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方法试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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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方法试行Word格式.docx

第五条我院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实验、图书档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系列,为辅系列。

其中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员和助理实验师为低级职务,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高级职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和级别依照对应系列相应规定设置。

国家、省职称改革实施后职称系列及层级设置有调整的以最新文件为准。

第三章评审机构

第六条学院职称评审机构由系(部)考核推荐组(以下简称“考核推荐组”)、学院学科评议组(以下简称“学科评议组”)、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评审委员会”)3级评审组织组成。

学科评议组专家应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职称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七条职称评审工作依照发布职位信息、个人申报、系(部)考核推荐、业绩界定及量化评分、申报材料公示(业绩奉献公示)、学科评议组评议、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聘用、评聘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备案等程序进行。

具体按以下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一)发布职位信息。

职称评审之前,由院长办公会确信昔时拟评聘专业技术职位及职位职数(需保留必然空岗用于高层次人材引进),然后进行发布。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职称申报人员大体情形一览表》和《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量化评分表》,与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功效、相关表格等材料一并交人事处。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同时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项科研功效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人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许诺书》,许诺书必需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三)报名确认、资格审核。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形返回给所在系(部)。

(四)系(部)考核推荐。

由系(部)考核推荐组依照年度评聘打算、职位任职条件及申报人的师德、水平、能力、素养和职位考核情形进行考核推荐,形成推荐意见,同时报送拟推荐人员的师德考核评分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五)业绩界定及量化评分。

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督导处、学生工作部、继教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任现职的业绩及填写的《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量化评分表》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量化分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当申报职称人数超过发布职位数时,依照量化评分从高到低推荐。

如显现同分,依照承担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数量(含优质院校、质量工程建设等项目,下同)及其所起的作用大小第一顺序优先推荐;

依照个人取得教学、技术大赛品级第二顺序优先推荐;

依照个人取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高技术人材称号的品级第三顺序优先推荐(第一至三顺序人员推荐均由教务处负责);

有到精准扶贫地域或对口帮扶学校挂职锻炼或交流体会的人员第四顺序优先推荐。

(六)业绩奉献公示。

由人事处将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表(含大体信息、教学和科研业绩等信息)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同时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代表性功效以匿名方式送两位同行专家进行学术鉴定。

(七)学科评议组评议。

由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专业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

评议采纳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到会成员必需达到或超过全部成员的三分之二,同意票超过全部成员的二分之一方为通过。

(八)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校评审委员会对学科评议组的评议意见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评审采纳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到会委员必需达到或超过全部委员的三分之二,同意票超过全部委员的二分之一方为通过。

(九)评审结果公示。

将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审定通事后,在平等志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低于五年),明确两边权利和义务。

(十一)评聘结果备案。

将评聘结果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第五章评审纪律

第八条评审工作中的纪律要求

(一)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各系(部)、处(室)增强领导、监督和检查,严肃有关纪律和工作制度,做到公布、公平、公正。

(二)申报人必需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实事求是地填写各类表格。

(三)各级评审组织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泄露工作情形,违者再也不参加评审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四)对评审组织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评议时,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六章评审相关问题的说明

第九条取得任职资格时刻的说明

凡经省、市职称领导小组授权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并由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职称,其任职资格起算有效时刻从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8年及以后新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其任职资格起算有效时刻从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第十条代表作送审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交2项代表作,代表作必需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布发表的论文(不含综述类文章)或出版的论著(专著)。

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等论文不得送审。

原则上教材和会议论文不送审。

(二)代表作由学院人事处组织送审,严格执行匿名送审制度。

申报人的代表作报送2名省内外同行专家进行专业技术水平鉴定,结果分为“完全达到”、“达到”、“大体达到”、“尚未达到”等4种意见,代表作鉴定结果昔时有效。

代表作鉴定结果全数为“尚未达到”的,不予以推荐职称评审。

代表作一经报送后,再也不进行二次送审。

第十一条其他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各部门依照职责要求对申报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大体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并应明确给出是不是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大体条件的审核结论。

人事处负责审核申报人大体资格条件,包括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考核结果、继续教育等是不是知足要求;

教务处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供的教学工作量、讲课门数、教学项目、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项目;

科研处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供的科研项目、教学科研功效等内容,并对其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和科研获奖的级别等做出认定;

学工部负责审核申报人担任辅导员及社团指导等项目;

督导处负责审核申报人教学质量等项目;

继教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量等项目。

(二)本实施方法所指的论文、作品均须为独立完成或签名第一作者;

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上的论文,学位论文和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规定的论著数量;

以通信作者发表的文章不计入;

非公布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计入。

(三)关于资格审查和功效界定中难以判定或存在争议的问题应提交职称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七章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持续病事假1年以上到申报之日尚未返回工作职位的人员;

申报截止日期前已退休或已调离职位的人员;

申报年度(上年9月1日-申报昔时8月31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显现教学事故或显现师德性为负面清单和党风廉洁风险精细化记分治理项目扣分累计超过8分的人员,均不列入昔时评审范围。

第十三条任现职以来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1年申报;

申报进程中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或显现教学事故取消昔时申报资格。

第十四条对在申报评审各时期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概予以撤销。

第十五条昔时达到退休年龄,并未办理延迟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得申报。

第十六条如有特殊情形,需由申报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校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并报请院长办公会审议。

第十七条新引进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考核已达到学院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可直接聘用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方法中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本方法为准。

第二十条本方法由人事处负责说明。

附件:

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

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

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业绩折算方法

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量化评分表

5.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公示治理方法

6.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机构组建及治理方法

7.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专家库组建及治理方法

附件1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

第一条大体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职位职责。

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二)教师资格要求

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必需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身心健康,能坚持教育教学、科研和实践工作。

(四)职称外语、运算机要求

申报高校教师序列职称再也不对职称外语和职称运算机作要求,但需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教学信息化测试。

在发文之日前取得的对应职称运算机品级证书,若在有效期内仍然适用。

(五)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低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依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六)教学工作量要求

任现职以来,服从组织安排,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近5年来每一年承担本专业教学工作,且年均课时专职教师不低于320节,兼职教师不低于64节(承担我院继续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学工作量,经继续教育处审核后,可计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教学工作量)。

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称,每一年承担德育课或思想政治类课程课时数不低于64节。

由学院组织选派脱产学习(含培训深造、专业实践等)半年及以上的教师可视为完成昔时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七)学生治理工作要求

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必需至少担任过1年全日制班级辅导员(2019年执行,2018年暂按原文件要求执行)。

具有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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