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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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空心村整理。
空心村是指村庄建成区中的无人居住闲置房和闲置地片区。
空心村形成原因较多,主要原因有三方面:
一是由于没有规划和设计指导,加之农村经济条件较差,建筑重数量而不重质量,更新换代快;
二是由于土地使用缺乏管理机制,公私不分,公共巷道、主要道路被挤占,加之基础设施配套差,导致生活环境变差,村民外迁新建;
三是部分村民以各种方式占用建设用地作为闲置地。
(4)城中村改造。
对于迄今仍留存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内的自然村落,必须严格按市区或镇区建设规划的规定进行控制、整治和新建。
(5)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
(6)古村落保护性改造。
2、村庄整治内容
村庄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手段和应急措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成部分和必不可缺的初始工作。
村庄整治是农村村庄建设初期的必由之路。
村庄整治内容覆盖了广大村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公用设施、环境质量保障和安全保障设施,以及村庄风貌的维护等。
主要整治内容如下:
2.1公益性基础设施
2.1.1道路交通设施。
包含道路桥梁建设,路面硬化、道路排水边沟、路灯及交通标志,公共停车场、库,自行车(摩托车)棚等。
2.1.2供排水设施。
包含取水、原水输水管线、集中供水站、水塔(高位水池、高位水箱)、配水管网等供水设施,包含街坊雨水收集井、雨水收集管、雨水排水主管(沟)及支管(沟)。
2.1.3电力供应的变配电设施,输电线(缆)架空或埋设。
2.1.4有线电话线(缆),有线电视、卫视天线等通迅线缆及设备的配置等。
2.1.5天然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及设备的应用。
2.2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2.2.1村委会(居委会)或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管理用房、党员活动室、村民休闲社交活动用房及室外场地。
2.2.2托儿站、学前班、初级小学代培点的配置。
2.2.3邮件收发、汇款、储蓄、电报长话、传真等业务的代理点。
2.2.4医治轻微疾病、开展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卫生室。
2.2.5购买生产资料、副食及日常生活用品的代理点。
2.2.6晒谷场。
2.3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3.1村民寝居用正房、厨房,堆放生产工具及生产资料等用途的耳房。
2.3.2畜禽舍圈、室外厕所、沼气池、水井、围墙、室外地坪。
2.4环卫设施
2.4.1生活污水收集井及支管(沟)、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排水沟渠或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
2.4.2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处理。
2.4.3非水冲式公厕、禽畜饲养场的环境卫生与粪便无害化处理。
2.5防灾减灾设施
2.5.1防洪堤、截洪沟、泄洪沟、泥石流导流槽、挡水坝、蓄水坑塘,道路边坡、山体和坡地的边坡治理及挡土墙、滑坡体处治。
2.5.2防御风灾的防护林带及其它防风减灾措施。
2.5.3村庄中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池、公共水塘,原有农房墙体、楼面、顶棚的防火措施,建筑的防火墙及房屋间的防火间距等。
2.5.4危房改造,一般农房的抗震加固,地震灾害发生时室外安全避难场所(如停车场、晒谷场、群众聚会和活动场地)。
2.5.5包括隔离救治室在内的突发急性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措施。
2.6环境面貌的治理与改善
2.6.1家禽家畜无论是家庭散养,还是规模集中饲养,均要做到人畜分离,包含禽畜舍圈与居住分离,禽畜活动场所与人的生活环境分离,妥善安排,严格管理,确保人居环境卫生。
2.6.2清除街巷(道路及各种公共通道)两侧乱搭乱建的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划清公用与私用界线。
2.6.3整治村庄私厕、三堆(粪堆、草堆、柴煤堆)及各种影响环境的违规或零时建构筑物等,落实街巷清扫保洁责任,制定“门前三包”公约,责任到户。
2.6.4整治各村民户院内建构筑和环境,规范堆放地点,引导绿化和庭院经济。
2.6.5对于住房破旧,建筑面积小,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占用了其部分用地,而使住房和其它设施难予安排的,由集体择地或提供土地另行新建。
对让出土地进行绿化、停车、建公厕或室外活动场地的村民,集体应给予其补偿和安置。
2.6.6村内地形起伏大或土坝影响了通行、安全和环境的,应设置挡土墙,挡土墙顶部设拦杆或砖墩,若挡土墙高于2m,应在挡土墙脚处种植绿化树种或爬藤植物。
2.6.7村庄主要出入口、街巷、公共活动场地、公用水塘和公共绿地等环境面貌的整治和美化。
2.6.8做好村庄内传统民居、祠堂、庙宇、古塔、古遗址、古碑等历史文化建筑及古迹的保护与修缮。
3、技术要点
3.1道路交通
3.1.1村庄道路平面设计
(1)村庄道路平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3.1.1规定。
村庄道路平曲线最小半径表3.1.1
设计车速(km/h)
30
20
一般值(m)
65
极限值(m)
15
(2)交叉口缘石转弯最小半径应符合表3.1.2规定。
村庄道路交叉口缘石最小半径表3.1.2
右转弯计算行车速度(km/h)
10
交叉口缘石转弯最小半径(m)
10~15
5~10
3~5
(3)村庄主次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阻碍驾驶员视线的建构筑物和其它障碍物,如有绿化应控制其高度不大于0.7m。
视距三角形见图3.1.1和3.1.2,最小停车视距见表3.1.3。
停车视距表3.1.3
计算行车速度(km/h)
25
停车视距(m)
(4)村庄主要道路平面交叉时应尽量正交,必须斜交时,锐角应大于450。
近期难以满足上述要求的,应通过加大交叉口锐角一侧缘石半径,清除视距三角形范围内阻碍视线的障碍物等方式保证车辆通行安全。
(5)村内尽端式道路应在端头设置不小于6米×
6米的回车场地。
地势平坦的村庄通过整治改造,逐步消灭主次道路的尽端路。
3.1.2村庄道路纵断面设计
(1)为确保路面排水迅速,道路最小纵坡应大于或等于0.5%,困难时可大于或等于0.3%,遇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置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它排水措施。
道路最大纵坡应符合表3.1.4规定。
道路最大纵坡值表3.1.4
计算行车速度(km/m)
最大纵坡推荐值(%)
7
8
最大纵坡限制值(%)
9
(2)机动车、非机动车纵坡限制最大坡长应符合表3.1.5和表3.1.6规定。
机动车限制最大坡长表3.1.5
纵坡坡度(%)
4
4.5
5
5.5
6.5
最大坡长(m)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非机动车限制坡长表3.1.6
自行车
三轮车、板车
3.5
150
—
3
100
2.5
(3)道路竖向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应符合表3.1.7规定。
村庄道路竖向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表3.1.7
计算行车速度(km/h)
项目
凸形竖曲线半径(m)
极限最小值
60
一般最小值
90
凹形竖曲线
半径(m)
170
竖曲线最小长度(m)
3.1.3村庄道路横断面设计
(1)按《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规定,道路按红线宽度分为四级,四级以下为巷道和入户道路。
村庄道路横断面表3.1.8
村庄道路级别
主要道路
次要道路
宅间道路
路面宽度(m)
14>B≥10
8>B≥6
5>B≥3
建筑红线宽度(m)
14~20
10~12
村庄使用的运输工具决定着宅间道路的宽度,各种运输工具对路面宽度要求应符合表3.1.9规定。
宅间道路路宽表3.1.9
运输工具种类
骡马
平板车
牛马车
拖拉机、农用车
1.5
2
注:
道路一般为混合路面,不设人行道。
(2)路拱设计应符合下表3.1.10规定。
路拱设计坡道表3.1.10
路面面层类型
路拱设计坡度(%)
水泥混凝土
沥青混凝土
沥青碎石
1.0~1.5
沥青贯入式碎(砾)石
沥青表面处治
1.5~2.0
碎(砾)石等粒料路面
2.0~3.0
注:
①纵向坡度大时,路拱坡度取小值,纵向坡度小时,路拱坡度小时取大值。
②严寒积雪地区路拱设计坡度宜采用小值。
(3)道路横断面可以设置成单坡,也可以设置成双坡。
道路标高原则上低于两侧宅基地场院标高,并结合各类工程管线改造要求统一考虑。
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渠(或管),设计应根据当地降雨量、暴雨强度进行计算。
(4)道路两侧行道树间距以5~10米为宜,树池为1~1.5米见方,树坑中心与地下管道水平距离不小于1.5米。
3.1.4路基设计
(1)路基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
路基回填料一般用天然土,天然土一般分为巨粒土、粗粒土、细粒土、有机土、特殊土,详见图3.1.3。
路基回填土选择时应注重土质的均匀性、稳定性,尽量避免使用有机土、膨胀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填土等。
回填路基土应分层压实,密实度达90%以上,回弹模量不小于15Mpa。
路基基底应尽量修理平整,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