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按正式版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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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按正式版整理

 

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0577–2010)

 

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6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厂址选择及厂区布置、厂区安全、厂区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及职业卫生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际,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院西楼,邮政编码:

100024,

E-mail:

hejie@,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

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何捷徐晖萧瑛吴涛聂卿

陈鹏张长乐岳润清谢大川

主要审查人:

狄东仁孔祥忠陆秉权施敬林芮祚华

余学飞吴东业兰明章熊运贵章昌顺

1总则

,保证水泥工厂的设计符合劳动卫生要求,控制各类职业危害因素,保障职工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应做到技术先进、设施可靠、经济合理,从源头控制职业健康风险。

,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其废物的储存、预处理、处置废物系统等,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采取相应预防措施,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要求。

,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auxiliaryrooms

为保障水泥工厂生产、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所配备的场所。

laboursafety

在生产过程中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occupationalhealth

生产过程中对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身体健康或者引起职业病发生的防范措施。

3基本规定

,降低职工的劳动强度,对生产过程中各项不安全、危险有害因素应遵循消除、替代、隔离、防护等基本原则,采取改善劳动条件、实行文明安全生产的措施。

,并应提交职业健康安全专篇报告。

,落实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内容。

有重大的方案变动时,应征得主管审批部门的同意。

1应设置防尘、防毒、防暑、防湿、防寒、防噪声等设施。

2应设置防火、防爆、防电、防雷、防坠落、防机械伤害等设施。

3应设置监测装置和设施、安全教育设施以及事故应急设施。

4厂址选择及厂区布置

4.1厂址选择

,有害因素危害状况,建设地点的环境、水文、地质、气象以及人群职业健康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主导风向区的水泥工厂应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同时应根据地域特点,权衡最小风频、污染风频和污染系数关系选择厂址。

,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有关规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规定。

4.2厂区布置的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要求

,应根据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要求等,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合理布局。

,生产区内布置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的原则处理。

厂前区内应划定紧急集合区,生产区内除值班室、存衣室、盥洗室外,不宜设置非生产设施。

,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应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

,并宜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前区和生活区宜布置在当地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必须同步设计相应的事故防范、应急和救援设施。

,应将其安装在多层厂房的底层,或采取减振措施。

 

,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的有关规定。

选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有关规定。

厂区内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5厂区安全

5.1厂区道路安全

,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并应保证运输、装卸作业安全条件。

,宜沿干道设置人行道。

,并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的安全限界。

,如必须穿越时,应根据人流、车流数量,设置看守道口或立体交叉。

 

,主、次干道的纵坡不宜大于8%,经常运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专用道路的纵坡不宜大于6%。

5768的有关规定。

,并应实行分道行车。

5.2生产和设备安全

,必须设置机旁锁定开停机的按钮、中控和现场操作切换的开关。

控制系统应设置互锁保护装置。

,机旁开关应能强制分断与隔离主电路,并应具有锁定装置及开关位置标志。

现场必须设有预示开车的声光信号装置。

,门窗透光部分应采用透明易清洗的安全材料。

,必须在人员容易接触到的位置,采取防护措施,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露出的轴承必须加护盖。

,散装物料应根据其性质确定堆放安全高度。

,机械装卸时严禁高于5m,人工装卸时严禁高于2m。

生产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

5.3建筑安全

50016的有关规定。

,安全护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台高度为15m及以上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

2平台高度低于15m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05m。

3预热器塔架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

4设置于屋面及库顶上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

5平台面以上0.15m内的护栏应为网状护栏。

6护栏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并应在栏杆中部加设防护网。

7室外护栏的底部应采用网格不大于50mm的网状护栏。

,应设置固定式工作平台。

采用钢平台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

工作平台和通道》GB17888.2的有关规定。

1楼梯的一个梯段高度不宜超过4.5m,楼梯休息平台的宽度应大于楼梯0.20m。

2钢直梯和钢斜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

进入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的选择》GB17888.1、《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

楼梯、阶梯和护栏》GB17888.3和《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

固定式直梯》GB17888.4的有关规定。

3通道、斜梯的宽度不宜小于0.8m,直梯的宽度不宜小于0.6m。

4常用斜梯的倾角不宜大于45°;不常用斜梯的倾角宜小于60°。

,并应易于清理。

,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m。

,宜根据风向等条件设置平台、逃生通道等安全设施。

,在直径15m以上筒仓的下部应同时设置可锁人孔门。

,应在孔洞周围加设带门的防护栏或增加可靠稳固的盖板。

,应设置与地面相平的盖板或加设栏杆;除排水检查井及道路上的坑、洞外,车间外部的电缆隧道、暖气沟等坑洞及沟道入口的顶部边缘应高出地面0.15m以上。

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5.4防火、防爆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序号

厂房名称

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

备注

1

破碎车间(石灰石、黏土、混合材、石膏)

2

原料粉磨车间

3

烧成、烘干车间

燃油时为丙类,燃气时为乙类

4

原料配料车间

5

水泥粉磨车间

6

水泥包装车间

7

煤粉制备车间

8

煤破碎车间

9

熟料破碎车间

10

物料输送(石灰石、黏土、铁粉、石膏、混合材)

11

原煤输送

煤粉输送时为乙类

12

熟料输送

13

原料储存库(石灰石、黏土、混合材、石膏、铁粉)

14

石灰石、黏土、预均化库(原料、辅助原料)

15

煤预均化库

16

熟料储存库

17

原料联合储库(石灰石、黏土、铁粉)

18

原料联合储库(熟料、混合材、煤)

煤堆存为丙类生产厂房

19

水泥储存库

20

水泥成品堆存库

21

纸袋库

22

压缩空气站

23

机电修理工段

24

热处理、铆、煅、焊工段

25

锅炉房

丙、丁

锅炉房中油箱油泵油加热器间属丙类生产厂房

26

配电站变电所

配电站每台设备充油量≤60kg时为丁类生产厂房

27

计算机房及中央控制室

28

化验室

29

大型备品备件库

戊、丁

机械备品备件库为丁类

30

综合材料库

丙、丁、戊

油漆油脂类为丙类,机械材料类为戊类

31

耐火砖库

32

油库(汽油罐装)、加油站

33

油库(润滑油、原油、重油)

34

电石库、乙炔瓶库

35

氧气瓶库

36

危险废弃物储库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车道应与厂区道路连通,且连通距离应短捷。

2消防车道应避免与铁路平交。

当必须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两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进入厂内最长列车的长度。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50156的有关规定。

,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宜采用0.05~0.22。

厂房体积超过lOOOm3时,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不应小于0.03。

,中间应加设防火墙。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爆阀应布置在需要保护的设备附近,并应布置在便于检查和维修的管段上。

2防爆阀的布置应避免爆炸后的喷出物喷向电气控制室的门、窗、电缆桥架,且不应喷向车间内其他电气设备、楼梯口和主要通道。

3煤磨系统防爆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有关规定。

,应设置干粉灭火装置和消防给水装置;煤磨收尘器入口处及煤粉仓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煤预均化库必须在消防安全门的外墙上设置消防给水装置。

 

窑尾收尘器和煤磨收尘器气体进口处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压力管道设计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应设置仪表、信号、超限报警、防爆泄压等保护、控制装置,并应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全自动灭火装置,并宜采用二氧化碳或其他气体灭火设施。

5个以上车位的汽车库应设置室内给水消火栓,消防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

5.5防电伤

,应选用相应防护等级的设备。

,应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不同,分别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型及防爆型设备。

5.5.3电器设计中应设置联锁装置,6kV~35kV高压开关柜应具有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或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或接地开关)合断路器(或隔离开关),以及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功能。

,其电流、电压、短路容量均应满足工作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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