍住宿,不得在校外租房。
经查后由相应班级的班主任负责学生返校住宿。
3.管理员在学生上课期间若发现宿舍内有逗留人员,做如下相应处理:
(1)请假者,审验请假条(必须盖有学生科印章),情况属实者,可允许其留在宿舍内,管理员必须作好统计。
(2)无请假者,及时上报学生科,学生科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3)有突发病者,由宿舍长代拿请假条,允许其留在宿舍。
(4)严禁学生串寝、串位,对上述情况应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上报学生科。
三、水电管理
1.管理员负责相应楼层水电的管理,出现问题各负其责。
2.水电设施有损坏的,及时与后勤管理人员联系维修。
四、值周生工作指导
1.正常值周时间认真指导,教育值周生搞好工作,上课时间不得留用值周生。
2.管理员指导值周生必须佩戴值周证。
3.值周生协助管理员检查宿舍内务,并配合管理员保证宿舍的财产安全。
五、考核及处理办法
学生科每周根据统计结果,评出最差管理层。
学生科每月组织学生对管理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与管理员的津贴挂钩。
对于责任心不强、影响不良,管理效果差的管理员,报学校批准,予以辞退。
宿舍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现参照《学校卫生工作条理》《登封职专学生宿舍管理条理》制定本细则,望同学们遵照执行。
一、宿舍卫生
1.宿舍内保持"
七净"
,即地板、墙壁、门、窗、床铺、壁柜、电器干净。
2.室内地面保证每天三扫一拖,垃圾及时倒入垃圾道,若检查时发现地面脏、物品乱,责令当日值日生重新整理。
3.不准在宿舍内墙壁上乱贴乱画。
4.每周一、三、五进行检查评比,实行积分通报,定期认定"
达标"
、"
优秀"
宿舍制度
二、物品摆放
1.被子叠成方块放在床上靠窗户一头,横床被子放在墙角一头,枕头放在另一头。
床单铺平,与床沿齐,不得下垂。
2.床上除被、褥、枕头外,不得摆放其它东西。
3.毛巾叠好统一搭在两床中间绳子上。
4.餐具合理放在壁台内,勺子放在餐具内,勺把儿方向一致,统一朝向窗户,餐具把儿朝门。
洗漱用具放在另外的壁台内,牙刷头儿朝窗户,牙刷把儿朝门,壁台内只允许放餐具,茶缸和香皂盒,不准摆放其它物品,若有违犯,责令收回。
5.鞋统一放在床下靠窗户一头,鞋跟朝外,排成一行离床边儿四寸。
脸盆放在床下靠门一头,盆内不得存污水,若有违犯,没收脸盆,按规定处理。
6.暖瓶、水桶等放在有壁柜一侧的两床之间的空地上,摆放要整齐,布局要合理。
7.灰斗、笤帚、拖把放在门口无壁柜一侧的床下。
8.壁柜两人合用一个,其中物品要摆放整齐,壁柜门要保持干净,柜门上一律上锁。
若有违犯上述物品摆放规定,乱放物被暂时收管,初犯须持有班主任、部主任盖章(或签字)的材料或保证书交宿舍办领取物品。
再犯者持有班主任、部主任及学生科科长盖章并有处理意见的材料和保证书交宿舍办,领取物品。
一学期内连犯三次者,上报学生科,按有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
三、就寝秩序
1.早上5:
20开灯、开门,5:
30上锁即锁门。
晚上放学开灯,熄灯铃响后关灯锁门。
有晚归者一律出示学生证并持有关老师、领导的假条。
经宿舍管理员登记后方可归寝。
2.熄灯后不得在宿舍内喧哗点蜡,有违犯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宿舍长及值日生责任。
3.熄灯后任何人不得到水房洗漱,不得在走廊上逗留喧哗。
违犯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防范
1.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不得外宿或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