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申报指南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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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安排中央财政资金900万元,其中:

全托管600万元、无人机水稻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和有机肥喷施100万元、水稻机收(秸秆粉碎还田)200万元。

(五)服务组织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原则上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两年以上,成员数达到5人以上,有营业执照和银行账号,完整规章制度,挂牌经营。

提供全程托管的服务组织小农户服务面积不低于1000亩;

提供半(单环节)托管服务的服务组织小农户服务面积不低于2500亩。

达不到以上基本条件的,不允许参加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评选。

2、作业能力。

提供全程托管的服务组织:

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2000亩;

提供半(单环节)托管服务的服务组织,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5000亩。

3、硬件设施。

全程托管服务组织: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电话、互联网)、机具库棚、维修场所。

机具库棚要达到200平米,或机具入库率达到50%以上。

从事农田作业服务的80马力以上拖拉机达到3台套(农机具:

旋耕机)以上(农机监理站注册登记并年审)、植保无人机2架以上或自走式喷杆喷雾器2台以上或机动喷雾器8台以上(或满足服务能力的高性能喷雾机械)、联合收割机3台(装有秸秆粉碎装置在农机监理站注册登记)、有育秧工厂和高速插秧机3台或手扶式插秧机5台等。

半(单环节)托管作业的服务组织必须具有与申请作业面积相配套的装备。

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均应加装智能监测设备。

4、软件设施。

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并实行收支两条线、农机智能监测网络覆盖。

5、承担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向项目办出具承诺书,接受县项目办全面监管。

县项目办选取从事申报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个数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

三、服务组织申报程序:

1、由乡镇推荐,服务组织自主申报。

申报材料中要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区域、服务品种、服务项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内容。

申报材料附服务主体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

2、申报主体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

乡镇推荐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实施主体成员名单、财务报表、相关配套农机具台帐照片及有关证件复印件、服务区域及地块台帐、附件1、2、4、5等。

上述材料提交纸质材料一份,材料需制定封面目录,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同时申报主体的服务面积一定与申报主体所拥有的大中型农业机械数量相匹配。

3、服务对象可以是除申报主体本身以外的农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或农户,原则上要求整村、整组推进,项目实施主体不得有选择性接受服务范围内农户的优先服务申请。

4、拟确定服务组织数量

全托管服务组织28个;

水稻机收(秸秆粉碎还田)18个,无人机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有机肥喷施8个。

5、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2日截止,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据实申报。

6、遴选服务组织

组织专家组通过实地察看和查阅相关资料以及结合《XX县2020年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评分标准》对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进行打分,从高分到低分遴选服务组织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后确定。

7、签订合同

县农业农村局与服务组织签订作业任务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四、联系人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邮箱:

(******)

附件:

1.2020年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荐表

2.2020年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一览表

3.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文本之二

4.承诺书

5.XX县服务组织机具登记表

6.XX县服务组织作业验收单

7.XX县服务组织评分标准

XX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

XX县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业资质认定申请表

基本

条件

组织名称

成员数(人)

地址

带机入股

注册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安装监测设备

行驶证(个)

驾驶证(个)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

作业

能力

评选项目

具体内容

年作业服务能力(亩)

机具设备拥有情况(台)

硬件

设施

办公场所(平米)

库棚、维修场所(平米)

办公设备、服务车

软件

内部组织机构

管理制度

账目、台账

优先

乡镇意见(章):

签字:

县项目办意见(章):

附件2

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一览表

(服务组织盖章)2020年月日

服务对象

作物种类

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镇村组)

协议面积(亩)

服务对象电话

水稻

附件3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文本之二

甲方:

(服务组织)乙方:

(服务对象)

为加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提高水稻等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根据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1.服务区域:

镇村组。

2.服务面积:

亩。

3.服务内容:

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包括:

全程托管服务:

半托管:

无人机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水稻机收(秸秆粉碎还田)。

4.服务标准:

详见《XX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

5.完成时限:

2020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

6.收费标准:

按照与农业部门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收费,收费时应确定服务对象享受的补助。

序号

服务环节名称

全价服务价格(元/亩)

政府给予补助标准(元/亩)

政府给予补助金额(元)

1

2

3

上述服务费用共计:

元,政府给予补助金额共计:

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

  8.甲方要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资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乙方对作业服务安全生产负全责。

 三 、违约责任

  9.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消除之日起5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消除之日起2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合法证明。

  四、其他事宜

  10.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作业地农机管理等部门或鉴证方申请调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11.本合同一式贰(叁)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12.本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____月____日至2020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2020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4

承诺书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严格涉农项目建设操作规范,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根据省农业农村局、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皖农经函[2019]927号)要求。

XX县(服务组织),于2020年申报实施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对今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作业及验收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做出以下承诺:

服务对象的托管服务都是本服务组织实际作业的,小农户都是土地未流转的,自愿接受县项目办监督,如果弄虚作假,小农户不实3户以上的,查实后取消全部项目补助资金,取消各项涉农补贴资格,并列入补贴黑名单。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2020年月日

附件5

XX县服务组织机具登记表

(服务组织)

类型

机主

手机号码

牌照号码

驾驶员

驾驶证号

智能监测设备号

备注

附件6XX县服务组织作业验收单

服务组织(公章):

服务对象姓名

作业地点

(镇村组)

环节

时间

面积(亩)

质量

联系电话

服务对象签字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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