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按正式版整理.docx
《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按正式版整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按正式版整理.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按正式版整理
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0577–2010)
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6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厂址选择及厂区布置、厂区安全、厂区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及职业卫生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际,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院西楼,邮政编码:
100024,
E-mail:
hejie@,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
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何捷徐晖萧瑛吴涛聂卿
陈鹏张长乐岳润清谢大川
主要审查人:
狄东仁孔祥忠陆秉权施敬林芮祚华
余学飞吴东业兰明章熊运贵章昌顺
1总则
,保证水泥工厂的设计符合劳动卫生要求,控制各类职业危害因素,保障职工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应做到技术先进、设施可靠、经济合理,从源头控制职业健康风险。
,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其废物的储存、预处理、处置废物系统等,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采取相应预防措施,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要求。
,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auxiliaryrooms
为保障水泥工厂生产、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所配备的场所。
laboursafety
在生产过程中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occupationalhealth
生产过程中对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身体健康或者引起职业病发生的防范措施。
3基本规定
,降低职工的劳动强度,对生产过程中各项不安全、危险有害因素应遵循消除、替代、隔离、防护等基本原则,采取改善劳动条件、实行文明安全生产的措施。
,并应提交职业健康安全专篇报告。
,落实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内容。
有重大的方案变动时,应征得主管审批部门的同意。
1应设置防尘、防毒、防暑、防湿、防寒、防噪声等设施。
2应设置防火、防爆、防电、防雷、防坠落、防机械伤害等设施。
3应设置监测装置和设施、安全教育设施以及事故应急设施。
4厂址选择及厂区布置
4.1厂址选择
,有害因素危害状况,建设地点的环境、水文、地质、气象以及人群职业健康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主导风向区的水泥工厂应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同时应根据地域特点,权衡最小风频、污染风频和污染系数关系选择厂址。
,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有关规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规定。
4.2厂区布置的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要求
,应根据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要求等,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合理布局。
,生产区内布置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的原则处理。
厂前区内应划定紧急集合区,生产区内除值班室、存衣室、盥洗室外,不宜设置非生产设施。
,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应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
,并宜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前区和生活区宜布置在当地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必须同步设计相应的事故防范、应急和救援设施。
,应将其安装在多层厂房的底层,或采取减振措施。
,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的有关规定。
选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有关规定。
厂区内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5厂区安全
5.1厂区道路安全
,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并应保证运输、装卸作业安全条件。
,宜沿干道设置人行道。
,并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的安全限界。
,如必须穿越时,应根据人流、车流数量,设置看守道口或立体交叉。
,主、次干道的纵坡不宜大于8%,经常运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专用道路的纵坡不宜大于6%。
5768的有关规定。
,并应实行分道行车。
5.2生产和设备安全
,必须设置机旁锁定开停机的按钮、中控和现场操作切换的开关。
控制系统应设置互锁保护装置。
,机旁开关应能强制分断与隔离主电路,并应具有锁定装置及开关位置标志。
现场必须设有预示开车的声光信号装置。
,门窗透光部分应采用透明易清洗的安全材料。
,必须在人员容易接触到的位置,采取防护措施,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露出的轴承必须加护盖。
,散装物料应根据其性质确定堆放安全高度。
,机械装卸时严禁高于5m,人工装卸时严禁高于2m。
生产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
5.3建筑安全
50016的有关规定。
,安全护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台高度为15m及以上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
2平台高度低于15m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05m。
3预热器塔架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
4设置于屋面及库顶上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
5平台面以上0.15m内的护栏应为网状护栏。
6护栏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并应在栏杆中部加设防护网。
7室外护栏的底部应采用网格不大于50mm的网状护栏。
,应设置固定式工作平台。
采用钢平台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
工作平台和通道》GB17888.2的有关规定。
1楼梯的一个梯段高度不宜超过4.5m,楼梯休息平台的宽度应大于楼梯0.20m。
2钢直梯和钢斜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
进入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的选择》GB17888.1、《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
楼梯、阶梯和护栏》GB17888.3和《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
固定式直梯》GB17888.4的有关规定。
3通道、斜梯的宽度不宜小于0.8m,直梯的宽度不宜小于0.6m。
4常用斜梯的倾角不宜大于45°;不常用斜梯的倾角宜小于60°。
,并应易于清理。
,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m。
,宜根据风向等条件设置平台、逃生通道等安全设施。
,在直径15m以上筒仓的下部应同时设置可锁人孔门。
,应在孔洞周围加设带门的防护栏或增加可靠稳固的盖板。
,应设置与地面相平的盖板或加设栏杆;除排水检查井及道路上的坑、洞外,车间外部的电缆隧道、暖气沟等坑洞及沟道入口的顶部边缘应高出地面0.15m以上。
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5.4防火、防爆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表
序号
厂房名称
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
备注
1
破碎车间(石灰石、黏土、混合材、石膏)
戊
2
原料粉磨车间
戊
3
烧成、烘干车间
丁
燃油时为丙类,燃气时为乙类
4
原料配料车间
戊
5
水泥粉磨车间
戊
6
水泥包装车间
戊
7
煤粉制备车间
乙
8
煤破碎车间
丙
9
熟料破碎车间
丁
10
物料输送(石灰石、黏土、铁粉、石膏、混合材)
戊
11
原煤输送
丙
煤粉输送时为乙类
12
熟料输送
戊
13
原料储存库(石灰石、黏土、混合材、石膏、铁粉)
戊
14
石灰石、黏土、预均化库(原料、辅助原料)
戊
15
煤预均化库
丙
16
熟料储存库
丁
17
原料联合储库(石灰石、黏土、铁粉)
戊
18
原料联合储库(熟料、混合材、煤)
丁
煤堆存为丙类生产厂房
19
水泥储存库
戊
20
水泥成品堆存库
戊
21
纸袋库
丙
22
压缩空气站
丁
23
机电修理工段
戊
24
热处理、铆、煅、焊工段
丁
25
锅炉房
丙、丁
锅炉房中油箱油泵油加热器间属丙类生产厂房
26
配电站变电所
丙
配电站每台设备充油量≤60kg时为丁类生产厂房
27
计算机房及中央控制室
丙
28
化验室
丙
29
大型备品备件库
戊、丁
机械备品备件库为丁类
30
综合材料库
丙、丁、戊
油漆油脂类为丙类,机械材料类为戊类
31
耐火砖库
戊
32
油库(汽油罐装)、加油站
甲
33
油库(润滑油、原油、重油)
丙
34
电石库、乙炔瓶库
甲
35
氧气瓶库
乙
36
危险废弃物储库
甲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车道应与厂区道路连通,且连通距离应短捷。
2消防车道应避免与铁路平交。
当必须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两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进入厂内最长列车的长度。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50156的有关规定。
,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宜采用0.05~0.22。
厂房体积超过lOOOm3时,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不应小于0.03。
,中间应加设防火墙。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爆阀应布置在需要保护的设备附近,并应布置在便于检查和维修的管段上。
2防爆阀的布置应避免爆炸后的喷出物喷向电气控制室的门、窗、电缆桥架,且不应喷向车间内其他电气设备、楼梯口和主要通道。
3煤磨系统防爆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有关规定。
,应设置干粉灭火装置和消防给水装置;煤磨收尘器入口处及煤粉仓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煤预均化库必须在消防安全门的外墙上设置消防给水装置。
窑尾收尘器和煤磨收尘器气体进口处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压力管道设计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应设置仪表、信号、超限报警、防爆泄压等保护、控制装置,并应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全自动灭火装置,并宜采用二氧化碳或其他气体灭火设施。
5个以上车位的汽车库应设置室内给水消火栓,消防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
5.5防电伤
,应选用相应防护等级的设备。
,应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不同,分别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型及防爆型设备。
5.5.3电器设计中应设置联锁装置,6kV~35kV高压开关柜应具有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或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或接地开关)合断路器(或隔离开关),以及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功能。
,其电流、电压、短路容量均应满足工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