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带班管理规定Word格式.doc
《值班带班管理规定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值班带班管理规定Word格式.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本规定所称领导值班,是指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
本规定所称领导带班,是指企业负责人(集团公司、分公司)生产现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生产现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集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等项目部领导成员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第三条 集团和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全面负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自觉履行值班责任。
项目负责人是落实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人。
第四条 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 领导轮流值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要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制度,节假日必须安排企业领导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如因有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替班,顶替班领导未到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建立领导安全值班计划安排和安全值班档案。
企业领导轮流值班计划安排,应当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 安全值班职责
(一)应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二)应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第七条 生产带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集团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每月定期带班检查,检查时间不少于每月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应书面委托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三)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
(四)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第八条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 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第十条 集团各级企业应建立项目部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明确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考核奖惩等要求。
生产现场带班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建立相应制度或制度不落实的,应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集团安全质量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电集团生产现场值班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时 间
值班、带班项目
值班、带班人
职 务
带班
工作
情况
存在问题和
需注意事项
现场问题整改:
签认:
接
班
人
签
字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