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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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排水工时/(提水工时+排水工时)。
3)灌区工程由各地根据其功能、水费到位情况、工程管理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
1.0.5本定额标准由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及调整系数组成。
调整系数根据水利工程实际维修养护内容和调整因素采用。
1.0.6本定额标准对堤防工程、控导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水库工程和灌区工程按照工程级别和规模划分维修养护等级,分别制定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
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1.0.7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四级九类,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7执行。
表1.0.7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堤防工程类别
堤防
设计标准
1级堤防
2级堤防
3级堤防
4
级
堤
防
堤防维护
类别
一类
工程
二类
三类
分类
指标
背河堤高H(m)
H≥8
8>H≥6
H<6
H≥6
6>H≥4
H<4
H≥4
堤身断面建筑轮廓线L(m)
L≥100
100>L≥50
L<50
L≥60
60>L≥30
L<30
L≥20
L<20
注:
1.堤防级别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确定,凡符合分类指标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堤身断面建筑轮廓线长度L为堤顶宽度加地面以上临背堤坡长之和,淤区和戗体不计入堤身断面。
1.0.8控导工程分丁坝、联坝和护岸,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8执行。
表1.0.8控导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划分表
项目
丁坝
联坝
护岸
坝
垛
土联坝
护石联坝
坝长L(m)
L≥30
1.0.9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三级八等,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9执行。
表1.0.9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级别
大型
中型
小型
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流量Q(m3/s)
Q≥10000
5000≤Q<10000
3000≤Q<5000
1000≤Q<3000
500≤Q<1000
100≤Q<500
10≤Q<100
Q<10
孔口面积A(m2)
A≥2000
800≤A<2000
600≤A<1100
400≤A<900
200≤A<400
50≤A<200
10≤A<50
A<10
同时满足流量及孔口面积两个条件,即为该等级水闸。
如只具备其中一个条件的,其等级降低一等。
水闸流量按校核过闸流量大小划分,无校核过闸流量以设计过闸流量为准。
1.0.10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三级五等,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10执行。
表1.0.10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大型站
中型站
小型站
装机容量P(kw)
P≥10000
5000≤P<10000
1000≤P<5000
100≤P<1000
P<100
1.0.11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11执行。
表1.0.11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大
(1)型
大
(2)型
中型
水库总库容V(亿m3)
V≥10
10>V≥1
1>V≥0.1
0.1>V≥0.01
水库坝高H(m)
H≤80
H≤60
35>H≥15
注:
划分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以水库总库容为主要指标,水库坝高超过该等级指标时,可提高一级确定。
1.0.12灌区工程中渠道工程、渡槽工程、倒虹吸工程、涵洞(隧洞)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八级,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12执行。
表1.0.12灌区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工程等级
设计过水流量(m3/s)
Q≥300
300>
Q≥100
100>
Q≥20
20>
Q≥15
15>
Q≥10
10>
Q≥5
5>
Q≥3
3>
Q≥1
1.0.13灌区工程中滚水坝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六级,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13执行。
表1.0.13灌区滚水坝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坝体体积(m3)
V≥32000
25000>
V≥10000
10000>
V≥7500
7500>
V≥3600
3600>
V≥2200
V<2200
定额标准项目构成
2.1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
2.1.1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包括堤顶维修养护、堤坡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堤防隐患探测、防浪林养护、护堤林带养护、淤区维修养护、前(后)戗维修养护、土牛维修养护、备防石整修、管理房维修养护、害堤动物防治、防浪(洪)墙维修养护和消浪结构维修养护。
2.1.2堤顶维修养护内容包括堤顶养护土方、边埂整修、堤顶洒水、堤顶刮平和堤顶行道林维修养护。
2.1.3堤坡维修养护内容包括堤坡养护土方、排水沟维修养护、上堤路口维修养护和草皮养护及补植。
2.1.4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标志牌(碑)维护和护堤地边埂整修。
2.1.5堤防隐患探测内容包括普通探测和详细探测。
2.2控导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
2.2.1控导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包括坝顶维修养护、坝坡维修养护、根石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上坝路维修养护和防护林带养护。
2.2.2坝顶维修养护内容包括坝顶养护土方、坝顶沿子石维修养护、坝顶洒水、坝顶刮平、坝顶边埂整修、备防石整修和坝顶行道林养护。
2.2.3坝坡维修养护内容包括坝坡养护土方、坝坡养护石方、排水沟维修养护和草皮养护及补植。
2.2.4根石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根石探测、根石加固和根石平整。
2.2.5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内容包括管理房维修养护、标志牌(碑)维护和护坝地边埂整修。
2.3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
2.3.1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包括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闸室清淤、白蚁防治、自动控制设施维修养护和自备发电机组维修养护。
2.3.2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内容包括养护土方、砌石护坡护底维修养护、防冲设施破坏抛石处理、反滤排水设施维修养护、出水底部构件养护、混凝土破损修补、裂缝处理和伸缩缝填料填充。
2.3.3闸门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止水更换和闸门维修养护。
2.3.4启闭机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机体表面防腐处理、钢丝绳维修养护和传(制)动系统维修养护。
2.3.5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内容包括电动机维修养护、操作设备维修养护、配电设备维修养护、输变电系统维修养护和避雷设施维修养护。
2.3.6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机房及管理房维修养护、闸区绿化、护栏维修养护。
2.3.7物料动力消耗内容包括水闸运行及维修养护消耗的电力、柴油、机油和黄油等。
2.4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
2.4.1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包括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辅助设备维修养护、泵站建筑物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检修闸维修养护、自备发电机组维修养护和自动控制设施维修养护。
2.4.2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内容包括主机组维修养护、输变电系统维修养护、操作设备维修养护、配电设备维修养护和避雷设施维修养护。
2.4.3辅助设备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油气水系统维修养护、拍门拦污栅等维修养护和起重设备维修养护。
2.4.4泵站建筑物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泵房维修养护、砌石护坡挡土墙维修养护、进出水池清淤和进水渠维修养护。
2.4.5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内容包括管理房维修养护、站区绿化、围墙护栏维修养护。
2.4.6物料动力消耗内容包括泵站维修养护消耗的电力、汽油、机油和黄油等。
2.5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
2.5.1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包括主体工程维修养护、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自动控制设施维修养护、大坝电梯维修、门式启闭机定期维修、检修闸门维修、白蚁防治、通风机维修养护和自备发电机组维修养护。
2.5.2水库主体工程分为混凝土坝和土石坝。
主体工程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混凝土空蚀剥蚀磨损及裂缝处理、坝下防冲工程维修、土石坝护坡工程维修、金属件防腐维修、观测设施维修养护。
2.5.3闸门维修养护内容包括闸门表层损坏处理、止水更换、行走支承装置维修养护。
2.5.4启闭机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机体表面防腐处理、钢丝绳维修养护、传(制)动系统维修养护。
2.5.5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内容包括电动机维修养护、操作系统维修养护、配电设施维修养护、输变电系统维修养护、避雷设施维修养护。
2.5.6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机房及管理房维修养护、坝区绿化、围墙护拦维修养护。
2.5.7物料动力消耗内容包括水库维修养护消耗的电力、柴油、机油、黄油。
2.6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
2.6.1渠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
2.6.1.1渠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包括渠道养护土方、护渠林(草)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生产交通桥维修养护、涵闸维修养护、跌水陡坡维修养护、撇洪沟(横向排水)维修养护、量水设施维修养护、渠道清淤(沉沙池清淤)、渠道防渗工程维修养护及自动控制设施维修养护。
2.6.1.2渠道养护土方内容包括渠顶养护土方、渠坡养护土方。
2.6.1.3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标志牌(碑)维护和管理房维修养护。
2.6.2渡槽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
2.6.2.1渡槽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包括主体建筑物维修养护、管理房维修养护及渡槽清淤。
2.6.2.2主体建筑物维修养护内容包括养护土方、混凝土破损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