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电厂十项技术监督管理标准_精品文档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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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监督管理

4.1电能质量监督

4.1.1成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网,由生产技术部值长组组长担任电能质量监督专责。

4.1.2生产技术部职责

4.1.2.1负责电能质量监督日常业务工作。

4.1.2.2编制电能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工作计划。

4.1.2.3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完成电能质量监督工作。

4.1.2.4统计分析电能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表。

4.1.25组织召开监督会议,对存在地问题进行研究,采取对策。

4.1.3运行、检修部门职责

4.1.31按调度指令投切330MW机组AGC装置。

4.1.32按调度下达的电压(无功)曲线,及时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和母线电压。

4.1.33按规定及时调整变压器电压分接头档位。

4.1.34定期校验AGC装置,保证装置准确、可靠。

4.1.35发电机励磁系统应具备自然调差环节和合理的调差系数,各机组调差系数应协调一致。

励磁调整装置应具有强励限制、低励限制等环节,并投入运行。

4.1.36发电机无功出力应能达到制造厂额定值,并经主管部门核定订入运行规程。

4.1.37积极开展发电机进相运行试验及技术改造工作。

进相运行机组应保留10%的静稳储备,并确定运行限额出力图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订入运行规程。

4.1.37及时统计上报电能质量报表。

4.2金属监督

4.2.1成立金属技术监督网,由生产技术部焊接专责担任金属监督专责,金属室具体执行金属监督任务。

4.2.2生产技术部职责

4.2.2.1负责金属监督日常业务工作,对受监金属部件的原材料、备品配件、焊接及热处理等进行监督。

4.2.2.2组织编制金属监督实施细则、工作计划,并督促各单位实施,按时上报总结、报表。

4.2.2.3建立健全金属监督技术档案,进行统计分析,找出规律,经常和有关专业互通情况,防患于未然。

4.2.2.4参加受监金属部件材质和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提出建议和对策。

4.2.2.5组织召开监督会议,对存在地问题进行研究,采取对策。

4.2.3锅炉、汽机、电气车间职责

4.2.3.1年初编制金属监督项目报送生产技术部,并结合大修统一安排。

4.2.3.2合金材料使用前应作光谱分析,必要时作合金元素化学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

4.2.3.3割管和“四管”爆漏管段取样后应及时送交金属室。

4.2.3.4重大缺陷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金属监督专责,以便组织研究处理对策。

4.2.3.5主要金属部件材料代用应经车间、生产技术部、总工程师批准,并作好记录、加强监督。

4.2.3.7拒绝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受监部件。

4.2.4金属室职责

4.2.4.1按规程、制度对金属监督范围内的金属部件进行测试、检验与监督,及时汇报发现的缺陷、隐患、异常。

4.24.2建立健全金属监督技术资料和技术台帐。

4.24.2常规金属试验项目应提前一周通知有关车间。

4.2.4.3及时提交一式三份金属测试报告,生产技术部、金属室、车间各存一份。

4.2.5修配车间职责

4.2.5.1受监合金钢部件原材料必须先送金属室鉴定材质合格后再加工。

4.2.5.2用于加工备品的合金材料应分别堆放,并做好标记,以免错用。

4.2.6物资供应公司职责

4.2.6.1受监金属部件、焊材均应具有出厂证明并与实物钢印相符,否则不许入库。

4.2.6.2无出厂证明或材质混淆不清的钢材、部件必须做光谱定性分析,合格后做好材质标记方可入库。

4.2.6.3外委加工的受监部件必须具有材质、试验证明及钢印。

4.2.6.4钢材特别是合金钢材要严格按技术条件要求订货,入库前进行核对并分类堆放,做好标记,以防混乱。

4.3化学监督

4.3.1成立化学技术监督网,负责全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4.3.2生产技术部职责

4.4.2.1负责化学监督的日常业务工作求。

4.4.2.2组织年度化学监督工作的自查考核评分,组织参加化学监督评比竞赛活动。

4.4.2.3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监督和启动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坚决执行化学监督质量标准。

4.4.2.4组织做好主设备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检修中的化学监督工作。

4.4.2.5主设备大修时,组织好化学检查及检修后验收。

4.4.2.6配合化学监督技术培训管理,重点是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4.4.2.7审核、编写化学监督实施细则、措施、总结和报表。

4.3.3生产技术部值长组职责

4.3.3.1负责领导和组织设备运行、停用、启动时的化学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水汽质量,降低水、汽、油、燃料、药品的损耗。

4.3.3.2组织好运行中水、汽、油、燃料、气等品质异常时的处理工作。

4.3.3.3组织发电部、锅炉、汽机、电气等部门做好设备停(备)用保养工作。

4.3.4发电部职责

4.4.4.1配合化学车间做好热力设备化学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及参数,监视水汽监督仪表,发现化学监督异常及时通知人员处理。

4.4.4.2根据化学监督要求调整锅炉连续排污扩容器运行工况,降低汽水损失。

4.4.4.3严格执行给水品质合格方能点火的规定。

4.4.4.4设备启动时通知化学人员对疏水进行监督,水质合格后方能回收。

4.4.4.5与化学车间共同进行除氧器调整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做到连续均匀补水,出现异常时应汇同化学人员查找原因、采取措施,保证给水溶氧合格。

4.4.4.6负责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和抗燃油管理、净化和防劣等工作,降低油耗。

4.4.5化学车间职责

4.4.5.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求,制定化学监督实施细则。

4.4.5.2负责汽轮机油、变压器油等油料的技术监督,指导或开展油质防劣和再生工作,负责六氟化硫气体的质量监督。

4.4.5.3负责供给质量合格的补给水和氢气,负责监督水、汽、燃料、气、油质量,及时反映水、汽、油、气、燃料等质量状况,对违章和超标等情况及时与值长及有关部门联系。

4.4.5.4进行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运行工况,保证化学监督指标合格。

4.4.5.5参加主要设备大修化学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与取样分析化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参加机、炉、电主要设备的考核评级工作。

4.4.5.6负责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和停备用保护中的化学监督。

4.4.5.7提高化学仪表的可用率、准确率和投入率,实现水、汽质量在线化学仪表的连续监督。

4.4.5.8从热力设备安装开始化学监督,了解设备的启动和调试情况,及时反映影响水、汽品质的缺陷和问题。

4.4.5.9加强废酸碱的处理和化学废水的处理和监督,保证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4.3.6锅炉车间职责

4.4.6.1保证汽水系统的检修质量,努力降低汽水损失,做好所辖设备与化学监督有关设备的维护工作。

4.4.6.2设备检修前应将化学监督割管取样等项目纳入计划,会同生产技术部和化学车间共同检查设备腐蚀、结垢、积盐情况,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对策。

4.3.7汽机车间职责

4.4.7.1保证凝汽器及真空系统、凝结水泵轴封等严密不漏,使凝结水溶氧和硬度符合标准,更换凝汽器铜管要根据《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材选材导则》正确选材。

4.4.7.2设备检修前应将化学监督项目纳入检修计划,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对策。

4.4.7.3汽轮机油含水或冷油器漏油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消除缺陷,并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油耗和放水量。

油系统补、换油时必须征求化学监督人员的意见。

4.4.7.4负责做好发电机冷却系统的维护,防止氢冷系统泄漏。

4.3.8电气车间职责

4.4.8.1负责做好运行变压器油、六氟化硫的管理、净化和防劣工作。

4.4.8.2按化学监督要求进行油样的采集。

4.4.8.3油、SF6气相色谱分析等有异常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主要充油电气设备异常、大修及变压器吊芯(罩)或补、换油时应通知化学人员监督。

4.4.8.4负责所辖设备的维护工作,努力降低油耗。

4.4.8.5大修中应汇同化学检查发电机转子水冷系统空芯导线堵塞和腐蚀情况。

4.3.9热控车间职责

4.4.9.1确保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种流量、压力、真空、温度表计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做好维护及定期校验工作。

4.4.9.2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控制系统正常运行。

4.3.10燃料公司职责

4.4.10.1及时将入厂煤品种情况通知化学,按要求采集煤样进行煤质检验。

4.4.10.2做好机械化采制样装置的运行、检修和维护工作。

4.4.10.3参加厂有关部门组织的锅炉灭火及外磨损爆管事故分析会,并为事故分析提供可靠的煤质分析数据。

4.4.10.4燃煤采、制、化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4.3.11技术监督

4.3.11.1运行机组应严格执行《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确定监督项目与分析次数,做好运行阶段的水、汽质量监督控制。

4.3.11.2严格控制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

锅炉启动后发现炉水浑浊时应加强排污和炉内处理,必要时采取限负荷、降压等措施,直至炉水澄清。

不合格蒸汽不并汽,不合格的凝结水不回收。

4.3.11.3严格控制汽水损失,确保330MW机组不大于额定蒸发量的1.5%、50MW机组不大于额定蒸发量的3.0%。

4.3.11.4准确及时地对新油、运行中油、气进行检验,采取措施防止油质劣化。

4.3.11.5定时检测氢冷发电机组氢气纯度、湿度,保证氢气质量。

4.3.11.6热力设备大修中化学检查发现问题应查清设备隐患的性质、范围和程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4.3.11.7严格执行《江油发电厂停(备)用设备保养措施》。

4.3.12技术管理

4.3.12.1规程制度:

化学监督制度实施细则,岗位责任制,化学运行规程,化学检修规程,化学药品管理制度,油务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热力设备停(备用)保养制度。

4.3.12.2与现场系统一致的下列图表:

全厂水汽系统图(包括取样点、加药点及锅炉排污系统图),化学水处理系统图和电源系统图,汽轮机油系统图,发电机内冷水系统图及氢冷系统图,废水处理系统图,给水、炉水加药系统图。

4.3.12.3化学监督技术台账:

各种运行记录,热力设备大修检查报告,热力设备停(备)用防锈蚀记录及总结、水、汽、油、燃料、灰、垢、气体的分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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