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措施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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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
物业管理服务中常见的几种紧急情况:
1.0
火灾
1.1
发生火灾时保持镇定,切忌惊慌失措;
1.2
击破最近处的火警报警器玻璃,使警报鸣响并大呼“着火了”;
1.3
在自身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用灭火装置扑灭火源;
1.4
如火势不能控制,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1.5
清点人数,锁好贵重物品,组织撤离;
1.6
使用最近的消防楼梯(请牢记不要使用电梯)走到一楼空地,并将火场内
情况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和消防人员;
1.6逃生时采用低势沿地板爬行,如必须通过火焰时,将所穿衣服或毛毯等浸
湿后裹住身体迅速冲过;
1.7烟的上升速度,远比人上楼梯要快,故火灾时应尽快向地面逃出;
1.8留守岗位,封锁现场,直到有关方面到现场处理时为止;
1.10
就事件发生情况,向主管人员汇报。
2.0
电力故障和停电
2.1
若电力部门预先通知停电,应立即将详情和有关文件呈交主管人员;
2.2
管理处主管人员随即安排电工值班;
2.3
预先张贴停电通知在显眼处;
2.4
若电力故障引致停电,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并通知供电维修部门安排维修,通告有关停电情况,然后迅速了解故障原因及停电的影响程度,做好解释工作和治安保卫工作,处理善后事宜;
当供电恢复时,管理员必须与电力技术人员检查所有电器的正常运作情况,如有损
坏,须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时安排修理。
3.0
台风
3.1
在告示牌张贴台风警告,通知业主留意关闭门窗,收妥室外花盆、衣服等物品;
3.2
关上所有公共门窗并检查是否牢固,若有需要可在缝隙处加贴胶纸;
3.3
检查天台所有水箱盖是否上锁、是否牢固;
3.4
露天处的电器须关闭电源;
3.5
天台上杂物及材料,必须清理并摆放牢固可靠;
3.6
检查排水渠道是否畅通;
3.7
建筑物外的棚架、机械等,应通知建造商采取防风措施;
3.8
准备清理水渍工具及防水工具,如沙包、铲、桶等;
3.9
持续收听气象台发布有关台风消息,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络;
3.10
应留意建筑物是否遭水浸,检查有无损失;
台风过后及时做出评估报告并
做好清理工作。
4.0
水管爆裂
4.1
检查漏水的准确位置及所属水质(消防水、饮用水或排水等),并在能力许可下,立即设法制止漏水,如关上水闸等;
若不能制止时,应即时通知工程维修人员和主管人员,在维修人员到达前应尽量控制现场,防止范围扩散;
4.2
观察四周环境,看漏水是否影响各项设备的安全,如电力器材、电线槽等。
4.3
利用沙包及其他可用之物品堆放堵塞,防止漏水渗入设备而使机件受损;
4.4
利用现有设备工具,设法清理现场;
4.5
如漏水可能影响日常操作、设备及涉及保险索赔问题,须拍照片用作日后证明并存档;
4.6
维修完毕后通知保洁员清理现场积水,检查受影响范围及程度,报告主管人员并通
知受影响户。
5.0
盗窃、抢劫事件
5.1
对盗窃事件的处理
5.1.1接到报警或怀疑发生盗窃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和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有关人员赶到现场当场抓获盗窃分子,连同证据(作案工具、赃物)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2如证实发生罪案,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留守保护现场,直至警务人员到达,听从公
安人员的处理;
5.1.3禁止任何人员在警务人员到达前触动现场的任何物品;
5.1.4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经逃离现场的,积极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认真清查,岗亭人员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
若有需要,指令关闭入口大门,劝阻人员暂不出入,防止窃贼趁机逃跑;
5.1.5当警务人员到达后应清楚记下办案警员官阶、编号及报案编号,以作日后查阅、参考之用;
5.1.6认真对待传媒人员入内采访;
尽快向主管人员呈交案情报告。
5.1.7对重大可疑盗窃现场,由事主和目击者向公安机关做出详细报告。
5.1.8对可疑作案人员,采取暗中监视和设法约束,交公安人员处理。
5.2
对抢劫事件的处理
5.2.1接到报警或怀疑发生抢劫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和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5.2.2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留守保护现场,直至警务人员到达;
5.2.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固定现场的、无法将劫匪遗留的物品留在原处的,要一一收拾起来,交公安机关处理。
查看现场是否有受伤者,照顾受伤者;
5.2.4访问目击群众,了解被抢劫情况,收集发生劫案情况,留意匪徒的容貌、人数、有无武器和车辆接应,以及接应车辆牌照号码、逃走方向等,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5.2.5当警务人员抵达现场后,应清楚记下主管警员官阶、编号及报案编号。
5.2.6认真对待传媒人员入内采访;
6.0
投诉
6.1
当投诉者用电话或亲自来管理处投诉时,管理员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以礼相待,认真记
录投诉者的投诉意见;
6.2诚恳的表示将协助投诉者;
6.3
能即时作出解答的问题,应和蔼、耐心地向投诉者作出解释;
6.4
不能即时作出解答的问题,则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商讨解决的方法;
6.5
处理任何投诉时,必须耐心礼貌,认真去处理每一项投诉;
须向对方清晰解释处理
的方法和过程。
7.0
可疑物件
7.1
在巡视时如发现可疑物件,应及时上报主管人员及控制中心,并禁止任何人触摸,指导观众及行人远离该处;
7.2
主管人员及控制中心人员应尽快赶到现场,如发现可疑物件明显属于危险品或爆炸品等,立即通知当班领导并致电110,寻求支援;
7.3
组织人员支援;
指导行人撤离该处;
撤离前须关闭设施设备、电源(照明除外)、气源,撤离时保持井然有序;
7.4
当警务人员抵达现场后,应清楚记下主管警员官阶、编号及报案编号;
7.5
可疑物件清除后,做好安抚及善后工作。
8.0
拾获财物
8.1
在公用的地方(如道路)拾获财物时,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并交回管理处,等待失主认领;
8.2
将财物情况详细记录在记录簿上;
8.3
请物主在认领失物时说出失物日期、物品名称和数量、失物地点等详情,
情况符合时,物主需在记录簿上签收,并登记身份证号码、住址;
若有可疑处,可报警处理;
8.4
如拾获有价值或名贵物品,应立即张贴失物招领,并考虑是否移交警方处
理;
8.5
将详细情况记录后,呈交主管人员。
9.0
人员受伤或生病
9.1
当发现有人突然晕倒或意外受到损伤时,必须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并致电救护中心求助或报警;
9.2
将病者或伤者安置在适当地方休息或送就近医院,并设法通知其家人;
9.3
应用所学过的救护知识对伤者进行急救;
9.4
尽量将伤者或病者与围观者隔离;
9.5妥善保管好伤者或病者的财物,当其家人或警务人员到达时交其家人或警务人员处
9.6
10.0
易燃气体泄漏
10.1
当接到怀疑泄漏易燃气体的报告时,应立即通知主管人员,并尽快赶到现场查看究竟;
10.2
抵达现场后,要谨慎行事,做好自身防护,不可开灯、开风扇及开启任何电器(包括电话),严禁现场吸烟,必须立即打开所有门窗,迅即查找气源,关闭易燃气体阀门;
10.3
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劝阻、疏散围观人员;
10.4
如发现有受伤不适者,应小心妥善处理,等待救护人员及警务人员抵达现场;
10.5
做好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10.6
将详细情况记录下来,尽快呈交主管人员。
11.0
恐吓电话
11.1
如接获任何恐吓电话,首先须保持镇定;
11.2
与对方详谈,留意电话背景、动机及有何要求,不要轻易把电话挂断;
11.3
尽快报告主管人员,致电110报警;
11.4
与警察商讨应对措施,做好准备工作;
积极配合警察破案;
11.5
做好住户安抚及善后工作。
12.0
偷车事件
12.1
发生偷车事件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12.2
报告主管人员并致电110报警;
12.3
弄清楚被偷车牌号、颜色、型号及车内物品等;
12.4
留意偷车人数、样貌、服饰及是否持有凶器、汽车行驶方向等;
12.5
等候警务人员到达,并记下主管警员官阶、编号及报案编号,以备日后查考。
13.0
交通违规或遗弃车辆
13.1
如发现有交通违规或遗弃车辆时,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
13.2
详细记录车辆型号、牌号及其他情况(在条件允许时用照像机将该车摄影);
13.3
纠正或调解交通违规;
13.4
交通违规引致公用设施等损伤时,向违规人索赔;
如建筑物及设施损坏需紧急处理时,应尽快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13.5
如怀疑该车辆为失车或因交通违规而引纠纷时,须立即报告警方;
13.6
如车辆或遗弃车辆违规停泊在路上,可即通知交警拖车部门处理;
13.7
如遗弃车辆无人认领,须设法以书面形式通知车主,若在25天内不认领,通知交警拖车部门处理;
将详细情况记录后,呈交主管人员。
14.0
火警应急处理
14.1
中心值班室接到火警电话后,应按如下流程处理:
14.2
消防控制中心接到报警后,按如下流程处理:
14.2.1判断地点,立刻派员前往核实。
14.2.2灾情轻:
通知管理处人员自行处理。
14.2.3灾情重:
打火警“119”,报告消防主管、管理处主任:
14.2.3.1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赶赴现场,组织灭火,指挥救火,组织疏散人群;
另派工作人员到必经路口引导消防队;
14.2.3.2通知机电维修部电工切断相关电源切断煤气及市电供应,转换事故电源,开启灭火系统、排烟系统防水泵,保证消防供水;
14.2.3.3配合公安消防人员统一指挥灭火,通知医务人员救护;
14.2.3.4检查已经自动启动的消防设备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强行启动其他消防设施,保障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密切注意消防人员灭火效率,提出灭火有效建议;
14.2.3.5监测火势情况,坚守消防中心岗位;
14.2.3.6清理火灾现场,做好灾情记录,追究火灾责任人,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4.3
火警灾情较重时,应报告管理处主任和公司领导亲临现场协调指挥。
14.4
填写《火警处理情况登记表》
15.0
匪警的应急处理
15.1
中心值班室接到匪警电话后,火速呼叫责任区巡逻护卫员赶赴事发地点控制案发事件,立即联络护卫队长和管理处主任,并拨打匪警电话“110”,请求外援。
15.2
具体操作可参照《护卫队工作手册》中有关规定和办法。
15.3
填写《匪警处理情况登记表》。
六
支持文件
16.1《护卫应急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