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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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办市政府在我区的行文工作和区人民政府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的草拟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向区人民政府办理事项的反馈工作。
4.承办市政府文件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
5.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
6.负责起草、送审、印发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检查各乡(镇、街道)和政府各部门执行政府决定、指示、文件的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起草政府领导的工作报告、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草拟工作或提供所需的资料。
8.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之间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报政府决定。
9.搞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工作。
10.协助政府领导及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1.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办理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2.负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工作。
13.负责政府值班工作。
14.负责政府办公室的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15.负责政府办公室老干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车辆管理工作。
16.负责联系和综合协调全区的重大的抗灾、救灾工作。
17.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政府法制工作,办理由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处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18.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按照上述职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5个股所级职能股室(秘书一室、秘书二室、秘书三室、综合室、信息调研室),3个副科级机构(法制办公室、政务督查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1个正科级机构(信访局)。
1.秘书一室(股级)
(1)协助区政府主要领导开展政府系统宏观管理方面的分析研究,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
(2)负责办理区发展和改革、监察、审计、人事、财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开发投资公司、粮食等部门上报的文电。
(3)办理区国税、地税、金融、保险、烟草等单位联系的相关业务。
(4)负责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党组会、区政府全会、区长办公会、区长主持召开的区政府专题会、现场会等会议和常务副区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起草区长、常务副区长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
(5)负责做好区长、常务副区长有关重要活动的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6)负责办理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下发以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上报区政府涉及本室业务方面的文电。
(7)负责督促落实区长、常务副区长的批示和所签发的重要文电。
(8)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秘书二室(股级)
(1)负责办理区公安、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环境保护、移民、民族宗教事务、人民防空、地震、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民政、统计、茶办生物资源创新、驻昆办等部门上报的文电。
(2)办理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临翔驻军、武警部队、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残联、气象、邮政、电信、移动等单位联系的相关业务。
(3)负责办理市委、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下发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上报区政府涉及本室业务方面的文电。
(4)负责本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的组织、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起草分管副区长召开会议所需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
(5)负责办理本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区长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并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6)积极主动做好本室对口联系部门的有关工作调研,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
(7)负责本室对口联系部门分管副区长重要活动的安排,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8)负责办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秘书三室(股级)
(1)负责办理区经济局、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招商、交通、文体、卫生、教育、旅游、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地方志、政府新闻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档案、供销等部门上报的文电。
(2)办理区宣传、科协、工会、工商联、妇联、团委、文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民航、电力、个私等单位联系的相关业务。
4.综合室(股级)
(1)负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工作。
(2)负责政府办公室财务、老干部、国有资产以及车辆管理工作。
(3)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党组和政府办公室以及政府领导印章的使用、保管工作。
(4)负责政府值班工作。
(5)负责办理政府办公室领导的政务和事务工作。
(6)办理区政府及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信息调研室(股级)
(1)负责政讯、政务调查研究、政情通报、公文点评等刊物的编辑工作,为区政府、市政府领导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2)负责向省、市报送政务信息,完成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任务;
制定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考评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3)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部门,切实掌握材料,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依据。
(4)及时将上报的信息材料送政府领导传阅,为政府领导指导全区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5)组织好全区政府系统通讯员队伍建设,动员和鼓励通讯员深入企业和基层农村,及时报道全区各条战线的大好形势和先进人物,弘扬正气,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6)办理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临翔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科级)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股更名为法制办公室,升格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副科级机构。
(1)负责审核政府制定的法规性公文,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各部门报送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协助政府、政府办公室领导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研究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供区政府领导决策。
(3)承办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5)承办由区政府管辖的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等工作。
(6)负责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和审验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上岗前培训。
(7)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7.临翔区政务督查办公室(副科级)
(1)负责起草督办事项,督促检查和反馈区政府重大决定、重大决策和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和反馈市政府及省政府文件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办理省政府、市政府转由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4)负责对全区的政府系统督查督办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8.临翔区信访局(正科级)
临翔区信访局升格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正科级机构。
(1)受理全区和上级政府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任务,负责日常的信访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云南省逐级上访分级管理办法》。
(3)直接调查处理一些信访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处理涉及几个部门信访问题,协助有关单位和下级信访部门处理一些疑难问题,定期向领导机关报告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情况。
(4)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不断改进信访工作方法,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5)检查指导全区的信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行业务指导,按照分级负责、对口管理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任务,并负责检查和督促对下级处理信访问题的结案报告进行审查,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先进,推动信访工作的开展。
(6)定期分析、综合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和负责人反映,作为决策、指导工作的依据,重要的或需要作紧急处理的信访问题,应摸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随时报告。
(7)根据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机关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实施这些方针、政策以及处理信访问题的具体措施,经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8)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保护信访者正当的民主权利。
9.机关事务管理科(副科级)
临翔区机关事务管理科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副科级机构。
(1)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机关后勤工作的具体规范和方法,并负责督促实施。
(2)负责政府院内房屋、水电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政府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政府院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5)负责政府及院内各部门会务管理及办公室对外接待工作。
(6)办理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临翔区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的股所级事业机构。
1.负责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在加强内部业务网络建设的同时,积极研究加快政务信息公开的措施,推动政府对企业和公众的服务。
2.利用视频会议系统,提供一个网络信息平台,及时贯彻传达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安排部署。
3.负责向省、市报送政务信息。
4.加强政务信息的保密工作,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体系。
5.按照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区公务员政务信息化的知识与业务培训。
6.负责机器设备的保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四)服务承诺方式
1.印制《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服务指南》;
2.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门户网站公布;
3.制作公示牌(桌牌)在办公场所进行公布。
(五)各机构服务承诺事项
1.联系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驻昆办,区人事局、区编委办、区审计局、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