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品牌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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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品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完善知名品牌奖励政策,设立我市品牌培育引导资金,用于实施品牌发展规划,实施十大品牌工程,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涉蓝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知名品牌。

组织本土自主品牌集中参加展览展示及主流媒体的宣传推广等活动。

集合各类资源向品牌企业聚集,推进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各种要素向重点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和品牌聚集区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知名品牌产品和服务优先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对重点培育的标志性产品和领军企业,支持引导其优先进入资本市场,快速做大做强。

  二是编制品牌经济发展规划。

规划今后10年我市品牌经济发展路径和布局,明确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传统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企业品牌,提出品牌重点聚集区、重点产业链和标志性产品及品牌领军企业。

使青岛产品全面向技术高端、质量高端、服务高端、诚信高端延伸,通过“青岛标准”铸就“青岛制造”优良品质,创出品牌培育的青岛模式。

  三是建立专业品牌管理机构。

借鉴国际先进品牌管理理念,成立专门的品牌管理中心,对我市品牌资源库实行专业管理,实施ABC管理法,对上千个品牌梯队企业按行业分为强、中、弱,每年从中培育选拔出强势品牌参与全国的竞争,使其快速发展成为新的龙头企业和标志性产品。

对已有品牌进行重塑和拓展,鼓励优势企业采取收购、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老品牌振兴。

开展品牌理论研究,推广品牌经济发展经验,扩大“青岛制造”品牌的影响。

  四是构筑品牌公共服务平台。

搭建青岛品牌培育评价平台。

建立有青岛特点的品牌评价体系,以产品质量、消费者满意度、市场占有率、市场竞争力、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开展“青岛标准”品牌评价,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及消费者意见,逐步向国际标准品牌评价体系迈进,提升品牌培育和认定的权威性。

搭建品牌培育培训平台。

开展“品牌大课堂”培训活动,邀请全国企业品牌培育专家,对企业负责人和品牌管理者进行培训,学习先进品牌管理知识,提高品牌建设能力。

搭建品牌服务中介平台。

加快品牌经济中介组织的建设,规范开展行业品牌建设专业化服务,以政府品牌引导资金购买中介组织的服务成果,减轻名牌企业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负担。

  五是加强品牌宣传推广。

举办“青岛名牌展示周”展示活动,以年度周期办会的方式展示提升青岛名优产品品牌形象,助推企业持续扩大市场销售。

开通我市品牌经济发展的信息通道,建立完善“青岛品牌经济网”,编辑出版《青岛品牌》丛书,为品牌企业提供及时的品牌发展动态和信息服务。

在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青岛制造”品牌及标志产品形象,集中宣传推介青岛知名品牌产品。

支持青岛品牌“走出去”,鼓励企业收购国外品牌、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扩大青岛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提升青岛产品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六是加强品牌经济发展的通力合作。

建立经济和信息化、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参加的品牌培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全市品牌培育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及时交流沟通情况,经济和信息化、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共同做好品牌培育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做好全市品牌经济发展推进和青岛名牌认定工作;

质监部门负责做好山东名牌产品的推荐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做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推荐和认定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做好出口产品品牌的评选认定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品牌培育和争创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品牌经济发展。

  三、我市重点培育的十类标志性品牌产品、十强优势品牌产业链、十大重点品牌聚集区有哪些?

   

 

十类标志性品牌产品分别是:

  1.家用电器及电子制造类:

白色家电、高智能平板电视;

  2.饮料制造类:

啤酒、矿泉水;

  3.铁路运输设备制造类:

动车组、城轨产品;

  4.纺织服装制造类:

针织、服装产品;

  5.汽车制造类:

中重型载重车、特种车;

  6.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类:

高端输配电装备;

  7.软件产品类:

智能装备中的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

  8.船舶制造类:

大型船舶、深海钻井平台;

  9.橡胶制品制造类:

异戊橡胶等橡胶新材料、高端轮胎;

  10.生物医药制造类:

海藻深加工产品。

  十强优势品牌产业链分别是:

  1、家电电子品牌产业链;

  2、石化化工品牌产业链;

  3、汽车品牌产业链;

  4、船舶海洋工程品牌产业链;

  5、铁路运输设备品牌产业链;

  6、纺织服装品牌产业链;

  7、智能装备品牌产业链;

  8、软件品牌产业链;

  9、食品饮料品牌产业链;

  10、生物医药品牌产业链。

  十大重点品牌聚集区分别是:

  1、黄岛家电电子产业集聚区;

  2、黄岛石化产业聚集区;

  3、青岛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聚集区;

  4、黄岛船舶和海洋工程产业聚集区;

  5、城阳高速列车产业聚集区(含高新区部分);

  6、即墨纺织服装产业聚集区;

  7、胶州机械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

  8、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

  9、莱西农副食品加工产业聚集区;

  10、高新区生物与医药产业聚集区。

四、我市负责品牌经济的主责部门有哪些?

主要负责哪方面的工作?

  我市负责品牌经济主要部门有: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各部门均有负责品牌培育的职责。

其中: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品牌培育,指导全市品牌经济发展工作”,负责“青岛名牌”的培育和评审;

市商务局负责出口产品品牌的评选认定;

市质监局负责“山东名牌”产品的推荐工作;

市工商负责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和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五、《意见》对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有何政策?

  意见明确提出了:

培育“专精特新”产品品牌,支持中小企业融入优势品牌产业链。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选择一批具有青岛特色,能填补国内空白的“专精特新”项目,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其做专、做精、做出特色、做大规模,培育出一批有实力的“专精特新”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

选择一批具有较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向产业高端延伸,向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发展,逐步完善形成品牌产业链条。

抓好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配套,融入优势品牌产业链和品牌园区,形成对七大重点产业和六个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撑。

这对中小企业品牌建设将起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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