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通讯费管理规定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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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
■规范文件
分发部门/人:
■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质量控制部■研发部
■物资供应部■人事行政部■工程服务部■生产部
■财务部■各事业部■业务部/市场营销部
ZHUHAITOPINTELLIGENCEELECTRICCO.,LTD
变更履历
版本/次
修订内容
修订页次
修订日期
修订人
B1
部门代码、名称修改
/
2011-01-01
C1
部分内容修订
2012-01-01
C2
公司组织架构变更后分发范围变更
2013-06-8
C3
2013-08-01
D1
公司组织架构变更后修订
2014-01-22
D2
修改通讯费用报销标准、增加手机使用协议
2014-04-17
E0
公司组织架构变更后修订及标准重新修订
2015-5-25
明确协议手机、通讯费用标准,费用归属事业部,控制与管理由本事业部负责
2016-01-06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范职务通讯消费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服务性及其他特殊岗位。
3标准:
见附件《各部门通讯费报销标准》
4管理规定
4.1享受公司手机通讯费用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以公司业务优先。
4.2享受手机通讯费用报销人员如转岗位,转岗后的次月将不再享受该补贴,如工作需要须另外提出申请,通过所属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享受相关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4.3申请离职人员将于申请离职之日起取消该月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4.4人事行政部只负责各事业部协议手机的业务办理,手机套餐标准、报销费用标准、费用预算、手机使用分配均由各事业部确认及管理,并配合将使用人名单提供给人事行政部,以方便每季度进行超出电话费扣除手续。
5通讯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可实行1个月1次、3个月1次、6个月1次,报销已产生的移动电话通讯费须正式发票(机打或充值发票均可)在对应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进行报销。
6特殊新增需报销通讯费的申请
7.1新增人员填写《手机通讯费用报销申请单》,由所属分管领导批准即可(事业部由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平台部门由总经理批准)。
7.2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费用从次月开始执行。
7公司手机、电话卡套餐管理
详见《手机及电话卡领用协议》
8注意事项
8.1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使通讯费用超出常规额度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或配备的手机号码,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8.2本办法是为了提高特定需求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费用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予通讯费用之目的。
9相关文件
无
10相关记录
《手机及电话卡领用协议》
《手机通讯费用报销申请单》
附件:
各部门通讯费报销标准
岗位
标准
备注
总经理
实报实销
1、平台部门人员费用标准
副总经理/总监
300
经理/副经理
100
财务、人事行政
主管
50
行政后勤、招聘
厨师
2、军工事业部人员费用标准(或见事业部手机通讯管理办法)
事业部总经理
副总经理
400
①综合管理部人员标准
业务主管
150
采购主管
业务专员
配置管理专员、采购执行、项目统计专员
②市场营销部人员费用标准
区域经
售前顾问、售前支持
销售经理
200
销售工程师
③工程技术部
部门主管
分部主管、售前
工程实施人员
参与项目实施和售前支持工作的网络、系
统、安防、自动化、软件工程师
内勤支持人员
不出差的软件研发或本地技术支持人员
3、珠海营销事业部人员费用标准
营销总监
2
4、电力事业部人员报销费用标准
营销总监/办事处经理
业务部经理
业务部组长
业务部各岗位
5、公司配备移动手机、号码的费用标准
配用公司手机号码
公司协议套餐
超出部分个人承担,手机归属哪个部门费用计入该部门
手机及电话卡领用协议
甲方:
珠海拓普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方)
乙方:
(领用方)
为明确相关使用权利与义务,现将有关使用要求协议如下:
1.使用公司手机、电话卡人员必须遵守手机通讯费用管理之规定,不得用公司电话号码绑定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私人业务(如银行账号、私人邮箱等)。
2.乙方在协议期间,与公司内部人员业务相关的联系及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联系,必须使用公司手机号码,并不得手机与卡分开使用,严禁用公司手机用于私人手机号码。
3.乙方换岗、调离或其他原因离职、离开原有岗位的,或者出现不需要配备公司手机及手机卡的情况及发现利用公司电话做与工作业务无关操作时,手机及手机卡由手机管理部门收回,因未收回所产生的费用由手机管理部门承担。
4.手机及手机卡乙方必须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手机及手机卡。
使用期间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由手机生产商提供维修,不属保修项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折价赔付比例:
以甲方购买整部机价格计算,使用第一年付100%,一年后付60%,二年后付50%,三年后付30%,不按上述赔付的,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5.乙方使用公司手机、电话卡期间内,不再享受通讯费补贴。
6.乙方使用公司手机、电话卡期间内,需要24小时开机,并不得有欠费停机现象。
如产生恶意欠费的情况,甲方有权依据第三方(中国电信)提供的欠费发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甲方保留因此向乙方提起诉讼的权力。
7.乙方使用期间内,不得有关机、不接电话等现象,不得发送或者散播暴力、淫秽、反动等不良短信、视频,否则按制度处罚。
8.以上条款请甲、乙双方认真遵守执行。
本协议一式贰份,乙方保管一份,甲方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9.本协议解释权在人事行政部。
手机、电话卡使用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在职期间将严格遵守上述协议内容:
2.节约使用话费,若超出话费补贴额度使用话费,本人同意接受公司调查并在工资中进行超协议标准金额的扣款处理;
3.本人领取手机品牌,型号,数量台,该手机市值为元,预存话费为元,预存话费使用时间为,月度消费额为元;
4.承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手机、电话、电话卡领用时间为:
年月日。
珠海拓普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承诺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