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项目部信访稳定工作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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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四项制度”,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稳定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立足于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6、各单位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稳定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二、工作机构和网络
1、项目部、基层队设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信访稳定工作网络。
2、项目部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信访稳定工作实施领导,组长由项目部党总支书记、经理担任,成员由总支成员、机关有关人员和采油队负责人组成。
项目部设立信访稳定工作兼职联络员,具体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厂信访办的指导,并对所属各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进行指导。
3、项目部采油队、联合站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信访稳定工作联络员,由党支部书记兼任,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
4、项目部及各队(站)的信访工作联络员纳入全厂的信访稳定工作网络,在业务上接受厂信访办的业务指导。
6、项目部及各队(站)在本单位的醒目地方,公布厂、项目部及本单位信访工作机构的人员、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等,为信访人提供便利。
三、工作职责
1、项目部信访联络员:
按照信访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部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
负责受理、接待本单位的来信来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负责收集上报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信息,建立信访稳定工作基础台帐;
负责承办厂领导或厂信访办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并报告处理结果;
积极配合厂信访办及有关部门做好跨单位、跨部门重大信访事项的处理,严格控制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2、政工后勤岗:
负责涉及宣传报道、统战、企业文化以及与宣传部门有关的各种信访稳定问题,配合信访部门做好信访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负责党员党籍、党龄问题,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使用、培训问题,干部的工作时间、年龄问题,领导班子调整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职称评审和技术职务聘任;
负责涉及基层党政组织和党员、科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以权谋私、败坏党风、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或结论不服的申诉;
负责牵头处理涉及公共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环境绿化美化、计划生育管理、住房分配、后勤管理等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以及职权范围内的其它信访稳定问题。
负责涉及拥军优属、民兵组织、综合治理等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负责大型会议、庆典仪式、大规模集体上访秩序维护、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预防布控等工作,依法制止违反《信访条例》的违法行为。
3、项目部工会:
负责牵头处理涉及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争议的申诉和调解,职工疗养,特困职工救济,女工权益保护,文体活动与全民健身运动,残疾人康复就业等与工会职权有关的信访稳定问题。
4、项目部青工部:
负责涉及对共青团组织、对团干部的控告,团员对团纪处分的申诉,以及团员、青年工作等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5、生产经营岗:
负责涉及机构设置,队伍结构调整,职工管理,用工计划,职工工龄,分配制度改革,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力交流与劳务输出,再就业服务,住房公积金管理,参保人员所反映的有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负责涉及经营管理、企业内部改革、考核兑现、合同审查、法律诉讼等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负责涉及生产协调、上下班交通管理等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负责涉及职工培训、技能鉴定、技师和高级技师评聘等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负责涉及职工工伤鉴定与工伤证办理、职工降温费发放、安全事故处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6、财务管理岗:
负责涉及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内部价格管理等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负责涉及检举揭发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负责节能管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
7、各基层队:
按照信访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落实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制度,坚持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就地化解的原则,及时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严格控制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四、信访程序
1、职工反映问题先由本人到本班工段长反映,本班能解决的应及时给予解决,本班不能够解决可本班工段长向采油队、联合站反映。
2、如采油队及联合站不能解决的要由本单位领导或工段长陪同当事人到项目部综合组反映,由信访接待员向主管领导请示后协调机关相关岗位解决。
3、向项目部领导反映问题必须经过以上程序,如仍不能解决的可向项目部领导反映解决。
4、项目部不能解决的或属于政策性的问题由项目部上报厂有关科室,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厂及其它上级部门反映。
项目部要做好当事人的政策解释工作,对向上级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追踪进度,对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在收到厂有关科室答复后2天之内向职工反馈。
5、各单位值班干部“一岗双责”,特别是节假日、各种纪念日和重大会议期间等敏感时期,值班干部要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实施24小时监控,发现情况要及时汇报。
6、各单位要依法妥善处置好各种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要预防为主,预案在前。
发现人员越级上访等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迅速到场,维持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
7、违反以上程序的视为越级上访。
五、考核规定
对信访稳定工作处罚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政治思想责任追究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本单位稳定工作档案资料不全或不能够及时填报,出现一次扣罚该单位100元。
2、敏感期未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重点人员动态不清,发生一人次扣罚该单位100元。
3、敏感期未按要求每日向上级部门汇报本单位情况,缺少一次,扣罚单位50元。
4、基层干部或机关工作人员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相互推诿,不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解决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待岗处理。
5、越级上访的首先处理违规上访问题,再处理所反映问题。
违规上访人员先待岗,再看反映问题正确与否进行处理。
反映问题正确的待岗一个月,无理取闹的由管委会研究确定。
所在集体按《思想政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究处罚。
6、发生到厂里越级上访事件的单位的按思想政治工作大事故处理,上访人先待岗3个月,再处理反映问题,一个单位多次出现上访事件,该单位党政正职要降职使用。
发生到局以上部门越级上访事件的单位党政正职就地免职。
7、对因管理不严、教育不够、排查不准、措施不当、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政治案件和影响全局政治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项目部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其所在单位及基层党组织当年不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组织”等评先活动;
所在单位及基层队的责任领导也不得参与当年各项个人评先活动。
五、工作制度
1、领导负责制度。
项目部党总支书记、经理对项目部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其他项目部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
基层队党政正职对本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
项目部机关各岗位对分管业务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
按照《河南油田信访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管理办法》,将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业绩考核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定期研究信访稳定工作制度。
两级领导干部要把信访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信访稳定工作。
项目部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下步工作重点(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每周在项目部大生产会上通报信访稳定情况,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研究确定重要信访事项的受理、处理,形成大信访的格局。
3、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建立项目部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周五下午15∶00——18∶00,由一名项目部领导在项目部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
接待领导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
4、领导批阅群众来信制度。
各级领导应按照有信必阅、有事必管的原则,及时阅批群众来信。
对上级批转的重要信件,群众署名或联名反映重要情况的来信,领导干部应及时做出明确的批办意见;
对一般群众来信,领导干部应及时批转信访部门或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对匿名、无法处理、没有实质内容的来信,领导干部应及时批转项目部信访办公室酌情处理。
5、重大问题包案制度。
对受理的重大信访稳定问题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按照领导的业务分工,实行领导包案处理。
两级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信访稳定问题,应亲自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
对重大信访问题,或上级交办、领导批办、其他部门转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应落实责任,包案处理。
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对所包案件和影响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应严格按照信访处理程序,一次处理到位,并及时答复信访人,或按期上报处理结果。
对无法解决或暂时无法解决的信访问题,应及时向信访人说明原因,并向上级申明理由。
6、调查研究制度。
两级领导和信访部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
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呼声、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的思想动向,及时研究解决各种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坚持定期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在重大改革、管理措施出台前后,要及时开展调研,掌握真实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对发现的不稳定因素或重要信访信息,要及时制定相应措施予以化解,或提出工作方案和建议,向领导和上级报告。
7、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度。
各单位、各岗位应采取经常性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排查、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项目部和基层队每周要排查一次不稳定因素,在重大改革、管理措施出台前后和敏感时期,要经常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信访稳定问题,化解各种矛盾。
排查不稳定因素要从分析成因和现状、预测发展趋势、制定应对措施等方面入手,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早觉察、早化解,防患于未然。
各队(站)要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台帐,列明不稳定因素产生的原因、化解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结果等内容,每周向项目部信访办公室上报备案。
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制定工作预案,落实措施,明确责任,有效进行防范和化解。
8、信息报告反馈制度。
要充分发挥信访网络的作用,时刻掌握信访动态,及时收集、报送信访信息,做到灵敏、及时、准确。
各队(站)应在每周日大生产会上向项目部汇报上一周的信访稳定信息,特殊敏感时期按要求实行日报告、零报告,不准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项目部信访办公室接报时,要做好详细记录,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和上级报告。
坚持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上级反馈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进展情况、重大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情况、重大信访问题或案件的处理结果。
9、首办负责制。
群众来访时,应按照反映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