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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

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

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

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说明: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黏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感染性医疗废物

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

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

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④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病理性废物

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损伤性废物

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药物性废物

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实验室废弃的一般性化学试剂及废弃的消毒剂等排入下水道。

分类分袋收集,专人回收处理,处置方法:

能焚烧的采用焚烧处理,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废物应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回收暂存的管理

医疗废物的分类与管理

依法进行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3、《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

5、《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一、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

三、损伤性废物

四、药物性废物

五、化学性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和生活垃圾。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黄色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旧法:

浸泡毁型锐器处理费用

●不锈钢浸泡池:

870×

450×

800cm,1820元;

●930×

600×

800cm,1780元;

●网篮:

约200元。

●一次性毁型机(非不锈钢):

5300元。

●消毒剂消耗:

含氯消毒水剂约7元/升,浸泡液60升/4.20元;

●含氯消毒片剂:

0.1-0.15元/片,浸泡液60升/15元。

●工作人员每天更换消毒剂、测试的人力物力费用。

●工作人员收集、清点、运送、毁型的费用。

●工作人员受消毒剂的气味影响健康。

●受锐器伤害后的医疗费用

●巨额赔偿费用……

新旧处理法对比——工作效率

医疗废物(一次性注射器具)产生地(整理、分离、分类收集、初步浸泡消毒、每天测试消毒液浓度、记录、清点交接)回收(分类处置、剪针头、剪输液管、粉碎注射器)运送暂时贮存地无害化处理中心。

新法:

医疗废物(一次性注射器具)产生地(分类收集、交接)运送暂时贮存地无害化处理中心。

优点:

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缺点:

有流失风险,增加管理难度

新旧处理法对比——安全性

护士整理、分离、处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时容易受到损伤和血液传播的危险;

在各环节的浸泡消毒、清点、回收、运送、毁型、运送暂时贮存场所等过程中,对工作人员和他人的身体和健康受到威胁。

流向社会容易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更多、更广。

新法:

一次性注射器具使用后直接放入利器盒,相对安全;

大大减少医院内部浸泡消毒、清点、回收、运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危害。

优点:

避免对人体的损伤,避免二次污染,扩大污染

缺点:

需要按要求处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周转箱整体为黄色,外表面应印(喷)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常温下负重20kg的试样从1.5m高度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三次,不允许产生裂纹。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

第二十六条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

1、感染性废物、一次性医疗废物(输液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黄色塑料袋(专用包装袋)

2、锐利器具(针头、刀片、缝针、输液管、输血管等)

——黄色利器盒(专用盒)

3、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4、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第二条 

包装袋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

2、聚乙烯(PE)包装袋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

3、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4、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0.080mm;

包装袋上应印刷本医疗废物

警示标识。

利器盒标准

1、利器盒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以保证利器盒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盒内盛装的锐利器具不撒漏、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被再次打开;

满盛装量的利器盒从1.5m高处

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3次,

利器盒不会出现破裂、被刺穿戴

等情况;

利器盒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

利器盒上应印刷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利器盒

(使用注意事项)

1、最多只能装至容量的80%,不得超过警戒线。

2、封口要紧实、严密,严禁重新开启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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